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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空调设施维修及配件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详情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空调设施维修及配件服务采购,预算金额220000元。
2、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空调设施维修及配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2.1维修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上限单价(元)
备注
1
检修空调(1.5P/3P)

1
238/285
2
拆装空调(1.5P/3P/5P)

1
238/380/428
3
加液(1.5P/3P)

1
133/271
4
加液(R410 1.5P/3P)

1
228/271
5
加液(R32 1.5P/3P)

1
228/271
6
修内机主板

1
252
7
清洗内机

1
90
8
打墙洞

1
48
9
外机补焊加液(1.5P)

1
147
10
外机冷凝器漏补焊加(1.5P)

1
299
11
更换盘管温度传感器组件

1
95
12
外机化冰

1
43

2.2配件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上限单价(元)
备注
1
风机(1.5P/3P)

1
162/252
2
风容

1
67
3
启动器(电容)

1
105
4
风叶(1.5P/3P)

1
128/176
5
主板(1.5P/变频 1.5P)

1
413/599
6
传感器

1
67
7
外机板

1
366
8
外机蒸发器

1
504
9
压缩机(1.5P/3P)

1
589/1283
10
外机支架(1.5P/3P)

1
43/76
11
铜管(1.5P/3P/5P)

1
86/138/143
12
遥控器

1
43
13
内机接收板

1
86
14
外机四通阀(1.5P/3P)

1
299/399
15
外机四通阀线圈

1
95
16
外机压机交流接触器(3P)

1
147

3、服务要求:
3.1供货及维修期限:由采购人在采购合同中自行规定,原则上配件供货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不超过5天;维修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不超过4小时到达,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最迟不超过48小时,若48小时内未完成修复的,需无偿提供同类设备供采购人使用直至设备维修完成。急需货物或维修的,中标人须在采购人临时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中标单位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2本项目涉及范围为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中标人需提供上门更换配件、维修等服务。空调、耗材供货及维修服务的地址按业主指定的绍兴市三区范围内。
3.3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服务、安装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及人身财产安全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4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规格)书只是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中标人有责任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规范、标准负责。中标人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等专利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采购人无关。
3.5采购人对各采购物品的实际数量不作承诺,投标人在报价时须考虑该风险因素。
3.6货物(维修)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供优质服务。供应商投标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设备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厂日期。所有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国外生产的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如海关报关单、原产地证明、商检证明等。所供货物(新购)的供货日期距离生产日期不超过5个月。
3.7维修完成后双方共同验收,签署验收单,作为质保起始依据;同一设备经过维修后,三个月内出现同一问题的,维修服务费用不再计取。同一问题多次出现,中标单位应承担额外损失或终止合作。
4、结算原则:
4.1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时按结算单价×供货(维修)数量进行结算。结算单价=采购清单上限单价×中标折扣率。付款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详细清单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4.2供应物品的报价:
4.2.1 投标报价(折扣率)的确定:
在服务期限内中标折扣率为固定不变,无论市场价格怎么变化,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进行变更。报价应包含中标人提供货物价款、人员的劳务(劳动、社会、医疗、安全)、仓储费、装卸车费、途中运输费、途中损耗费、检测、验收费、保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价中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4.2.2 定价原则:
本项目以折扣率报价,小数点后最多保留2位。单价基准价为采购清单中的上限单价,若采购清单中没有参考报价的,在服务期内可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未列入招标清单内的或经采购人同意提供清单内同档次其他型号的设备及相关耗材、配件采购。单价基准价按官网、京东旗舰店、淘宝旗舰店中的最低价格。基准价包含利润、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库运、保险、检验等所有费用。结算单价=采购清单上限单价×中标折扣率。供货(维修)数量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维修)数量为准。
4.2.3 数量调整:
合同履行中,如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如实际送货(维修)结算总金额低于项目采购总金额,则按实际送货(维修)结算总金额结算。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5、其他要求:
5.1采购人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如未按规定作业的或被招标方发现使用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采购人有权剔减或延迟支付相关费用。如多次被抽查到未按规定作业或使用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且拒绝或无法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2中标人未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提供配件的,每延迟一天,扣违约金500元。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每发生一次,扣违约金500元。中标人在接受维修任务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每发生一次,扣违约金500元。
5.3本项目涉及的配件产品质保期按产品出厂质保执行。
5.4本项目为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2026年度空调维修及配件采购,以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名义招标,包含单位: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第一有限公司、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第二有限公司、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第三有限公司、绍兴市越风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绍兴轨交畅行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中标人中标后和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签订合同,费用由各单位与中标人自行结算。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拟派服务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证、电工证)每种不少于1人。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04月至2026年0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提供相关服务人员证书、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其他费用:中标人需支付招标代理费用2500元。
8、所有参与报价单位中最低折扣率作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9、报价响应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9.1响应日期: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7月31日17:00止,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9.2
联系人:
采购单位: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润沁路19号
联系人:骆工
联系方式:0575-8802389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号
联系人:李国虎 联系方式:13867518936
9.3参与方式: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服务人员证书、社保证明
(5)报价表(详见附件)
9.4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以邮寄(建议采用顺丰)的方式送达至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号),
联系人:李国虎;
联系电话:13867518936。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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