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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金河镇干海子产业路硬化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盐源县金河镇干海子产业路硬化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盐源县干海子产业路硬化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 盐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2026)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源县金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凉山州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源县金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盐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盐发改(2026)1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成金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盐源县金河镇干海子村
2.2建设规模:道路硬化涵盖主线道路(全长5678米)及附属设施施工,具体包含48米通洞修建,4310米波形渠护栏铺设,同时完成93平方米里面加宽改造与630呼方米错车道建设。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标人规定的限额内勘察、设计及施工,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招标工程里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施工及竣(交)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里清单所示全部范围的施工、缺陷责任与质里保修阶段的工作,协助完成竣(交)工验收。
2.4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设计:30 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里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质里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设计: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施工: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3)业绩要求:无
(4)财务要求:无
(5)信誉要求:
①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
②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信用等级均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认定)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 业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投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⑤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基本情况和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所登记的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保持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口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本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总数不能超过3家,牵头单位应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9日开始登陆·(http://vwww.sccin.con/)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5.2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的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向招标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愈期未提出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告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4日10时00分地点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本项目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电话:0834-229014。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iy.sc.gov.a/)、(http://ww.sccin.can/)、凉山彝
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ij1s.gov.cn/·)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gov.c/)、(htp:/vw.sccin.com/)网站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迈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iy.sc.gov.an/)、四建设网(http://www.sccin.cam/)网站上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按照《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
的规定执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盐源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盐源县盐井镇润盐东街40号
电   话:0834-6308870
传  真:/
邮政编码:61570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源县金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河镇温泉村金河路1号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0834-8585636
邮编:615700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成金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西城街道北碧府路117号附1号6楼
邮编: 615000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0834-6956696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帐号:/
 
 
2026年 7 月 28 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513423-04-01-117613
相关资料下载:盐源县金河镇干海子产业路硬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挂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