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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犍为县精神卫生福利院施工图设计(第二次)的招标文件

项目详情

 监督部门:
犍为县精神卫生福利院施工图设计(第二次)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单位:
犍为县精神卫生福利院施工图设计(第二次)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
(2)设计大纲评分标准”现修正为:设计大纲(42分)
:1、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依据及设计工作目标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特征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5.1-7.0 分,一般得 3.1-5.0 分,差得 1.1-3.0 分,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
。2、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特征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5.1-7.0 分,一般得 3.1-5.0 分,差得1.1-3.0分,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
。3、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构思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特征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5.1-7.0分,一般得3.1-5.0分,差得1.1-3.0分,未提供得 0分;本项最高得7分
。4、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工作质量及设计工作保密保障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特征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5.1-7.0 分,一般得 3.1-5.0 分,差得1.1-3.0分,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
。5、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工作进度安排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特征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5.1-7.0 分,一般得 3.1-5.0 分,差得 1.1-3.0 分,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
。6、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特征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5.1-7.0 分,一般得 3.1-5.0 分,差得 1.1-3.0 分,未提供得 0 分;本项最高得7 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现修正为 2026 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其他时间顺延。
 
单位名称:犍为县民政局
 
   2026年07月28日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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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犍为县精神卫生福利院施工图设计(第二次)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单位:
犍为县精神卫生福利院施工图设计(第二次)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
(2)设计大纲评分标准”现修正为:设计大纲(42分)
:1、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依据及设计工作目标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特征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5.1-7.0 分,一般得 3.1-5.0 分,差得 1.1-3.0 分,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
。2、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特征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5.1-7.0 分,一般得 3.1-5.0 分,差得1.1-3.0分,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
。3、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构思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特征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5.1-7.0分,一般得3.1-5.0分,差得1.1-3.0分,未提供得 0分;本项最高得7分
。4、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工作质量及设计工作保密保障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特征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5.1-7.0 分,一般得 3.1-5.0 分,差得1.1-3.0分,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
。5、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工作进度安排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特征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5.1-7.0 分,一般得 3.1-5.0 分,差得 1.1-3.0 分,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
。6、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特征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5.1-7.0 分,一般得 3.1-5.0 分,差得 1.1-3.0 分,未提供得 0 分;本项最高得7 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现修正为 2026 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其他时间顺延。
 
单位名称:犍为县民政局
 
   2026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