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福泽新园小区项目监理公告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福泽新园小区项目监理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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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沧州市-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 | 招标内容: | |||||||||||||||||||||||||||||||||||||||
| 福泽新园小区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泽新园小区项目监理已由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核[2025]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5770.58㎡,其中地上面积95678.51㎡,地下面积30092.07㎡;2)建设地点:沧州经济开发区;3)质量标准:符合相关专业验评合格标准;4)标段划分:无; 2.2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监理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过程中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3.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 \ 个日历天,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 个日历天。2.4.其他:本次招标采取费率报价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以施工中标金额作为基准价计取监理服务费用,所得金额×50%作为监理招标费率上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其他要求:无 。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5.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3.6.其他: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具有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3其他要求:3.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8.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9.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8 19:00至2026-08-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18 09:1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招标代理付费主体:招标人,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中标价为基准计算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收费标准×49%。 (2)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 (4)平台使用费用:0元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向 招标人: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沧州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联系人:薄磊, 联系电话:0317-3090171以及招标代理:策达(沧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沧州市颐和大厦705室; 联系人:马悦, 联系电话:13832792093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7-3092024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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