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县城乡环卫保洁作业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征集公告
项目详情
吉安县城乡环卫保洁作业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征集公告
一、采购项目内容
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吉安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招标前期的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征集。为更好的了解市场需求,获得潜在服务商充分响应,保障项目采购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采购需求面向市场进行公开征集意见,欢迎潜在投标人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向指定的邮箱提交相关采购需求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安县城乡环卫保洁作业项目
2.采购清单: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征集方案说明
1.征集方案要求
(1)潜在投标人无须提供评分标准细则,所提供的采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依据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清单提供三年合计报价、年度总价和年度单价报价。
②可提供针对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的建议(如无意见可不提供),并提出修改建议,说明修改理由等内容。
③所提供的方案将作为征集人编制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参考依据。
④潜在投标人在方案中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均不得含有违反公平竞争的排他性条款。
2.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17:30止,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方式:请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潜在服务商按附件2中《采购需求和技术方案征集回复函》的格式,将采购需求方案(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版本)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吉安县城市管理局:727007511@qq.com,采购代理机构:jaabx@abxzb.cn。
2.其他说明
(1)本次市场征集的技术方案,将由征集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评审,以确定最终的项目采购需求。
(2)参与本次征集意见的潜在投标人并不会因此在本项目正式采购中得到特别的优待;即使未参加征集建议的潜在投标人仍然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潜在投标人也不会因参与征集意见提出问题而遭到征集人的歧视,请潜在投标人充分表达对推进本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建设性建议。
(4)实际采购内容和要求以后续挂网招标文件及要求为准。
四、联系方式
征集人:吉安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96-8442457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8027991601
2026年07月28日
附件1: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注:潜在投标人请在附件2自行报价并填写相应金额,合计金额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
二、采购内容
(一)概况
吉安县地处江西省中部、吉泰盆地中心、赣江流域中游吉泰平原,县域总面积2117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约52万人。
吉安县城目前每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20吨,路面保洁面积3711390.39平方米。
(二)服务期限、内容和区域
1、服务期限:三年,以合同签订的起止时间为准。
2、服务范围:城区规划建成区主街主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城中村的清扫保洁。
3、服务内容:包含县城环卫保洁、城乡镇垃圾转运、广场公园清扫保洁和垃圾分类等。作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所有公厕、垃圾压缩站、中转站的运行维护管理,洒水降尘,喷雾降尘,果壳箱和垃圾桶的清洗和更换,乡镇垃圾压缩站到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转运、20个城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督导运维、城区雨水箅子清掏、城区有偿服务对象的物业小区、政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清运服务和城区固废垃圾转运服务等内容。
4、服务区域(以下数据仅供参考)
1、县城道路清扫保洁(绿化面积按50%计算)
(1)吉安县县城道路清扫保洁面积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
注:绿化面积按50%计算。
(2)吉安县停车场清扫保洁面积明细表
注:绿化面积按50%计算。
(3)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面积明细表
单位: 平方米
注:绿化面积按50%计算。
2、吉安县城区公厕数量分布情况
3、广场公园清扫保洁面积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
4、城中村及安置点环卫保洁面积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
5、农贸市场保洁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
6、吉安县垃圾压缩站明细表
7、吉安县生活垃圾中转站明细表
8、县城垃圾焚烧站距离明细表
9、吉安县“一区一策”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汇总表
10、城区固废垃圾转运
三、人员和机械配置要求
(一)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556人。中标人应优先聘用采购人现有的环卫工人90%以上,必须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岗位性质和类别设置支付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人工资,并按规定发放取暖费、高温津贴、加班费等,符合政策条件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
(二)机械化设施设备配备要求
注:以上清单中的机械设备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品牌型号及年份要求。
(1)中标人承诺,在为履行本项目配置上述环卫作业设备时,必须使用并租赁采购人现有的、可供使用的设备。(现有)相关设备的租金标准,届时以采购人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中标人须依据该评估结果确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支付租赁费用。在使用期间,中标人承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暴力使用或超负荷运行等行为。中标人全权负责所租赁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及保养工作,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免费提供垃圾桶套袋,每次清理垃圾时必须更换。
(3)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环卫机械设备,其性能参数、功能配置及技术标准须符合国家、省、市、县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同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确保设备运行良好且具备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手续的条件。
(4)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将全部环卫机械设备运抵吉安县城指定地点并交付验收。逾期未足额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全额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5)在工作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对人员及设备进行增加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
(6)中标人用于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及租赁的环卫机械设备、车辆等),其维护、保养及修理费用,均由中标人全额承担。合同履行期满后,如为中标人自有的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置;租赁设备的返还及责任,按后需租赁协议约定执行。
四、服务要求和标准
本项目服务要求和标准须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 126-2022)、《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建办督〔2020〕号)、《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县现行相关环卫作业规范和采购人服务内容中最高要求进行环卫服务。
(一)道路清扫保洁
每天按采购人规定完成道路清扫,道路污迹、侧石、沙井盖、果皮箱、垃圾桶、道路候车亭、道路隔离护栏的清理清洗、绿化带的保洁、雨水箅子清掏以及人行道至围墙根杂草清理等工作。
1、清扫保洁服务范围、作业时间及作业要求:
(1)服务范围东至吉安大道(吉安大道至侯家坳最高点)、西至吉衡铁路桥、北至望江路、南至深圳大道,包括但不限于此服务范围中所有已交付使用的道路、背街小巷、花坛的清扫保洁每天二次普扫,即早上5时至7时,下午14时至16时;道路清扫保洁每天机扫两次,即早上7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21时(夏秋季至22时),共16小时(夏秋季17小时);城中村每天二次普扫,即早上7时至9时,下午14时至16时;二次保洁,即早上9时至12时,下午16时至18时,共11小时。
(2)摇铃收集城区临街商铺,按照门前三包要求派专人每天上午、中午、晚上各一次,其余地段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一般道路每日喷雾降尘不少于四次,主干道和大气监测点每日喷雾不少于六次,如当日气温高于35度须增加一次喷雾降尘,最高气温低于3℃或路面实际温度接近冰点时,应停止作业,不得进行洒水工作。
(3)每天对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掏不少于2次(首次须在7:00前完成,第二次在14:00前完成);商业街区、学校周边实行“即满即清”,严禁爆桶、满溢。非冰冻期:每日清洗箱体1次;冰冻期:每日擦拭1次。确保箱体内外无残留垃圾、无污垢、无异味。每周喷洒消毒、灭蝇药物不少于2次,有效控制蚊蝇滋生,箱体及周边无蝇蛆。箱体摆放整齐,箱门关闭严密,分类标识清晰完整。
(4)负责对道路雨水篦子的清掏工作,须定时清掏,保证日常道路雨水箅子的清洁通畅。(含道路、广场、公园等有雨水篦子的保洁范围内)
(5)候车亭实行每日巡回保洁,每周全面擦洗不少于1次;人流量密集区域(如商圈、枢纽站)加密至每周2次。顶棚无积尘、无蛛网;玻璃立面及广告灯箱无污渍、无乱张贴(“牛皮癣”);座椅无积灰、无痰迹。设施完好率≥98%,无严重锈蚀、脱漆(单处面积≤50cm2);站牌信息清晰,无遮挡;周边2米范围内无散落垃圾、无积水。
(6)交通护栏每周机械或人工清洗不少于1次;扬尘严重路段及重点管控路段(如行政中心周边)加密至每周2次垃圾堆积。清洗后护栏见本色,无花洗、漏洗现象;反光标识清晰完整,无遮挡。
(7)应做到转运站内及路面不得分捡废品杂物,小区每天转运垃圾2次以上,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转运站及周边保持卫生清洁,无臭味,站内无垃圾杂物堆积。
(8)应及时清除有碍市容环境的杂草、杂树等,道路路檐、人行道、广场、公园人员密集场所等每周至少冲洗3次,及时清理各种原因造成的道路污染和路障,并视实际情况需要或采购人要求进行清扫或冲洗。
(9)并将马路及公共场所的漏撒余泥渣土的洗扫作业及小宗无主建筑垃圾、余泥渣土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0)下雨天保洁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遇大暴雨雷电要及时躲避)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及时清理排水口的树叶和垃圾,及时排涝排渍,避免出现水浸现象,保洁人员不得将垃圾清扫或倾倒入绿化带、下水道等地方。
2、环卫设备管理要求
(1)垃圾装车点必须专人管理,保证箱桶干净,无垃圾落地,不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垃圾桶、保洁车及其它环卫作业工具应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
(2)做好环卫设施设备﹝如果皮箱、保洁车、工具房、垃圾桶、人力(助力)清扫车等﹞的维修保养,统一编号,保证环卫设施功能齐全,干净整洁,正常使用。
(3)采购人将在现有本次发包区域按环卫作业标准配备相应数量的果皮箱、垃圾桶交由中标人管理,垃圾转运站、公厕、工具房等配套设备根据完好现状移交中标人管理,中标人根据作业规范要求,负责对上述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养,其中果皮箱、垃圾桶的年更新率不低于20%,更新的款式、规格由采购人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作业需要予以指定。合同期满后中标人要如数归还由采购人提供使用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果皮箱、工具房、垃圾桶等),若数量不足或设备已严重损坏的,中标人需按新购价赔偿采购人。
3、应急管理及质量要求
(1)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对作业质量的监管,并做好重大节日、公共活动,或紧急情况下的环卫作业。
(2)无条件无偿配合采购人执行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国家、省、市、县检查或突击整治或重大活动等)期间,其作业质量要求高于上述标准的,按该任务的具体要求执行。
(3)中标人应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方案及其实施工作,。
(4)县城道路及公共场所清扫有机械化清扫条件的路面必须实行机械化清扫,保证主要干道机扫率不低于95%。
4、绿化区域保洁要求:
(1)绿化区域垃圾及时清理保洁,垃圾运至临时堆放点。
(2)绿化区域整洁,无垃圾杂物堆积。
(3)垃圾异味太大或有动物残体时要进行密封包装。
(4)做好作业工具的维修、保养工作。
5、垃圾收集要求:
(1)摇铃收集城区临街商铺,按照门前三包要求派专人每天上午(9:00-10:00)、中午(16:00-17:00)、晚上(19:00-20:30);其他路段上午(9:00-10:00)、下午(16:00-17:00)各一次。
(2)要求垃圾日产日清。
(3)保洁产生的垃圾及时收集、清扫,人力车拉到收集点或垃圾中转站或由收集车落实无缝对接,不得擅自设点及裸露堆放。
(4)垃圾收运严禁偷倒。
(5)禁止收运剧毒、易燃易爆、医疗等有危险性的特种垃圾。
(6)随车配备清扫工具,垃圾收集后必须及时清扫或冲洗干净垃圾收集点。
(7)安全、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噪音扰民、妨碍交通等现象。
(8)城区小区和政企事业单位内垃圾早晚两次转运至中转站。
6、如中标后,须新增加作业面积(如道路、公园),可根据实际服务面积进行增补。
(二)公厕管理
(1)保洁时段:早上6:00至晚上23:00。
(2)落实管理人员及岗位责任制,必须专人专岗负责,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3)指示牌、标志牌设置规范、明显。
(4)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
(5)内外墙壁、天花板、门窗和隔音板无乱涂乱画乱张贴。
(6)水电设备及水冲设施完好。
(7)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公厕类别(如一类、二类及附属设施),每季度定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精细化清扫与预防性消杀作业,定时喷洒灭蚊蝇、蟑螂药物,确保公厕内外环境整洁、无异味、无病媒生物滋生。如遇检查或其它特殊情况,中标人需及时配合采购人做好喷杀工作。
(8)因考虑到现有公厕现状,中标人可与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协商、调整。
(9)公厕以内设备设施损坏维修更换由中标人负责。
(10)公厕以内的相关水电费由中标人负责。
(三)垃圾转运
中标人须按“定人、定车、定线、定时”原则,建立完整的垃圾收运作业制度,并报送采购人备案,所有垃圾(含城区、乡镇、村屯)必须统一纳入收运体系,严禁私自倾倒、堆放或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理。
1、中标人需每日将各区域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至其对应的垃圾燃烧发电厂,乡镇垃圾由中标人定时定点收集后,中标人负责各个乡镇垃圾转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发电焚烧厂。
2、垃圾要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垃圾。
3、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散、拖、挂和污水滴漏。吊桶垃圾车应加盖,不得超高超载、挂包运输垃圾。
4、垃圾压缩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屋)装运垃圾时,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洒漏。在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确保完好,不泄漏污水,并定期清洗消毒。
5、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在离居民住宅很近的垃圾站(屋)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开早晨、中午时间,并减少噪声。
(四)广场公园、城中村及安置点清扫保洁
1、保洁人员人数每班不少于规定人数,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着装上岗。
2、每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广场公园、城中村及安置点清扫,并将垃圾清运完毕。
3、及时清扫广场公园内道路、硬地、草坪、灌木丛、滩涂地中的纸张、饮料瓶、塑料袋、果皮果核等可捡物。纸屑、碎物屑、水果渣、粪便等可扫脏物。枯枝、落花、落果等绿化残物。瓜子壳、花生壳、烟蒂、分散碎屑等细小杂物。及时清除椅凳、花台、果皮箱、指示牌、园灯、亭、廊、柱、雕塑、围栏等设施上的灰尘、泥土、张贴、涂画、蜘蛛网等。清扫广场、硬地、路面上的沙土、淤泥、积水。
4、及时打捞扫广场公园内水面的树叶、生活垃圾及其它漂浮物。
5、广场公园、城中村及安置点内果皮箱表面每日擦洗保洁,内桶每月至少清洗一次。
6、垃圾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存放,园内不得有暴露垃圾,不得将垃圾随处丢弃。
7、广场公园、城中村及安置点内垃圾日产日消,垃圾不得过夜。
8、清扫工具、垃圾车应在指定地点存放。
9、规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特别是发现果皮箱外表受损或内桶丢失等问题应第一时间报告。
10、节约用水、用电,文明礼貌劝导游客保持广场公园环境整洁。
(五)农贸市场清扫保洁
1、清扫范围及面积
(1)白云农贸市场市场内南面通道,北面人行道,面积约1400㎡,公厕一座。
(2)赣中商贸城自产自销农贸市场,市场内一期、二期市场及公共场地面积约5000㎡,公厕一座。
(3)城关农贸市场:新老市场
一、二楼,含市场内所有公用道路、大门口。面积约6500㎡,公厕一座。
(4)城东农贸市场:市场内及西面一条横街及南面一条至公厕通道,面积约2300㎡,公厕一座。
2、清扫人员人数
(1)白云农贸市场2人包公厕保洁。
(2)赣中临时市场5人(公厕专职保洁员1名)。
(3)城关农贸市场8人(公厕专职保洁人员1名)。
(4)城东农贸市场5人(公厕专职保洁人员1名)。
3、工作时间:上午6:00-下午19:00
4、工作要求
(1)承担清扫保洁方必须服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辖中队监管。
(2)每7:30前和18:00后对清扫保洁范围完成两次大清扫,其他时间随产随清,动态保洁,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
(3)保洁人员必须全员上岗,上岗时着带环卫标志服装,上岗时不允许离岗。每月实行调休假,在确保清扫范围环境卫生达到干净、整洁要求后方可进行调休,但需报所辖中队批准后才能调休。
(4)时刻保持清扫范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无污垢、无积水、无垃圾死角等。
(5)保持墙面、消防厢、工作台、楼梯扶手等公用设施无灰尘、污垢、小广告,天花板无蜘蛛网。
(6)每天对垃圾桶进行清洗、擦拭,保持垃圾桶干净、无污垢,并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7)每个星期对清扫范围内的水沟积水井进行冲洗、清淤,确保水沟不堵塞、不往外溢水,积水井无垃圾和污泥。
(8)定期对活禽区、冷链商品区域进行冲洗和消毒。
(9)时刻保持公厕干净、整洁、无积水、无灰尘、无污垢、尿渍、无异味、无蚊蝇,并做到人走立即冲洗。洗手台上除洗手液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扫把、拖把等工具存放在指定地点。
(六)压缩站运行管理要求高
1、场站环境与秩序管理
(1)保持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地面无积存垃圾、污水、油污及明显异味,墙壁无乱涂画、无积尘蛛网。
(2)工具房及物料存放区须保持干燥通风,清扫工具、除臭设备、消防器材等应定点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3)工作人员非机动车及作业辅助车辆须在指定区域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随意乱停乱放。
(4)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站容站貌应保持整洁美观,严禁在站内及周边堆放杂物、废品。
2、作业质量与工艺控制
(1)严格执行“日产日清”制度,垃圾进站后应及时压缩处理,严禁长时间积压或露天堆放。
(2)压缩后的垃圾须实行密闭转运,确保全程无遗撒、无滴漏,及时转运至终端处理设施。
(3)规范处置渗滤液,压缩站作业区(含卸料、压缩、车辆清洗区)必须实施雨污分流,地面及渗滤液收集池须做防渗、防腐、防溢流处理。作业中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及场地清洗废水须全量收集,严禁与雨水混合排放。收集的污水应通过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委托有资质的吸污车密闭转运至指定处理设施进行达标处置,严禁直排路面、河道或渗入地下,杜绝二次污染。
(4)实施常态化除臭与消杀。每日作业结束后须进行彻底清洗及除臭作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灭蚊、蝇、蟑螂等),有效控制虫卵滋生;遇重大活动保障或专项检查时,应按采购人要求加密消杀频次。
3、设施设备维护与台账管理
(1)中标人负责站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与小修小补(含水电管线、压缩设备、除臭装置等),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无明显缺损。
(2)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台账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台账须包括但不限于:
① 垃圾进站/出站时间、来源单位、种类及称重记录;
② 设备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记录;
③ 渗滤液处理及排放记录;
④ 消杀除臭作业记录(时间、药剂、责任人)。
4、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
(1)人员与车辆安全:
① 定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② 进站车辆须服从调度指挥,限速慢行,避让行人,有序进出,严禁抢道争行。
③ 路面及室外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规范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④ 特殊路段或夜间作业时,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
(2)用电与消防安全:
①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配电设施须定期检测。
② 按规范配置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3)垃圾准入与风险防控:
① 严禁接收、转运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及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
② 密切监控车辆及设备运行状况,落实日常例检,及时排除故障隐患,杜绝车辆“带病”作业。
?③ 按时完成车辆年检及保险购置,确保证照齐全有效。
(4)应急处置:
?① 制定针对设备故障、渗滤液泄漏、火灾、台风暴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② 发生设备故障、渗滤液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等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时,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1小时内)如实上报采购人及相关监管部门。
5、费用承担
压缩站运行管理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能源消耗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不得影响站场正常作业。
(七)中转站(点)运行管理
1、场站环境与秩序管理
(1)保持站(点)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地面应硬化平整,无积存垃圾、无污水横流、无油污及明显异味,墙壁无乱涂画、无积尘蛛网。
(2)工具房及物料存放区须保持干燥通风,清扫工具、除臭设备、消防器材等应定点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3)工作人员非机动车及作业辅助车辆须在指定区域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随意乱停乱放。
(4)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站容站貌应保持整洁美观,严禁在站内及周边堆放杂物、废品。
2、作业质量与污染防控
(1)严格执行“日产日清”制度。垃圾进站后应及时归集,严禁垃圾过夜积压或长时间露天堆放。
(2)垃圾须实行密闭化转运(如加盖篷布或入箱),确保装卸及运输过程中无遗撒、无滴漏,及时转运至终端处理设施。
(3)实施常态化清洗与消杀。每日作业结束后须对地面、墙面及垃圾容器进行彻底冲洗;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灭蚊、蝇、蟑螂等),有效控制虫卵孳生;遇重大活动保障或专项检查时,应按采购人要求加密消杀频次。
(4)站点作业区地面须做硬化及基础防渗处理,并设置截水沟、集污池(或密闭集污容器)等防溢流设施。作业中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及场地清洗废水须全量收集,严禁直排路面、河道或渗入地下。收集的污水应定期清运至指定处理设施,或按环保规定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确保处置过程合法闭环,杜绝二次污染。
3、设施维护与台账管理
(1)中标人负责站内基础设施(含水电管线、照明、给排水沟、防渗漏层、门窗等)的日常保养与小修小补,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无明显缺损。
(2)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台账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台账须包括但不限于:
?① 垃圾进站/出站时间、来源单位、种类及称重(或估算)记录;
?② 设施日常巡检及简易维护记录;
?③ 污水收集及清运处置记录;
?④ 消杀除臭作业记录(时间、药剂、责任人)。
4、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
(1)人员与车辆安全:
?① 定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② 进站车辆须服从调度指挥,限速慢行,避让行人,有序进出,严禁抢道争行。
?③ 路面及室外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规范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④ 特殊路段或夜间作业时,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
(2)用电与消防安全:
?①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配电设施须定期检测。
?② 按规范配置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3)垃圾准入与风险防控:
?① 严禁接收、转运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及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
?② 密切监控转运车辆及简易设备运行状况,落实日常例检,及时排除故障隐患,杜绝车辆“带病”作业。
?③ 按时完成车辆年检及保险购置,确保证照齐全有效。
(4)应急处置:
?① 制定针对污水泄漏溢流、火灾、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② 发生设备故障、火灾等突发事件等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时,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1小时内)如实上报采购人及相关监管部门。
5、费用承担
中转站(点)运行管理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能源消耗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不得影响站场正常作业。
(八)垃圾分类
1、服务范围
服务区域:吉安县20个居民小区共计4907户、四分类垃圾亭、二分类垃圾箱及智能可回收设备共计78个点位进行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巡查等各项工作。
2、服务内容
为尽快推进吉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引入专业第三方公司对吉安县20个垃圾示范居民小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针对生活垃圾的分类现场督导、分类宣传、分类设备维护等。
3、拟派人员职责
根据采购人和现场管理需要拟派相应项目人员,负责垃圾分类督导工作的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垃圾分类宣传和片区巡查管理,垃圾分类的宣传、督导、收运等方面工作。
4、实施方案
依照服务范围分别设置服务于居民小区的宣传、督导、巡查及收运。采取逐级汇报机制,由项目经理做整体统筹规划。
工作职责:
1、项目组
⑴负责运营管理中心管理,招聘督导运营人员,配备相应的运营服务用品用具等;
⑵健全完善运营管理中心各项运营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⑶建立健全各类运营数据报表和台账;
⑷负责与业主单位、相关部门有关运营工作的日常对接、沟通、协调
⑸督促、检查上级部门对公司各项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
⑹项目运营管理中心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宣传巡查组
(1)负责宣传方案的素材提供与初稿编写;
(2)负责督导员及其他岗位的宣传职能管理;
(3)负责宣传活动的执行;
(4)负责与社区、物业等部门对宣传活动的对接、协同、协办工作;
(5)负责对宣传物料保管、使用、运输。
(6)根据公司运营经营部布置的要求和内容,按计划分片区进行巡视检查工作。
(7)对公司所属的一线督导员、宣传员、运输员及片区管理人员日常人员到岗、规范作业、安全服务等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8)对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检查、督办。
(9)及时发现、查处及纠正各类作业不规范情况并做好记录。
(10)服从公司运营经营部领导,及时反馈相关工作信息,反映问题需做到客观、公正,不徇私情。
3、督导组
⑴投放时段负责居民分类垃圾破袋检视、监督、数据统计,对居民不规范分类行为、投放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并做好正确示范。
⑵督促试点小区物业及时清运存量垃圾,确保分类设施内垃圾不存在爆满现象;
⑶做好与厨余收运企业的日常沟通,试点小区产生的厨余垃圾定时托运至指定收集点,收集完后原路拖回并保持设备日常干净整洁,每日定时、定点进行清洗、消杀;
⑷非投放时段负责现场巡检工作,对居民乱投至小区地面的垃圾包捡拾到垃圾房投入相应垃圾桶内,对于垃圾比较多的区域告知物业并配合清洁工清理,保持小区地面整洁无乱投垃圾包;非投放时段负责垃圾房现场督导、引导投放工作。
⑸保持垃圾桶清洗、消杀工作,及时上报分类设施功能故障信息。
⑹协助上级主管单位和社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评比等相关工作。
(7)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4、安全管理组
⑴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营团队安全责任,确保安全要求融入日常运营流程。
⑵每日巡查垃圾投放点、垃圾桶等设施及暂存区域,排查地面湿滑、设备防护缺失、垃圾混投等隐患,建立台账并督促整改,形成“排查-通知-整改-验收”闭环。
⑶负责核心设备的日常检查与定期维保,协调维修方处理设备故障。
⑷每月组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⑸每季度组织应急演练,突发安全事件时牵头现场处置,降低运营影响。
⑹在投放点设置安全提示标识,定期联合社区开展安全宣传;收集居民投放时的安 全反馈,优化投放点布局。
5、督导员工作时间
早晚垃圾分类投放高峰期,具体时间可按季节适当调整,每日累积时间不少于6 小时,上午7:00-10:00,下午17:00-20:00(含巡检巡查,根据时令进行调整)。
6、督导员工作要求
入户宣传,氛围打造,逐栋解决小区居民垃圾分类问题。逐渐提升垃圾分类氛围和效果。 根据居民作息时间督导员做到每月2次上门做好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给每户居民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和指导手册,告知分类投放要求、反馈上周投放质量、检查垃圾桶。
督导员根据服务小区性质合理安排工作,做好日常垃圾检视、后台积分登记、有害垃圾收集、现场宣传指导、分类设备维护、分类桶清理、消毒、小区巡检等工作,工作时间为垃圾投放高峰时间段,每日不少于6小时。做好日常居民投放督导、入户宣传指导、巡检扫码录入、投放信息反馈、分类质量月度评比上墙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每天在现场指导,做好居民投放质量的评比记录,每天抽检家庭不少于30户,每月每户家庭两类垃圾抽检不少于2次,对未分类投放的行为进行督导并进行正确分类示范,及时向居民反馈抽检中存在的问题。
7、宣传巡查员工作时间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具体时间可按季节和工作人流量时间段适当调整。
8、宣传巡查员工作要求
针对小区制定和建立年度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方案;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或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月工作信息、宣传培训等内容每月按时上报城管局。
宣传组每周策划一次小型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月一次大型户外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日常开展进学校、机关单位等组织垃圾分类宣传。话术包括但不限于:“您好,我是吉安县宣传员 XXX,帮助您做垃圾分类指导。”“您好,我是吉安县宣传员 XXX,今天来是抽查一下您们垃圾分类的情况,我们每月会对大家进行一个评比,分类好的,会有奖励。”
(九)城区固废垃圾转运费
为响应上级部门环保要求,须将相关城区固废垃圾(日常生活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含建筑垃圾)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年转运量约5万吨,平均运距约15公里,运输距离在15公里以内(含15公里)的,按实际里程结算;超过15公里的,统一按15公里计算。
五、商务条款
(一)主要要求
1、付款方式:
(1)月度服务费支付
月度服务费以当月考核结果为依据,按以下方式计算与支付:
①月度付款基数:计算公式为“年度合同总价÷12个月×85%”。
②月度实付金额:采购人根据当月的考核评分,计算出基于月度付款基数的实际应付服务费。
③支付时间与方式:采购人应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中标人上一月的月度服务费。支付时,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提供的环卫工人工资支付凭证,将相应工资费用支付至指定的工资监管专户,剩余服务费支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2)季度服务费支付
季度服务费以上一季度的平均考核结果为依据,按以下方式计算与支付:
①季度付款基数:计算公式为“年度合同总价÷12个月×15%×3个月”。
②季度实付金额:采购人根据上一季度三个月的平均考核评分,计算出基于季度付款基数的实际应付服务费。
③支付时间与方式:采购人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内,按政府采购程序完成上一季度服务费的支付。
(3)其他约定
以上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进行结算,且不计算利息。
2、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包含设备费用、工资(雇佣原有工人费用和另聘请人员费用)、社保、劳保、福利、工伤额外保险、食宿、安全管理、物料消耗费用、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如没有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特殊情况发生,采购人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将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服务期内如服务范围实际作业面积发生变动,或遇重大规划调整,减少的作业量或增加的作业量,按中标单价增减服务费。
3、中标后中标人须在本地区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或项目部,并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落实相关团队人员(含项目经理1名、安全负责人1名、技术质量负责人1名)和办公场地,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相关人员,办公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环卫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冲洗道路、洒水水费、运输费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5、中标人及其所属人员均不得收取本辖区内政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任何费用。
6、市政道路的设施设置需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对市政道路的设施及布置作变更。
7、中标人须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按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当以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且有效期涵盖项目服务期(至少三年一个月)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8、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为投标报价和项目实施方案取得依据。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采购人将不予考虑。
(二)环卫工资保障要求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须在本地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设立环卫工人工资监管专户用于工资发放,且至少存入100万元的应急储备资金,以保障环卫工人的工资及其权益,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采购人、银行及中标人),合同服务期内,中标人应当按月向采购人提交工资支付表和支付凭证,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撤销监管专户。
2、若中标人发生环卫工人欠薪、工资支付延迟等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直接从环卫工人工资监管专户中划拨相应的应急储备资金,用于支付拖欠的环卫工人工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完成,资金发放完成后,中标人须在10个自然日内将监管专户资金补足至100万元。
3、每月环卫服务费用支付时,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每月环卫工人工资支付表,将日常工资部分费用转入环卫工人工资监管专户,剩余部分服务费用采购人将转入中标人基本账户。
4、中标人应当按时发放环卫工人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承诺为投入本项目所有一线环卫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如中标人拖欠环卫工人工资,或未按时缴纳相关保险费,或造成停工,或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经采购人督促限期整改,而中标人限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垃圾压缩站、中转站、公厕运维管理要求
1、垃圾压缩站、中转站、公厕里的设备、机器、公用财产都由中标人(运维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不论数量多少、不论金额大小)。中标人(运维人)有义务必须保障垃圾压缩站、中转站、公厕正常安全的运转。
2、中标人(运维人)负责对压缩站,中转站,公厕的设备(机械、电气、智能、水电)按采购人和厂家要求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和更换,所更换的零件、机油、齿轮油、润滑油等耗材和配件需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3、垃圾压缩站、中转站、公厕的水电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支付。
(四)承包责任
1、中标人应建立完整的服务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满足承包任务的需求,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合同期前三个月为试运行期,服务费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如中标人未达到采购人作业标准,连续3个月考核低于80分,或平均分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中标人应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文明作业制度、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制度、员工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经过有关程序后,依法向劳动主管部门备案,并于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提供给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中标人如有违反,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
4、中标人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和安全培训,做到遵纪守法。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须加强安全生产作业和操作规范,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合同期内,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治安、交通、消防、劳动法律法规等,中标人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7、中标人用工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用工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8、合同期内,因中标人引起的严重劳务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9、合同期内,如中标人在人员配置、设施设备、作业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同一个问题采购人连续二次提出书面整改,中标人未能作出整改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0、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使用智能化预警管理系统对项目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1、合同期内,采购人必须按照考核办法对中标人严格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考“《吉安县城乡环卫检查及考核办法》”。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和修改相应的考核条款。
12、中标人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五)违约责任
1、中标人不得将承包项目转包或分包,也不得出现停工,否则将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中标人中标后,如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派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进驻吉安县进行项目管理,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在执行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国家、省、市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期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作业(包括安排作业人员、作业质量达标),否则,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内如因中标人在本承包项目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5、合同期内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含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作业标准、作业时间、收费管理调整等),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
6、合同期内除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除不可抗力因素)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按合同规定的一个工作年度中标金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附件2采购需求和技术方案征集回复函
项目名称:吉安县城乡环卫保洁作业项目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一、采购清单
注: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报价并填写相应金额,合计金额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
二、潜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采购需求和要求建议或其他意见或材料
附件.zip
一、采购项目内容
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吉安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招标前期的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征集。为更好的了解市场需求,获得潜在服务商充分响应,保障项目采购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采购需求面向市场进行公开征集意见,欢迎潜在投标人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向指定的邮箱提交相关采购需求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安县城乡环卫保洁作业项目
2.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服务期 |
| 1 | 吉安县城乡环卫保洁作业项目 | 1项 | 125503915.89 | 三年,以合同签订的起止时间为准。 |
| 详细服务清单及服务要求等内容见附件 | ||||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征集方案说明
1.征集方案要求
(1)潜在投标人无须提供评分标准细则,所提供的采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依据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清单提供三年合计报价、年度总价和年度单价报价。
②可提供针对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的建议(如无意见可不提供),并提出修改建议,说明修改理由等内容。
③所提供的方案将作为征集人编制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参考依据。
④潜在投标人在方案中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均不得含有违反公平竞争的排他性条款。
2.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17:30止,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方式:请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潜在服务商按附件2中《采购需求和技术方案征集回复函》的格式,将采购需求方案(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版本)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吉安县城市管理局:727007511@qq.com,采购代理机构:jaabx@abxzb.cn。
2.其他说明
(1)本次市场征集的技术方案,将由征集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评审,以确定最终的项目采购需求。
(2)参与本次征集意见的潜在投标人并不会因此在本项目正式采购中得到特别的优待;即使未参加征集建议的潜在投标人仍然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潜在投标人也不会因参与征集意见提出问题而遭到征集人的歧视,请潜在投标人充分表达对推进本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建设性建议。
(4)实际采购内容和要求以后续挂网招标文件及要求为准。
四、联系方式
征集人:吉安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96-8442457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8027991601
2026年07月28日
附件1: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城区道路清扫保洁 | 3711390.39 | m2 | 含市政道路、停车场和背街小巷 |
| 2 | 公厕环卫保洁运维 | 42.00 | 个 | |
| 3 | 乡镇垃圾转运 | 1.00 | 项 | |
| 4 | 城区垃圾转运 | 1.00 | 项 | |
| 5 | 广场公园清扫保洁 | 1062988.63 | m2 | |
| 6 | 城中村及安置点保洁 | 280255.19 | m2 | |
| 7 | 农贸市场保洁 | 15200.00 | m2 | |
| 8 | 压缩站垃圾中转运行 | 6.00 | 个 | 全县共有6个压缩站,压缩机数量为7台,其中养护中心垃圾压缩站有2台压缩机。单价为压缩机每年每台每班次的价格,报价需报七台压缩机运行费价格 |
| 9 | 垃圾分类 | 78.00 | 点 | 每个点1人 |
| 10 | 垃圾中转站管理 | 21.00 | 班次 | |
| 11 | 城区固废垃圾转运 | 50000.00 | 吨 | 运距约15公里 |
注:潜在投标人请在附件2自行报价并填写相应金额,合计金额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
二、采购内容
(一)概况
吉安县地处江西省中部、吉泰盆地中心、赣江流域中游吉泰平原,县域总面积2117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约52万人。
吉安县城目前每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20吨,路面保洁面积3711390.39平方米。
(二)服务期限、内容和区域
1、服务期限:三年,以合同签订的起止时间为准。
2、服务范围:城区规划建成区主街主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城中村的清扫保洁。
3、服务内容:包含县城环卫保洁、城乡镇垃圾转运、广场公园清扫保洁和垃圾分类等。作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所有公厕、垃圾压缩站、中转站的运行维护管理,洒水降尘,喷雾降尘,果壳箱和垃圾桶的清洗和更换,乡镇垃圾压缩站到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转运、20个城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督导运维、城区雨水箅子清掏、城区有偿服务对象的物业小区、政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清运服务和城区固废垃圾转运服务等内容。
4、服务区域(以下数据仅供参考)
1、县城道路清扫保洁(绿化面积按50%计算)
(1)吉安县县城道路清扫保洁面积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
| 序号 | 名称 | 级别 | 快速车道(平米) | 慢车道(平米) | 人行道 (平米) | 绿化(平米) | 长度(KM) | 合计 (平米) |
| 1 | 君山大道 | 一级 | 238070 | 46950 | 65620 | 20500 | 8.3 | 360890 |
| 2 | 赣江大道 | 一级 | 35600 | 24850 | 25750 | 6700 | 2.17 | 89550 |
| 3 | 富川路 | 一级 | 159117.63 | 44519 | 84625.84 | 27159.18 | 3.25 | 301842.06 |
| 4 | 伊戈尔路 | 一级 | 11298.1 | | 5792.6 | | 0.52 | 17090.7 |
| 5 | 深圳大道 | 一级 | 102360.8 | | 23533.3 | 25275 | 2.78 | 138531.6 |
| 6 | 京九大道 | 一级 | 13992 | | 7482 | | 0.6 | 21474 |
| 7 | 建设大道 | 一级 | 10681 | 8372 | 8361 | 2440 | 0.73 | 28634 |
| 8 | 吉安大道 | 一级 | 326846.27 | 75562.2 | 49196.5 | 104631.8 | 8.8 | 503920.87 |
| 9 | 曙光路 | 二级 | 85854.6 | | 28481.8 | 4762.5 | 3.1 | 116717.65 |
| 10 | 二中大门路 | 二级 | 85854.6 | | 28481.8 | 4762.5 | 3.1 | 116717.65 |
| 11 | 体育路 | 二级 | 2121 | | 1916 | | 0.2 | 4037 |
| 12 | 福鑫苑门口路 | 二级 | 2600 | | 4251.4 | | 0.3 | 6851.4 |
| 13 | 赣中商贸城 | 二级 | 1161 | | 217 | | | 1378 |
| 14 | 摩托车城 | 二级 | 5537 | | 6076 | | | 11613 |
| 15 | 汽车城 | 二级 | 26552 | | | | | 26552 |
| 16 | 森林公园东路 | 二级 | 37499 | | | 1547 | | 38272.5 |
| 17 | 海尔小学北路 | 二级 | 2345 | | 1808 | | 0.37 | 4153 |
| 18 | 金钟路 | 二级 | 7390 | | 9420 | | 0.76 | 16810 |
| 19 | 白云路 | 二级 | 9045.53 | | 12804.95 | | 0.97 | 21850.48 |
| 20 | 凤凰路 | 二级 | 66843.7 | | 46134.6 | 4829.6 | 2.3 | 115393.1 |
| 21 | 振兴路 | 二级 | 28134 | | 25185 | | 0.87 | 53319 |
| 22 | 老富川路 | 二级 | 12657 | | 10547 | | 1.34 | 23204 |
| 23 | 兴华路 | 二级 | 2735 | | 6024 | | 0.43 | 8759 |
| 24 | 星火路 | 二级 | 28243 | | 21918 | | 0.94 | 50161 |
| 25 | 朝阳路 | 二级 | 16909.97 | | 10646.03 | | 0.98 | 27556 |
| 26 | 彩虹路 | 二级 | 19205.5 | | 14659 | | 1.97 | 33864.5 |
| 27 | 环湖西路 | 二级 | 16387.6 | | 15061 | | 1.75 | 31448.6 |
| 28 | 金山路 | 二级 | 20269.5 | 3670 | 10049 | 5727.5 | 1.6 | 36852.25 |
| 29 | 明珠路 | 二级 | 15878 | | 14758 | | 1.5 | 30636 |
| 30 | 盘龙路 | 二级 | 25610.8 | | 16390.1 | 4507 | 1.43 | 44254.4 |
| 31 | 环湖东路 | 二级 | 13978.1 | | 14602 | | 1.26 | 28580.1 |
| 32 | 绿荫路 | 二级 | 13488 | 3587 | 10376 | 3113 | 1.2 | 29007.5 |
| 33 | 高速路口 | 二级 | 5932 | | 6553 | | 0.62 | 12485 |
| 34 | 物流园道路 | 二级 | 28164.84 | | | | 0.7 | 28164.84 |
| 35 | 敦永公路 | 二级 | 9297.89 | | 7490.96 | | 1.69 | 16788.85 |
| 36 | 天祥路 | 二级 | 19596 | | | | 1.88 | 19596 |
| 37 | 合丰南路 | 二级 | 36183 | | 18767.8 | 950 | 0.38 | 55425.8 |
| 38 | 合丰北路 | 二级 | 4765.3 | | 4525 | | 0.5 | 9290.3 |
| 39 | 合丰中路 | 二级 | 6040 | | 4992 | | 0.62 | 11032 |
| 40 | 庐陵大道 | 一级 | 3360 | | 2805 | | 0.34 | 6165 |
| 41 | 东昌路 | 二级 | 33710 | | 34500 | | 3.1 | 68210 |
| 42 | 广场南路 | 二级 | 11200 | | 18500 | | 1 | 29700 |
| 43 | 福华路 | 二级 | 1670 | | 870 | | 0.4 | 2540 |
| 44 | 高昌路 | 二级 | 3985.6 | | 2970 | | 0.4 | 6955.6 |
| 45 | 天华路 | 二级 | 6300 | | 6400 | | 0.7 | 12700 |
| 46 | 裕华路 | 二级 | 29330.5 | | 16072 | 5422 | 1.85 | 48113.5 |
| 47 | 园前路 | 二级 | 11313 | | 11854 | 1575 | 1 | 23954.5 |
| 48 | 振华路 | 二级 | 11207.7 | | 7357.5 | 1031 | 0.6 | 19080.7 |
| 49 | 文山路 | 二级 | 17200 | | 18450 | | 1.23 | 35650 |
| 50 | 二七路 | 二级 | 68850.66 | | 40454.78 | | 3.65 | 109305.44 |
| 51 | 吉州路 | 二级 | 55700 | | 38155 | | 3.65 | 93855 |
| 52 | 清怡路 | 二级 | 40553.5 | | 13489.5 | | 2.48 | 54043 |
| 53 | 凤凰北路 | 二级 | 41586 | | 19705 | | 2.9 | 61291 |
| 54 | 瑶池路 | 二级 | 70443.6 | | 24025.3 | 10942 | 2.8 | 99939.9 |
| 55 | 望江路 | 二级 | 53561.26 | | 12165.28 | 2702.59 | 3.97 | 67077.835 |
| 56 | 站前大道 | 二级 | 8186 | | | | 0.9 | 8186 |
| 57 | 天祥小学门口 | 二级 | 7770 | | 2260 | | 0.53 | 10030 |
| 58 | 高昌北路 | 二级 | 28706 | | 15226 | | 2.67 | 43932 |
| 59 | 龙湖西侧道路 | 二级 | 3141.3 | | 2092 | | 0.42 | 5233.3 |
| 60 | 云滨苑北侧道路 | 二级 | 1011 | | | | 0.16 | 1011 |
| 61 | 庐陵大桥 | 二级 | 22403 | | | | 0.59 | 22403 |
| 62 | 宝华路 | 二级 | 6730.9 | | | | | 6730.9 |
| 63 | 知行路 | 二级 | 1936 | | 2233.3 | | 2.8 | 4169.3 |
| 64 | 合计 | | 2087702.35 | 250710.2 | 941699.54 | 124713.085 | 99.15 | 3404825.175 |
注:绿化面积按50%计算。
(2)吉安县停车场清扫保洁面积明细表
| 序号 | 名称 | 硬化面积(平米) | 绿化面积(平米) | 合计 (平米) | 备注 |
| 1 | 白云路停车场 | 1467.6 | 4823.4 | 3879.3 | 燕京宴旁 |
| 2 | 湖滨小学停车场 | 3239.61 | 2267.56 | 4373.39 | |
| 3 | 汇金商业旁停车场 | 1166.55 | | 1166.55 | |
| 4 | 庐陵生态公园停车场 | 568.4 | | 568.4 | |
| 5 | 曙光公园北侧停车场 | 325.04 | | 325.04 | |
| 6 | 立讯西侧停车场 | 16628.3 | 2618 | 17937.3 | |
| 7 | 白云路市场内停车场 | 3971.6 | | 3971.6 | |
| 8 | 福华路停车场 | 1626 | | 1626 | |
| 9 | 二七路停车场 | 1322.3 | | 1322.3 | 城北中学东侧 |
| 10 | 二七路停车场 | 1404.6 | | 1404.6 | 城北中学对面 |
| 11 | 县政府东侧停车场 | 3477 | | 3477 | |
| 12 | 白云路停车场 | 1680 | | 1680 | 县立中学对面 |
| 13 | 天祥公园停车场 | 4284 | | 4284 | |
| 14 | 西京花园停车场 | 2096 | | 2096 | |
| 15 | 庐陵商业银行门口开放式健身休闲场所 | 2616 | | 2616 | |
| 16 | 庐陵文化广场北侧停车场 | 760.57 | | 760.57 | |
| 17 | 地质局北面停车场 | 3350 | | 3350 | 天华路与庐陵大道交叉口 |
| 18 | 金川宾馆旁停车场 | 2148 | | 2148 | |
| 19 | 城关小学西侧停车场 | 841.4 | 533.69 | 1108.245 | |
| 19 | 合计 | 52972.97 | 5121.325 | 58094.295 | |
注:绿化面积按50%计算。
(3)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面积明细表
单位: 平方米
| 序号 | 名称 | 主干道 (平米) | 绿化(平米) | 合计(平米) |
| 1 | 深圳大道与吉安大道交汇加油站 | 4027.7 | 2439.8 | 5247.6 |
| 2 | 汇金商业城南面牌坊处 | 1070.86 | | 1070.86 |
| 3 | 老党校 | 4505.71 | | 4505.71 |
| 4 | 老富川路旁巷道 | 465 | | 465 |
| 5 | 金安巷 | 1400 | | 1400 |
| 6 | 燕京路 | 1772.87 | | 1772.87 |
| 7 | 小巷增加停车位(赣江大道) | 7504.26 | | 7504.26 |
| 8 | 德隆君山府(西侧道路)体育路南延 | 2276.04 | | 2276.04 |
| 9 | 通固江集资房路 | 3298 | | 3298 |
| 10 | 高唐加油站旁边停车位(君山大道) | 6786 | 6071 | 9821.5 |
| 11 | 步步高后硬化道路 | 2514 | | 2514 |
| 12 | 天电花苑东侧小巷 | 1224.3 | | 1224.3 |
| 13 | 城东市场南侧巷道 | 1638.6 | | 1638.6 |
| 14 | 城关市场东侧巷道 | 1667.3 | | 1667.3 |
| 15 | 修形岭巷道 | 1945 | | 1945 |
| 16 | 红领巾巷道 | 280.3 | | 280.3 |
| 17 | 交警大队旁巷道 | 52 | | 52 |
| 18 | 看守所巷道 | 2066.8 | | 2066.8 |
| 19 | 老东方红商业街 | 3059 | | 3059 |
| 20 | 气象局旁巷道 | 726 | | 726 |
| 21 | 新世纪商业街 | 1765 | | 1765 |
| 22 | 阳光服饰步行街 | 2995 | | 2995 |
| 23 | 县政府老门球场 | 2100 | | 2100 |
| 24 | 华安宾馆旁边小巷(庐陵大道) | 9053 | | 9053 |
| 25 | 东方红超市北面小巷 | 942 | | 942 |
| 26 | 城东市场进入市场口新增几条路(兴华路) | 4425 | | 4425 |
| 27 | 敦石小区 | 23527.99 | | 23527.99 |
| 28 | 金家岭小区 | 27478.55 | | 27478.55 |
| 29 | 君田小区 | 12554.59 | | 12554.59 |
| 30 | 老残联门口小区 | 3054.76 | | 3054.76 |
| 31 | 审计局旁小区 | 1964.15 | | 1964.15 |
| 32 | 月亮湾小区 | 22819.81 | | 22819.81 |
| 33 | 现代城旁小区 | 5763 | | 5763 |
| 34 | 老环卫所旁小区 | 778.89 | | 778.89 |
| 35 | 兴华路两边小区 | 32881.44 | | 32881.44 |
| 36 | 中医院对面小区 | 502.8 | | 502.8 |
| 37 | 工业园内小区 | 9322 | | 9322 |
| 38 | 白云小区 | 1660 | | 1660 |
| 39 | 金辉煌对面小区 | 268.4 | | 268.4 |
| 40 | 吉福超市小区 | 2612 | | 2612 |
| 41 | 吉州小区 | 2373 | | 2373 |
| 42 | 老国税局小区 | 987.4 | | 987.4 |
| 43 | 老年公寓对面小区 | 1940 | | 1940 |
| 44 | 老商业局小区 | 1669 | | 1669 |
| 45 | 林业局后面小区 | 416 | | 416 |
| 46 | 县政府后面小区 | 4097 | | 4097 |
| 47 | 兴华路两边小区 | 8170 | | 8170 |
| 48 | 土管局宿舍 | 2912 | | 2912 |
| 49 | 盘龙路两边安置房小区 | 6903 | | 6903 |
| | 总计 | 244215.52 | 4255.4 | 248470.92 |
注:绿化面积按50%计算。
2、吉安县城区公厕数量分布情况
| 序号 | 管理单位 | 名 称 | 地址 | 编号 | 蹲位 | 类别 |
| 1 | | 凤凰小区东门 | 凤凰北路 | 3624210214 | 10 | 三类 |
| 2 | 县中 | 白云路 | 3624210220 | 9 | 二类 | |
| 3 | 县建 | 白云路 | 3624210222 | 8 | 二类 | |
| 4 | 门岭社区公厕 | 门岭社区 | 3624210197 | 6 | 三类 | |
| 5 | 广场公厕 | 广场北边 | 3624210199 | 7 | 二类 | |
| 6 | 天祥公园南侧公厕 | 天祥公园南边 | 3624210206 | 7 | 二类 | |
| 7 | 天祥公园办公房公厕 | 天祥公园北边 | 3624210207 | 4 | 三类 | |
| 8 | 天祥公园北侧公厕 | 天祥公园北边 | 3624210208 | 7 | 二类 | |
| 9 | 天祥公园二期公厕 | 天祥公园西边 | 3624210209 | 11 | 二类 | |
| 10 | 将军公园 | 将军公园西边 | 3624240001 | 7 | 二类 | |
| 11 | 西京花苑小区公厕 | 西京花苑 | 3624210229 | 12 | 二类 | |
| 12 | 新城大厦花园公厕 | 便民服务中心南侧 | | 6 | 二类 | |
| 13 | 龙湖一号新公厕 | 龙湖一号小区旁 | | 11 | 二类 | |
| 14 | 滨江绿廊东公厕 | 庐陵大桥东侧 | | 14 | 二类 | |
| 15 | 滨江绿廊西公厕 | 庐陵大桥西侧 | | 14 | 二类 | |
| 16 | 城关小学西侧公厕 | 文山路 | | | 二类 | |
| 17 | 市场 | 城东市场内公厕 | 城东市场 | 3624210210 | 8 | 二类 |
| 18 | 城关市场内公厕 | 城关市场 | 3624211209 | 4 | 二类 | |
| 19 | 养护 中心 | 金家岭社区公厕 | 金家岭社区 | 3624210196 | 6 | 三类 |
| 20 | 自来水公司公厕 | 自来水公司对面 | 3624210198 | 6 | 三类 | |
| 21 | 立讯 | 吉安大道立讯工厂旁 | 3624210211 | 11 | 二类 | |
| 22 | 步步高 | 东昌路步步高中转站 | 3624210212 | 7 | 二类 | |
| 23 | 森林公园 | 森林公园东侧 | 3624210215 | 10 | 二类 | |
| 24 | 月亮湾公园南侧 | 星火路居民点旁 | 3624210217 | 14 | 二类 | |
| 25 | 龙飞路口 | 白云路 | 3624210218 | 8 | 二类 | |
| 26 | 创业孵化园 | 曙光路 | 3624210219 | 8 | 二类 | |
| 27 | 华忆学校 | 星火路南 | 3624210224 | 8 | 二类 | |
| 28 | 赣中商贸城 | 君山大道赣中商贸城 | 3624210216 | 8 | 三类 | |
| 29 | 汽车城公厕 | 汽车城内 | 3624210213 | 6 | 三类 | |
| 30 | 环湖东路公厕 | 环湖东路 | | 4 | 二类 | |
| 31 | 生态公园东侧公厕 | 生态公园东边 | 3624210201 | 4 | 三类 | |
| 32 | 生态公园北侧公厕 | 生态公园北边 | 3624210202 | 4 | 三类 | |
| 33 | 生态公园南侧公厕 | 生态公园南边 | 3624210203 | 4 | 三类 | |
| 34 | 南湖公厕 | 南湖东边 | 3624210200 | 9 | 二类 | |
| 35 | 曙光公园山上公厕 | 曙光公园东边 | 3624210204 | 4 | 三类 | |
| 36 | 曙光公园山下公厕 | 曙光公园南边 | 3624210205 | 4 | 三类 | |
| 37 | 环湖西路公厕 | 环湖西路 | | 4 | 二类 | |
| 38 | 文天祥纪念馆 | 庐陵大道 | 3624210227 | 9 | 二类 | |
| 39 | 三山岗 | 庐陵大道 | 3624210226 | 9 | 二类 | |
| 40 | 城北压缩站公厕 | 裕华路 | | | 二类 | |
| 41 | 市 场 | 赣中商贸城临时农贸市场内公厕 | 赣中商贸城临时农贸市场 | | 5 | 三类 |
| 42 | 白云市场内公厕 | 白云市场内 | 3624211209 | 4 | 二类 |
3、广场公园清扫保洁面积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
| 序号 | 名称 | 硬化面积 (平米) | 绿化 (平米) | 水面 (平米) | 合计(平米)不含水面面积 |
| 1 | 庐陵文化广场 | 32504.00 | 35803.00 | | 68307.00 |
| 2 | 将军公园 | 7368.62 | 33619.91 | 119.00 | 40988.53 |
| 3 | 文天祥公园 | 35954.00 | 136905.00 | 112481.00 | 172859.00 |
| 4 | 郊野公园 | 24567.10 | | | 24567.10 |
| 5 | 龙湖公园 | 49820.00 | 58102.00 | 159403.00 | 107922.00 |
| 6 | 望江公园 | 11692.20 | 211931.50 | 8436.30 | 223623.70 |
| 7 | 三山岗口袋公园 | 1797.00 | 1480.50 | | 3277.50 |
| 8 | 二七路口袋公园 | 1186.00 | | | 1186.00 |
| 9 | 为民服务中心南面 | 6894.80 | 7016.30 | | 13911.10 |
| 10 | 吉州渠口袋公园 | 3080.00 | 8391.70 | | 11471.70 |
| 11 | 庐陵生态公园 | 11982.00 | 106051.00 | 4151.00 | 118033.00 |
| 12 | 曙光公园 | 2242.00 | 57518.00 | | 59760.00 |
| 13 | 君山湖公园 | 6875.00 | 86635.00 | 757814.00 | 93510.00 |
| 14 | 龙湖公园 | 20285.00 | 70323.00 | 83527.00 | 90608.00 |
| 15 | 月亮湾公园 | 5550.00 | 19099.00 | 38684.00 | 24649.00 |
| 16 | 碧桂园东侧口袋公园 | 853.80 | 1188.00 | | 2041.80 |
| 17 | 娃哈哈门口口袋公园 | 1434.00 | 4839.20 | | 6273.20 |
| 18 | 合计 | 224085.52 | 838903.11 | 1164615.30 | 1062988.63 |
4、城中村及安置点环卫保洁面积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
| 序号 | 名称 | 巷道及空地 (平米) | 绿化(平米) (绿化面积按50%计算) | 总面积 (平米) |
| 1 | 兴华安置点(五组) | 9268.68 | | 9268.68 |
| 2 | 南坑村 | 15286.73 | | 15286.73 |
| 3 | 金家村 | 7198.23 | | 7198.23 |
| 4 | 二中安置点 | 5005.17 | | 5005.17 |
| 5 | 康胡安置点 | 5039.75 | | 5039.75 |
| 6 | 月亮湾安置点(6、7组) | 18337.36 | | 18337.36 |
| 7 | 御品国际安置点八组 | 9284.38 | | 9284.38 |
| 8 | 富源北安置点 | 6617.85 | | 6617.85 |
| 9 | 富源南安置点 | 4004.88 | | 4004.88 |
| 10 | 渡头村、井岗岭 | 41824.88 | 569.14 | 42109.45 |
| 11 | 盘龙岭 | 2362.42 | | 2362.42 |
| 12 | 江背村 | 20759.89 | 116.10 | 20817.94 |
| 13 | 江背村西、江背安置点 | 36336.08 | 191.89 | 36432.03 |
| 14 | 敦厚,厚丰村 | 64958.40 | 3577.03 | 66746.92 |
| 15 | 下底村,蒋家村 | 14617.38 | 324.56 | 14779.66 |
| 16 | 厚丰老村邱塘八组 | 16908.15 | 111.19 | 16963.75 |
| | 合计 | 277810.23 | 2444.96 | 280255.19 |
5、农贸市场保洁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
| 序号 | 区域 | 名称 | 面积(平米) |
| 1 | 城南农贸市场 | 白云市场 | 1400 |
| 2 | 赣中临时市场 | 5000 | |
| 3 | 城北农贸市场 | 城关市场 | 6500 |
| 4 | 城东市场 | 2300 | |
| | | 合计 | 15200 |
6、吉安县垃圾压缩站明细表
| 序号 | 名称 | 污水处理设备(套) | 地址 |
| 1 | 养护中心垃圾压缩站 | 压缩机两套,污水处理设备一套 | 曙光路养护中心院内 |
| 2 | 步步高垃圾压缩站 | 污水处理设备一套 | 东昌路邮政储蓄对面 |
| 3 | 立讯垃圾压缩站 | | 深圳大道立讯工厂旁 |
| 4 | 三山岗垃圾压缩站 | | 庐陵大道 |
| 5 | 文天祥垃圾压缩站 | | 文天祥纪念馆附近 |
| 6 | 城北垃圾压缩站 | | 裕华路 |
| 备注:全县共有6个压缩站,压缩机数量为7台,其中养护中心垃圾压缩站有2台压缩机。 | |||
7、吉安县生活垃圾中转站明细表
|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 1 | 亿都旁垃圾中转站 | 亿都和人才公寓中间 |
| 2 | 新法院垃圾中转站 | 吉州路古丁洲村上 |
| 3 | 凤凰小区东门垃圾中转站 | 凤凰北路 |
| 4 | 县建垃圾中转站 | 白云路 |
| 5 | 县医院(环卫工人爱心屋) | 凤凰路 |
| 6 | 敦厚派出所垃圾中转站 | 吉州路 |
| 7 | 县中垃圾中转站 | 白云路 |
| 8 | 658垃圾中转站 | 天祥南路 |
| 9 | 汽车城垃圾中转站 | 赣江大道汽车城 |
| 10 | 月形湖垃圾中转站 | 星火路居民点旁 |
| 11 | 兄弟厨房垃圾中转站 | 富川路 |
| 12 | 赣中商贸城垃圾中转站 | 君山大道赣中商贸城内 |
| 13 | 老环卫所垃圾中转站 | 凤凰路 |
| 14 | 华忆垃圾中转站 | 星火路南 |
| 15 | 博硕垃圾中转站 | 彩虹路 |
| 16 | 伊戈尔垃圾中转站 | 伊戈尔路西口 |
| 17 | 二中(环卫工人爱心屋) | 富川路南 |
| 18 | 龙飞丽苑垃圾中转站(环卫工人爱心屋) | 白云路 |
| 19 | 君山大道加油站(环卫工人爱心屋) | 君山大道 |
| 20 | 创业孵化园垃圾中转站(环卫工人爱心屋) | 曙光路 |
| 21 | 森林公园垃圾中转站(环卫工人爱心屋) | 森林公园东侧 |
8、县城垃圾焚烧站距离明细表
| 序号 | 权属 | 人口(万人) | 运距(公里) | 发电厂 |
| 1 | 浬田镇 | 1.54 | 23 | 安福伟明 |
| 2 | 北源乡 | 1.99 | 37 | 安福伟明 |
| 3 | 大冲乡 | 1.49 | 30 | 安福伟明 |
| 4 | 万福镇 | 4.34 | 28 | 安福伟明 |
| 5 | 油田镇 | 2.89 | 26 | 安福伟明 |
| 6 | 敖城镇 | 2.03 | 30 | 永新光大 |
| 7 | 天河镇 | 1.43 | 22 | 永新光大 |
| 8 | 凤凰镇 | 2.25 | 4.3 | 吉安光大 |
| 9 | 梅塘镇 | 2.76 | 27 | 吉安光大 |
| 10 | 固江镇 | 2.20 | 33 | 吉安光大 |
| 11 | 桐坪镇 | 3.39 | 38 | 吉安光大 |
| 12 | 指阳乡 | 1.22 | 49 | 吉安光大 |
| 13 | 官田乡 | 1.4 | 44 | 吉安光大 |
| 14 | 安塘乡 | 1.41 | 37 | 吉安光大 |
| 15 | 永阳镇 | 3.23 | 27 | 吉安光大 |
| 16 | 登龙乡 | 1.74 | 25 | 吉安光大 |
| 17 | 永和镇 | 2.63 | 11 | 吉安光大 |
| 18 | 横江镇 | 2.26 | 8.1 | 吉安光大 |
| 19 | 县城 | 13.25 | 7.8 | 吉安光大 |
| 20 | 总计 | 53.45 | 507.2 | |
| 运距是指县城和乡镇压缩站所在地至各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距离 | ||||
9、吉安县“一区一策”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汇总表
| 序号 | 小区名称 | 小区物业管理情况 | 实际居住情况 | 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吨/日) | 投放管理责任单位 | 投放点位数量(组) | 最新实际居住情况 | 现有分类设备 | 安排督导人数 | 以后需增加设备 | 散桶 | |||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栋数 | ||||||||||
| 1 | 玉衡星苑 | 有物业管理 | 230 | 1080 | 1.72 | 吉安户万祥物业有限公司 | 3 | 230 | 985 | 10 | 1个四分类亭 | 1 | 否 | 9 |
| 2 | 森林花园 | 有物业管理 | 136 | 550 | 0.6 | 吉安户万祥物业有限公司 | 1 | 136 | 550 | 3 | 无 | 1 | 1 | 0 |
| 3 | 云星苑 | 有物业管理 | 96 | 389 | 0.5 | 吉安户万祥物业有限公司 | 1 | 96 | 389 | 2 | 1个四分类亭 | 1 | 否 | 0 |
| 4 | 阳光华庭一期 | 有物业管理 | 410 | 920 | 1.5 | 久久物业 | 3 | 445 | 1780 | 11 | 3个四分类亭 1组二分类 | 4 | 否 | 1 |
| 5 | 现代城小区 | 有物业管理 | 200 | 435 | 0.72 | 鸿伟物业 | 2 | 总222 实际210 | 846 | 10 | 1个四分类亭 2个二分类 | 3 | 否 | 0 |
| 6 | 德隆君山府 | 有物业管理 | 215 | 826 | 0.98 | 德鑫物业 | 9 | 总:741 实际:215 | 826 | 12 | 1个智能分类亭 2个四分类亭 6个二分类 | 6 | 否 | 0 |
| 7 | 曙光佳苑 | 有物业管理 | 390 | 915 | 1.4 | 华庭物业 | 3 | 466 | 1872 | 9 | 1个四分类亭 四组二分类 | 5 | 否 | 0 |
| 8 | 金山佳苑 | 有物业管理 | 197 | 465 | 0.73 | 华庭物业 | 2 | 196 | 782 | 6 | 3个四分类亭 | 3 | 否 | 0 |
| 9 | 文山学府 | 有物业管理 | 48 | 156 | 0.2 | 志同物业 | 3 | 总:220 实际:48 | 156 | 3 | 3个四分类亭 | 3 | 否 | 0 |
| 10 | 碧桂园公园里 | 有物业管理 | 155 | 332 | 0.6 |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庐陵分公司 | 3 | 总户数464 实际400 | 1580 | 9 | 无 | 6 | 3个四分类亭 3个二分类 | 7 |
| 11 | 龙湖北岸小区 | 有物业管理 | 143 | 272 | 0.5 | 华庭物业 | 2 | 总户数317 实际220 | 585 | 7 | 2个四分类亭 | 4 | 2个二分类 | 3 |
| 12 | 上尚城 | 有物业管理 | 501 | 1386 | 2.3 | 江西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 | 总1352 实际895 | 3590 | 17 | 2个四分类亭 8个二分类 | 10 | 否 | 12 |
| 13 | 龙飞众望城 | 有物业管理 | 523 | 1365 | 2.3 | 江西华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8 | 总658 实际560 | 2238 | 13 | 5个四分类 | 5 | 否 | 3 |
| 14 | 融距豪庭 | 有物业管理 | 320 | 1286 | 1.1 | 江西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7 | 总608 实际320 | 1286 | 10 | 4个四分类亭 4个二分类 | 6 | 否 | 0 |
| 15 | 尚公馆 | 有物业管理 | 670 | 1520 | 2.5 | 江西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8 | 总977 实际820 | 3150 | 15 | 1个四分类亭 10个二分类 | 11 | 否 | 9 |
| 16 | 丰穗小区 | 有物业管理 | 60 | 165 | 0.26 | 百先物业 | 1 | 168 | 524 | 4 | 1个四分类亭 | 2 | 新增1 | 4 |
| 17 | 春晖苑 | 有物业管理 | 40 | 85 | 0.13 | 江西华庭物业公司 | 1 | 74 实际48 | 195 | 2 | 1个四分类亭 | 1 | 否 | 0 |
| 18 | 龙鑫佳园 | 有物业管理 | 147 | 356 | 0.55 | 鑫龙物业 | 1 | 总174 实际144 | 586 | 3 | 1个四分类亭 1个二分类 | 2 | 否 | 0 |
| 19 | 龙庭博雅轩 | 有物业管理 | 290 | 663 | 1.06 | 鑫龙物业 | 2 | 总316 实际291 | 1265 | 5 | 2个四分类亭 1组二分类亭 | 3 | 否 | 0 |
| 20 | 红商诺贝尔小区 | 有物业管理 | 136 | 365 | 0.58 | 华源物业 | 1 | 271 | 662 | 3 | 1个四分类亭 | 1 | 否 | 8 |
| 备注:一台分类设备安排一个督导员 | | | | | | | 78 | | | |||||
10、城区固废垃圾转运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运距 |
| 1 | 城区固废垃圾转运费 | 50000.00 | 吨 | 运距约15公里 |
三、人员和机械配置要求
(一)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556人。中标人应优先聘用采购人现有的环卫工人90%以上,必须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岗位性质和类别设置支付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人工资,并按规定发放取暖费、高温津贴、加班费等,符合政策条件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
(二)机械化设施设备配备要求
| 序号 | 类别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清扫保洁 | 电动保洁车 | 辆 | 201 | |
| 2 | 道路巡查 | 二轮电动车 | 辆 | 8 | |
| 3 | 管理用车 | 小轿车 | 辆 | 1 | |
| 4 | 洒水作业 | 12吨洒水车 | 辆 | 2 | |
| 5 | 18吨洒水车 | 辆 | 4 | | |
| 6 | 25吨洒水车 | 辆 | 2 | | |
| 7 | 洗扫作业 | 电动机扫车(小型) | 辆 | 2 | |
| 8 | 8吨洗扫车 | 辆 | 3 | | |
| 9 | 18吨洗扫车 | 辆 | 2 | | |
| 10 | 路面养护 | 小型高压清洗车 | 辆 | 10 | |
| 11 | 纯电动扫路机 | 辆 | 2 | | |
| 12 | 抑尘作业 | 18吨抑尘车 | 辆 | 2 | |
| 13 | 垃圾收集 | 240L垃圾桶 | 个 | 2500 | |
| 14 | 电瓶式侧装垃圾收集车 | 辆 | 11 | | |
| 15 | 8吨后装压缩车 | 辆 | 7 | | |
| 16 | 9T吨后装压缩车 | 辆 | 1 | | |
| 17 | 18吨后装压缩车 | 辆 | 1 | | |
| 18 | 桶装垃圾运输车 | 辆 | 1 | | |
| 19 | 垃圾转运 | 25吨勾臂车 | 辆 | 3 | |
| 20 | 18吨勾臂车 | 辆 | 7 | | |
| 21 | 8吨勾臂车 | 辆 | 3 | | |
| 22 | 1吨勾臂车 | 辆 | 1 | | |
| 23 | 智慧环卫 | 智慧环卫管理平台 | 套 | 1 | 具有类似大数据分析功能 |
注:以上清单中的机械设备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品牌型号及年份要求。
(1)中标人承诺,在为履行本项目配置上述环卫作业设备时,必须使用并租赁采购人现有的、可供使用的设备。(现有)相关设备的租金标准,届时以采购人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中标人须依据该评估结果确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支付租赁费用。在使用期间,中标人承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暴力使用或超负荷运行等行为。中标人全权负责所租赁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及保养工作,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免费提供垃圾桶套袋,每次清理垃圾时必须更换。
(3)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环卫机械设备,其性能参数、功能配置及技术标准须符合国家、省、市、县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同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确保设备运行良好且具备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手续的条件。
(4)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将全部环卫机械设备运抵吉安县城指定地点并交付验收。逾期未足额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全额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5)在工作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对人员及设备进行增加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
(6)中标人用于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及租赁的环卫机械设备、车辆等),其维护、保养及修理费用,均由中标人全额承担。合同履行期满后,如为中标人自有的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置;租赁设备的返还及责任,按后需租赁协议约定执行。
四、服务要求和标准
本项目服务要求和标准须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 126-2022)、《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建办督〔2020〕号)、《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县现行相关环卫作业规范和采购人服务内容中最高要求进行环卫服务。
(一)道路清扫保洁
每天按采购人规定完成道路清扫,道路污迹、侧石、沙井盖、果皮箱、垃圾桶、道路候车亭、道路隔离护栏的清理清洗、绿化带的保洁、雨水箅子清掏以及人行道至围墙根杂草清理等工作。
1、清扫保洁服务范围、作业时间及作业要求:
(1)服务范围东至吉安大道(吉安大道至侯家坳最高点)、西至吉衡铁路桥、北至望江路、南至深圳大道,包括但不限于此服务范围中所有已交付使用的道路、背街小巷、花坛的清扫保洁每天二次普扫,即早上5时至7时,下午14时至16时;道路清扫保洁每天机扫两次,即早上7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21时(夏秋季至22时),共16小时(夏秋季17小时);城中村每天二次普扫,即早上7时至9时,下午14时至16时;二次保洁,即早上9时至12时,下午16时至18时,共11小时。
(2)摇铃收集城区临街商铺,按照门前三包要求派专人每天上午、中午、晚上各一次,其余地段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一般道路每日喷雾降尘不少于四次,主干道和大气监测点每日喷雾不少于六次,如当日气温高于35度须增加一次喷雾降尘,最高气温低于3℃或路面实际温度接近冰点时,应停止作业,不得进行洒水工作。
(3)每天对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掏不少于2次(首次须在7:00前完成,第二次在14:00前完成);商业街区、学校周边实行“即满即清”,严禁爆桶、满溢。非冰冻期:每日清洗箱体1次;冰冻期:每日擦拭1次。确保箱体内外无残留垃圾、无污垢、无异味。每周喷洒消毒、灭蝇药物不少于2次,有效控制蚊蝇滋生,箱体及周边无蝇蛆。箱体摆放整齐,箱门关闭严密,分类标识清晰完整。
(4)负责对道路雨水篦子的清掏工作,须定时清掏,保证日常道路雨水箅子的清洁通畅。(含道路、广场、公园等有雨水篦子的保洁范围内)
(5)候车亭实行每日巡回保洁,每周全面擦洗不少于1次;人流量密集区域(如商圈、枢纽站)加密至每周2次。顶棚无积尘、无蛛网;玻璃立面及广告灯箱无污渍、无乱张贴(“牛皮癣”);座椅无积灰、无痰迹。设施完好率≥98%,无严重锈蚀、脱漆(单处面积≤50cm2);站牌信息清晰,无遮挡;周边2米范围内无散落垃圾、无积水。
(6)交通护栏每周机械或人工清洗不少于1次;扬尘严重路段及重点管控路段(如行政中心周边)加密至每周2次垃圾堆积。清洗后护栏见本色,无花洗、漏洗现象;反光标识清晰完整,无遮挡。
(7)应做到转运站内及路面不得分捡废品杂物,小区每天转运垃圾2次以上,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转运站及周边保持卫生清洁,无臭味,站内无垃圾杂物堆积。
(8)应及时清除有碍市容环境的杂草、杂树等,道路路檐、人行道、广场、公园人员密集场所等每周至少冲洗3次,及时清理各种原因造成的道路污染和路障,并视实际情况需要或采购人要求进行清扫或冲洗。
(9)并将马路及公共场所的漏撒余泥渣土的洗扫作业及小宗无主建筑垃圾、余泥渣土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0)下雨天保洁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遇大暴雨雷电要及时躲避)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及时清理排水口的树叶和垃圾,及时排涝排渍,避免出现水浸现象,保洁人员不得将垃圾清扫或倾倒入绿化带、下水道等地方。
2、环卫设备管理要求
(1)垃圾装车点必须专人管理,保证箱桶干净,无垃圾落地,不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垃圾桶、保洁车及其它环卫作业工具应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
(2)做好环卫设施设备﹝如果皮箱、保洁车、工具房、垃圾桶、人力(助力)清扫车等﹞的维修保养,统一编号,保证环卫设施功能齐全,干净整洁,正常使用。
(3)采购人将在现有本次发包区域按环卫作业标准配备相应数量的果皮箱、垃圾桶交由中标人管理,垃圾转运站、公厕、工具房等配套设备根据完好现状移交中标人管理,中标人根据作业规范要求,负责对上述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养,其中果皮箱、垃圾桶的年更新率不低于20%,更新的款式、规格由采购人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作业需要予以指定。合同期满后中标人要如数归还由采购人提供使用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果皮箱、工具房、垃圾桶等),若数量不足或设备已严重损坏的,中标人需按新购价赔偿采购人。
3、应急管理及质量要求
(1)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对作业质量的监管,并做好重大节日、公共活动,或紧急情况下的环卫作业。
(2)无条件无偿配合采购人执行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国家、省、市、县检查或突击整治或重大活动等)期间,其作业质量要求高于上述标准的,按该任务的具体要求执行。
(3)中标人应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方案及其实施工作,。
(4)县城道路及公共场所清扫有机械化清扫条件的路面必须实行机械化清扫,保证主要干道机扫率不低于95%。
4、绿化区域保洁要求:
(1)绿化区域垃圾及时清理保洁,垃圾运至临时堆放点。
(2)绿化区域整洁,无垃圾杂物堆积。
(3)垃圾异味太大或有动物残体时要进行密封包装。
(4)做好作业工具的维修、保养工作。
5、垃圾收集要求:
(1)摇铃收集城区临街商铺,按照门前三包要求派专人每天上午(9:00-10:00)、中午(16:00-17:00)、晚上(19:00-20:30);其他路段上午(9:00-10:00)、下午(16:00-17:00)各一次。
(2)要求垃圾日产日清。
(3)保洁产生的垃圾及时收集、清扫,人力车拉到收集点或垃圾中转站或由收集车落实无缝对接,不得擅自设点及裸露堆放。
(4)垃圾收运严禁偷倒。
(5)禁止收运剧毒、易燃易爆、医疗等有危险性的特种垃圾。
(6)随车配备清扫工具,垃圾收集后必须及时清扫或冲洗干净垃圾收集点。
(7)安全、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噪音扰民、妨碍交通等现象。
(8)城区小区和政企事业单位内垃圾早晚两次转运至中转站。
6、如中标后,须新增加作业面积(如道路、公园),可根据实际服务面积进行增补。
(二)公厕管理
(1)保洁时段:早上6:00至晚上23:00。
(2)落实管理人员及岗位责任制,必须专人专岗负责,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3)指示牌、标志牌设置规范、明显。
(4)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
(5)内外墙壁、天花板、门窗和隔音板无乱涂乱画乱张贴。
(6)水电设备及水冲设施完好。
(7)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公厕类别(如一类、二类及附属设施),每季度定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精细化清扫与预防性消杀作业,定时喷洒灭蚊蝇、蟑螂药物,确保公厕内外环境整洁、无异味、无病媒生物滋生。如遇检查或其它特殊情况,中标人需及时配合采购人做好喷杀工作。
(8)因考虑到现有公厕现状,中标人可与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协商、调整。
(9)公厕以内设备设施损坏维修更换由中标人负责。
(10)公厕以内的相关水电费由中标人负责。
(三)垃圾转运
中标人须按“定人、定车、定线、定时”原则,建立完整的垃圾收运作业制度,并报送采购人备案,所有垃圾(含城区、乡镇、村屯)必须统一纳入收运体系,严禁私自倾倒、堆放或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理。
1、中标人需每日将各区域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至其对应的垃圾燃烧发电厂,乡镇垃圾由中标人定时定点收集后,中标人负责各个乡镇垃圾转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发电焚烧厂。
2、垃圾要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垃圾。
3、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散、拖、挂和污水滴漏。吊桶垃圾车应加盖,不得超高超载、挂包运输垃圾。
4、垃圾压缩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屋)装运垃圾时,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洒漏。在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确保完好,不泄漏污水,并定期清洗消毒。
5、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在离居民住宅很近的垃圾站(屋)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开早晨、中午时间,并减少噪声。
(四)广场公园、城中村及安置点清扫保洁
1、保洁人员人数每班不少于规定人数,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着装上岗。
2、每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广场公园、城中村及安置点清扫,并将垃圾清运完毕。
3、及时清扫广场公园内道路、硬地、草坪、灌木丛、滩涂地中的纸张、饮料瓶、塑料袋、果皮果核等可捡物。纸屑、碎物屑、水果渣、粪便等可扫脏物。枯枝、落花、落果等绿化残物。瓜子壳、花生壳、烟蒂、分散碎屑等细小杂物。及时清除椅凳、花台、果皮箱、指示牌、园灯、亭、廊、柱、雕塑、围栏等设施上的灰尘、泥土、张贴、涂画、蜘蛛网等。清扫广场、硬地、路面上的沙土、淤泥、积水。
4、及时打捞扫广场公园内水面的树叶、生活垃圾及其它漂浮物。
5、广场公园、城中村及安置点内果皮箱表面每日擦洗保洁,内桶每月至少清洗一次。
6、垃圾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存放,园内不得有暴露垃圾,不得将垃圾随处丢弃。
7、广场公园、城中村及安置点内垃圾日产日消,垃圾不得过夜。
8、清扫工具、垃圾车应在指定地点存放。
9、规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特别是发现果皮箱外表受损或内桶丢失等问题应第一时间报告。
10、节约用水、用电,文明礼貌劝导游客保持广场公园环境整洁。
(五)农贸市场清扫保洁
1、清扫范围及面积
(1)白云农贸市场市场内南面通道,北面人行道,面积约1400㎡,公厕一座。
(2)赣中商贸城自产自销农贸市场,市场内一期、二期市场及公共场地面积约5000㎡,公厕一座。
(3)城关农贸市场:新老市场
一、二楼,含市场内所有公用道路、大门口。面积约6500㎡,公厕一座。
(4)城东农贸市场:市场内及西面一条横街及南面一条至公厕通道,面积约2300㎡,公厕一座。
2、清扫人员人数
(1)白云农贸市场2人包公厕保洁。
(2)赣中临时市场5人(公厕专职保洁员1名)。
(3)城关农贸市场8人(公厕专职保洁人员1名)。
(4)城东农贸市场5人(公厕专职保洁人员1名)。
3、工作时间:上午6:00-下午19:00
4、工作要求
(1)承担清扫保洁方必须服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辖中队监管。
(2)每7:30前和18:00后对清扫保洁范围完成两次大清扫,其他时间随产随清,动态保洁,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
(3)保洁人员必须全员上岗,上岗时着带环卫标志服装,上岗时不允许离岗。每月实行调休假,在确保清扫范围环境卫生达到干净、整洁要求后方可进行调休,但需报所辖中队批准后才能调休。
(4)时刻保持清扫范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无污垢、无积水、无垃圾死角等。
(5)保持墙面、消防厢、工作台、楼梯扶手等公用设施无灰尘、污垢、小广告,天花板无蜘蛛网。
(6)每天对垃圾桶进行清洗、擦拭,保持垃圾桶干净、无污垢,并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7)每个星期对清扫范围内的水沟积水井进行冲洗、清淤,确保水沟不堵塞、不往外溢水,积水井无垃圾和污泥。
(8)定期对活禽区、冷链商品区域进行冲洗和消毒。
(9)时刻保持公厕干净、整洁、无积水、无灰尘、无污垢、尿渍、无异味、无蚊蝇,并做到人走立即冲洗。洗手台上除洗手液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扫把、拖把等工具存放在指定地点。
(六)压缩站运行管理要求高
1、场站环境与秩序管理
(1)保持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地面无积存垃圾、污水、油污及明显异味,墙壁无乱涂画、无积尘蛛网。
(2)工具房及物料存放区须保持干燥通风,清扫工具、除臭设备、消防器材等应定点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3)工作人员非机动车及作业辅助车辆须在指定区域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随意乱停乱放。
(4)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站容站貌应保持整洁美观,严禁在站内及周边堆放杂物、废品。
2、作业质量与工艺控制
(1)严格执行“日产日清”制度,垃圾进站后应及时压缩处理,严禁长时间积压或露天堆放。
(2)压缩后的垃圾须实行密闭转运,确保全程无遗撒、无滴漏,及时转运至终端处理设施。
(3)规范处置渗滤液,压缩站作业区(含卸料、压缩、车辆清洗区)必须实施雨污分流,地面及渗滤液收集池须做防渗、防腐、防溢流处理。作业中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及场地清洗废水须全量收集,严禁与雨水混合排放。收集的污水应通过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委托有资质的吸污车密闭转运至指定处理设施进行达标处置,严禁直排路面、河道或渗入地下,杜绝二次污染。
(4)实施常态化除臭与消杀。每日作业结束后须进行彻底清洗及除臭作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灭蚊、蝇、蟑螂等),有效控制虫卵滋生;遇重大活动保障或专项检查时,应按采购人要求加密消杀频次。
3、设施设备维护与台账管理
(1)中标人负责站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与小修小补(含水电管线、压缩设备、除臭装置等),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无明显缺损。
(2)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台账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台账须包括但不限于:
① 垃圾进站/出站时间、来源单位、种类及称重记录;
② 设备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记录;
③ 渗滤液处理及排放记录;
④ 消杀除臭作业记录(时间、药剂、责任人)。
4、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
(1)人员与车辆安全:
① 定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② 进站车辆须服从调度指挥,限速慢行,避让行人,有序进出,严禁抢道争行。
③ 路面及室外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规范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④ 特殊路段或夜间作业时,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
(2)用电与消防安全:
①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配电设施须定期检测。
② 按规范配置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3)垃圾准入与风险防控:
① 严禁接收、转运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及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
② 密切监控车辆及设备运行状况,落实日常例检,及时排除故障隐患,杜绝车辆“带病”作业。
?③ 按时完成车辆年检及保险购置,确保证照齐全有效。
(4)应急处置:
?① 制定针对设备故障、渗滤液泄漏、火灾、台风暴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② 发生设备故障、渗滤液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等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时,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1小时内)如实上报采购人及相关监管部门。
5、费用承担
压缩站运行管理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能源消耗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不得影响站场正常作业。
(七)中转站(点)运行管理
1、场站环境与秩序管理
(1)保持站(点)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地面应硬化平整,无积存垃圾、无污水横流、无油污及明显异味,墙壁无乱涂画、无积尘蛛网。
(2)工具房及物料存放区须保持干燥通风,清扫工具、除臭设备、消防器材等应定点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3)工作人员非机动车及作业辅助车辆须在指定区域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随意乱停乱放。
(4)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站容站貌应保持整洁美观,严禁在站内及周边堆放杂物、废品。
2、作业质量与污染防控
(1)严格执行“日产日清”制度。垃圾进站后应及时归集,严禁垃圾过夜积压或长时间露天堆放。
(2)垃圾须实行密闭化转运(如加盖篷布或入箱),确保装卸及运输过程中无遗撒、无滴漏,及时转运至终端处理设施。
(3)实施常态化清洗与消杀。每日作业结束后须对地面、墙面及垃圾容器进行彻底冲洗;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灭蚊、蝇、蟑螂等),有效控制虫卵孳生;遇重大活动保障或专项检查时,应按采购人要求加密消杀频次。
(4)站点作业区地面须做硬化及基础防渗处理,并设置截水沟、集污池(或密闭集污容器)等防溢流设施。作业中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及场地清洗废水须全量收集,严禁直排路面、河道或渗入地下。收集的污水应定期清运至指定处理设施,或按环保规定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确保处置过程合法闭环,杜绝二次污染。
3、设施维护与台账管理
(1)中标人负责站内基础设施(含水电管线、照明、给排水沟、防渗漏层、门窗等)的日常保养与小修小补,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无明显缺损。
(2)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台账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台账须包括但不限于:
?① 垃圾进站/出站时间、来源单位、种类及称重(或估算)记录;
?② 设施日常巡检及简易维护记录;
?③ 污水收集及清运处置记录;
?④ 消杀除臭作业记录(时间、药剂、责任人)。
4、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
(1)人员与车辆安全:
?① 定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② 进站车辆须服从调度指挥,限速慢行,避让行人,有序进出,严禁抢道争行。
?③ 路面及室外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规范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④ 特殊路段或夜间作业时,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
(2)用电与消防安全:
?①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配电设施须定期检测。
?② 按规范配置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3)垃圾准入与风险防控:
?① 严禁接收、转运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及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
?② 密切监控转运车辆及简易设备运行状况,落实日常例检,及时排除故障隐患,杜绝车辆“带病”作业。
?③ 按时完成车辆年检及保险购置,确保证照齐全有效。
(4)应急处置:
?① 制定针对污水泄漏溢流、火灾、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② 发生设备故障、火灾等突发事件等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时,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1小时内)如实上报采购人及相关监管部门。
5、费用承担
中转站(点)运行管理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能源消耗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不得影响站场正常作业。
(八)垃圾分类
1、服务范围
服务区域:吉安县20个居民小区共计4907户、四分类垃圾亭、二分类垃圾箱及智能可回收设备共计78个点位进行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巡查等各项工作。
2、服务内容
为尽快推进吉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引入专业第三方公司对吉安县20个垃圾示范居民小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针对生活垃圾的分类现场督导、分类宣传、分类设备维护等。
3、拟派人员职责
根据采购人和现场管理需要拟派相应项目人员,负责垃圾分类督导工作的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垃圾分类宣传和片区巡查管理,垃圾分类的宣传、督导、收运等方面工作。
4、实施方案
依照服务范围分别设置服务于居民小区的宣传、督导、巡查及收运。采取逐级汇报机制,由项目经理做整体统筹规划。
工作职责:
1、项目组
⑴负责运营管理中心管理,招聘督导运营人员,配备相应的运营服务用品用具等;
⑵健全完善运营管理中心各项运营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⑶建立健全各类运营数据报表和台账;
⑷负责与业主单位、相关部门有关运营工作的日常对接、沟通、协调
⑸督促、检查上级部门对公司各项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
⑹项目运营管理中心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宣传巡查组
(1)负责宣传方案的素材提供与初稿编写;
(2)负责督导员及其他岗位的宣传职能管理;
(3)负责宣传活动的执行;
(4)负责与社区、物业等部门对宣传活动的对接、协同、协办工作;
(5)负责对宣传物料保管、使用、运输。
(6)根据公司运营经营部布置的要求和内容,按计划分片区进行巡视检查工作。
(7)对公司所属的一线督导员、宣传员、运输员及片区管理人员日常人员到岗、规范作业、安全服务等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8)对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检查、督办。
(9)及时发现、查处及纠正各类作业不规范情况并做好记录。
(10)服从公司运营经营部领导,及时反馈相关工作信息,反映问题需做到客观、公正,不徇私情。
3、督导组
⑴投放时段负责居民分类垃圾破袋检视、监督、数据统计,对居民不规范分类行为、投放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并做好正确示范。
⑵督促试点小区物业及时清运存量垃圾,确保分类设施内垃圾不存在爆满现象;
⑶做好与厨余收运企业的日常沟通,试点小区产生的厨余垃圾定时托运至指定收集点,收集完后原路拖回并保持设备日常干净整洁,每日定时、定点进行清洗、消杀;
⑷非投放时段负责现场巡检工作,对居民乱投至小区地面的垃圾包捡拾到垃圾房投入相应垃圾桶内,对于垃圾比较多的区域告知物业并配合清洁工清理,保持小区地面整洁无乱投垃圾包;非投放时段负责垃圾房现场督导、引导投放工作。
⑸保持垃圾桶清洗、消杀工作,及时上报分类设施功能故障信息。
⑹协助上级主管单位和社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评比等相关工作。
(7)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4、安全管理组
⑴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营团队安全责任,确保安全要求融入日常运营流程。
⑵每日巡查垃圾投放点、垃圾桶等设施及暂存区域,排查地面湿滑、设备防护缺失、垃圾混投等隐患,建立台账并督促整改,形成“排查-通知-整改-验收”闭环。
⑶负责核心设备的日常检查与定期维保,协调维修方处理设备故障。
⑷每月组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⑸每季度组织应急演练,突发安全事件时牵头现场处置,降低运营影响。
⑹在投放点设置安全提示标识,定期联合社区开展安全宣传;收集居民投放时的安 全反馈,优化投放点布局。
5、督导员工作时间
早晚垃圾分类投放高峰期,具体时间可按季节适当调整,每日累积时间不少于6 小时,上午7:00-10:00,下午17:00-20:00(含巡检巡查,根据时令进行调整)。
6、督导员工作要求
入户宣传,氛围打造,逐栋解决小区居民垃圾分类问题。逐渐提升垃圾分类氛围和效果。 根据居民作息时间督导员做到每月2次上门做好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给每户居民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和指导手册,告知分类投放要求、反馈上周投放质量、检查垃圾桶。
督导员根据服务小区性质合理安排工作,做好日常垃圾检视、后台积分登记、有害垃圾收集、现场宣传指导、分类设备维护、分类桶清理、消毒、小区巡检等工作,工作时间为垃圾投放高峰时间段,每日不少于6小时。做好日常居民投放督导、入户宣传指导、巡检扫码录入、投放信息反馈、分类质量月度评比上墙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每天在现场指导,做好居民投放质量的评比记录,每天抽检家庭不少于30户,每月每户家庭两类垃圾抽检不少于2次,对未分类投放的行为进行督导并进行正确分类示范,及时向居民反馈抽检中存在的问题。
7、宣传巡查员工作时间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具体时间可按季节和工作人流量时间段适当调整。
8、宣传巡查员工作要求
针对小区制定和建立年度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方案;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或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月工作信息、宣传培训等内容每月按时上报城管局。
宣传组每周策划一次小型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月一次大型户外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日常开展进学校、机关单位等组织垃圾分类宣传。话术包括但不限于:“您好,我是吉安县宣传员 XXX,帮助您做垃圾分类指导。”“您好,我是吉安县宣传员 XXX,今天来是抽查一下您们垃圾分类的情况,我们每月会对大家进行一个评比,分类好的,会有奖励。”
(九)城区固废垃圾转运费
为响应上级部门环保要求,须将相关城区固废垃圾(日常生活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含建筑垃圾)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年转运量约5万吨,平均运距约15公里,运输距离在15公里以内(含15公里)的,按实际里程结算;超过15公里的,统一按15公里计算。
五、商务条款
(一)主要要求
1、付款方式:
(1)月度服务费支付
月度服务费以当月考核结果为依据,按以下方式计算与支付:
①月度付款基数:计算公式为“年度合同总价÷12个月×85%”。
②月度实付金额:采购人根据当月的考核评分,计算出基于月度付款基数的实际应付服务费。
③支付时间与方式:采购人应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中标人上一月的月度服务费。支付时,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提供的环卫工人工资支付凭证,将相应工资费用支付至指定的工资监管专户,剩余服务费支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2)季度服务费支付
季度服务费以上一季度的平均考核结果为依据,按以下方式计算与支付:
①季度付款基数:计算公式为“年度合同总价÷12个月×15%×3个月”。
②季度实付金额:采购人根据上一季度三个月的平均考核评分,计算出基于季度付款基数的实际应付服务费。
③支付时间与方式:采购人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内,按政府采购程序完成上一季度服务费的支付。
(3)其他约定
以上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进行结算,且不计算利息。
2、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包含设备费用、工资(雇佣原有工人费用和另聘请人员费用)、社保、劳保、福利、工伤额外保险、食宿、安全管理、物料消耗费用、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如没有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特殊情况发生,采购人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将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服务期内如服务范围实际作业面积发生变动,或遇重大规划调整,减少的作业量或增加的作业量,按中标单价增减服务费。
3、中标后中标人须在本地区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或项目部,并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落实相关团队人员(含项目经理1名、安全负责人1名、技术质量负责人1名)和办公场地,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相关人员,办公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环卫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冲洗道路、洒水水费、运输费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5、中标人及其所属人员均不得收取本辖区内政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任何费用。
6、市政道路的设施设置需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对市政道路的设施及布置作变更。
7、中标人须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按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当以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且有效期涵盖项目服务期(至少三年一个月)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8、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为投标报价和项目实施方案取得依据。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采购人将不予考虑。
(二)环卫工资保障要求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须在本地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设立环卫工人工资监管专户用于工资发放,且至少存入100万元的应急储备资金,以保障环卫工人的工资及其权益,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采购人、银行及中标人),合同服务期内,中标人应当按月向采购人提交工资支付表和支付凭证,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撤销监管专户。
2、若中标人发生环卫工人欠薪、工资支付延迟等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直接从环卫工人工资监管专户中划拨相应的应急储备资金,用于支付拖欠的环卫工人工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完成,资金发放完成后,中标人须在10个自然日内将监管专户资金补足至100万元。
3、每月环卫服务费用支付时,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每月环卫工人工资支付表,将日常工资部分费用转入环卫工人工资监管专户,剩余部分服务费用采购人将转入中标人基本账户。
4、中标人应当按时发放环卫工人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承诺为投入本项目所有一线环卫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如中标人拖欠环卫工人工资,或未按时缴纳相关保险费,或造成停工,或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经采购人督促限期整改,而中标人限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垃圾压缩站、中转站、公厕运维管理要求
1、垃圾压缩站、中转站、公厕里的设备、机器、公用财产都由中标人(运维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不论数量多少、不论金额大小)。中标人(运维人)有义务必须保障垃圾压缩站、中转站、公厕正常安全的运转。
2、中标人(运维人)负责对压缩站,中转站,公厕的设备(机械、电气、智能、水电)按采购人和厂家要求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和更换,所更换的零件、机油、齿轮油、润滑油等耗材和配件需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3、垃圾压缩站、中转站、公厕的水电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支付。
(四)承包责任
1、中标人应建立完整的服务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满足承包任务的需求,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合同期前三个月为试运行期,服务费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如中标人未达到采购人作业标准,连续3个月考核低于80分,或平均分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中标人应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文明作业制度、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制度、员工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经过有关程序后,依法向劳动主管部门备案,并于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提供给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中标人如有违反,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
4、中标人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和安全培训,做到遵纪守法。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须加强安全生产作业和操作规范,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合同期内,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治安、交通、消防、劳动法律法规等,中标人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7、中标人用工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用工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8、合同期内,因中标人引起的严重劳务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9、合同期内,如中标人在人员配置、设施设备、作业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同一个问题采购人连续二次提出书面整改,中标人未能作出整改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0、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使用智能化预警管理系统对项目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1、合同期内,采购人必须按照考核办法对中标人严格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考“《吉安县城乡环卫检查及考核办法》”。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和修改相应的考核条款。
12、中标人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五)违约责任
1、中标人不得将承包项目转包或分包,也不得出现停工,否则将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中标人中标后,如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派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进驻吉安县进行项目管理,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在执行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国家、省、市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期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作业(包括安排作业人员、作业质量达标),否则,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内如因中标人在本承包项目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5、合同期内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含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作业标准、作业时间、收费管理调整等),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
6、合同期内除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除不可抗力因素)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按合同规定的一个工作年度中标金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附件2采购需求和技术方案征集回复函
项目名称:吉安县城乡环卫保洁作业项目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 单价 (元/年) | 最高限 总价 (元/年) | 备注 |
| 1 | 城区道路清扫保洁 | 3711390.39 | m2 | | | 含市政道路、停车场和背街小巷 |
| 2 | 公厕环卫保洁运维 | 42.00 | 个 | | | |
| 3 | 乡镇垃圾转运 | 1.00 | 项 | | | |
| 4 | 城区垃圾转运 | 1.00 | 项 | | | |
| 5 | 广场公园清扫保洁 | 1062988.63 | m2 | | | |
| 6 | 城中村及安置点保洁 | 280255.19 | m2 | | | |
| 7 | 农贸市场保洁 | 15200.00 | m2 | | | |
| 8 | 压缩站垃圾中转运行 | 6.00 | 个 | | | 全县共有6个压缩站,压缩机数量为7台,其中养护中心垃圾压缩站有2台压缩机。单价为压缩机每年每台每班次的价格,报价需报七台压缩机运行费价格 |
| 9 | 垃圾分类 | 78.00 | 点 | | | 每个点1人 |
| 10 | 垃圾中转站管理 | 21.00 | 班次 | | | |
| 11 | 城区固废垃圾转运 | 50000.00 | 吨 | | | 运距约15公里 |
| 合计金额(三年): 元 | ||||||
注: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报价并填写相应金额,合计金额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
二、潜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采购需求和要求建议或其他意见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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