江苏2026年洪泽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警用安全设施)
项目详情
2026年洪泽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警用安全设施)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洪泽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警用安全设施)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6年洪泽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警用安全设施)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德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招标范围:2026年洪泽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警用安全设施)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1.2交货地点:淮安市洪泽区
2.1.3 交货期:45日历天
2.1.4合同估算价:800万元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其他:
3.7.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3投标人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7.4投标人近2 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未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7.5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1月1日起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8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等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任意一个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0 )分
( 25 )分
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详见技术参数清单)的响应程度:
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指标要求的得25 分;带“▲”条款为重要性能指标,每项负偏离扣 1 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技术参数要求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详细填列参数指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不予认可,并在证明材料中注明所对应项,便于评审)。
注:①投标人针对本项评标内容在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响应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②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带“★”条款参数的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未响应该参数,按无效标处理;③带“▲”参数条款,若《技术参数响应表》与提供证明材料的内容不一致,以证明材料为准,若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参数的证明材料的,按负偏离处理。
( 2 )分
2、投标文件列出的付款方式实质性内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得 1 分。
注:上述内容投标人需在“商务条款偏差表”中逐条响应,最多得2 分,否则不予计分。
( 5 )分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承诺设立 24 小时维保值班电话,全天候响应时间为 2 小时,紧急维修响应时间为 30 分钟,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投标人提供承诺书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 5 )分
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现场勘察照片,环境复杂的点位需单独提供施工方案及图纸。评委会给予综合评定(1分)
3、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现场勘测报告(包括现有系统数据接入、系统架构、数据存储、解析资源、网络架构等要素)。评委会给予综合评定(1分)
4、项目进度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计划,工期、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施工进度计划表,工期保障措施保障得力。评委会给予综合评定。(1分)
5、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投入计划。评委会给予综合评定。(1分)。
注:安装及调试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安装及调试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3 )分
备注:
1、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该合同下任意结算发票,四种资料缺一不可。除发票外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项目的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项目造价不一致时,则以业绩低的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载明时间的不予认可)。
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1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8. 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
联系人:孙丹丹,
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
联系人:何银平,
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80802178联系。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二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东十道10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95523078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谢碾村村部313室
联系人:赵永 电 话:13912056747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洪泽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7-87288781
10.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123208004694877179
E320800033700738000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