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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ZXWT-2026-210产业学院四期建设项目

项目详情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7-28
服务热线:400-870-5191
产业学院四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数据治理与数据流通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对产业学院四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ZXWT-2026-210
2.招标内容:

采购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产业学院四期建设项目实训室建设包
1项
2510860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5000
2
2-1
产业学院四期建设项目大数据技术专业产学融合服务
1项
1027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0000
3
3-1
产业学院四期建设项目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产学融合服务
1项
1053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0000
4
4-1
产业学院四期建设项目区块链技术应用专业产学融合服务
1项
1088750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0000
5
5-1
产业学院四期建设项目工业软件开发专业产学融合服务
1项
1261600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2000
6
6-1
产业学院四期建设项目综合实训及实习服务
1项
1242650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2000
注:投标人须按采购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采购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评标委员会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转包、分包。
注: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4.1获取时间:2026年7月28日起至2026年8月4日,每日8:00到12:00,15:00到18: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4.2获取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4.3获取方式:若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请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并缴纳相应的报名金额后受理;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报名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www.fjzxzb.com/info/302.html)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 ,我公司将招标文件发送至贵公司邮箱。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获取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4售价:纸质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的邮费到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办法均为综合评分法,具体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6.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8月19日上午9:00之前提交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7. 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6年8月19日上午9:00;
7.2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数据治理与数据流通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大数据科技园A1栋7层
联系人:林芸
邮  编: 350100
电  话:0591-878008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邮  编: 350003
电  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2
传  真: 0591-87568219
购买招标文件及退还保证金
联系人:王小敏
项目负责人:张小青、廖丽松、张博艺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帐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