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定州)水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定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中节能(定州)水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定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定州)水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定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2.标段(包)编号:20260728000058003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及业主要求,确保通过行政审批部门的论证批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定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报告编制、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备案等相关服务,确保通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论证批复。本次采购限价8万元。
6.采购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及业主要求,确保通过行政审批部门的论证批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定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报告编制、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备案等相关服务,确保通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论证批复。
7.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定州市经开区滨河路与长安路交叉口东行500米定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响应人须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提供响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1)资质要求: 1.①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同时提供:①财务要求承诺书加盖公章;②最近3年(2023、2024、2025)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每年年末最后一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①报价人无企业信用不良的情况,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环保安全质量问题等。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及信誉要求承诺函加盖公章。 ②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的“黑名单”“黄名单”“灰名单”; ③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核评价不合格。 4.报价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含)至响应截止日2项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5.报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响应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响应报价,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报价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采购组织人有权取消其响应报价资格。须提供资格要求声明函加盖公章。 7.与响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须提供不分包、转包情况承诺函加盖公章。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7-28 00:00:00~2026-08-04 23:59:59
1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13.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8-05 09:30
15.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免收。
16.平台操作说明
16.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方可办理平台服务费缴纳及采购文件获取。
16.2供应商须在注册后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慧采云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慧采云平台操作指南栏目。
16.3慧采云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17.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18.异议与投诉受理
18.1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向采购组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线提出。
18.2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投诉受理机构: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琨
联系方式:0791-88156567
19.联系方式
附件:
20260728000058003询比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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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定州)水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定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2.标段(包)编号:20260728000058003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及业主要求,确保通过行政审批部门的论证批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定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报告编制、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备案等相关服务,确保通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论证批复。本次采购限价8万元。
6.采购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及业主要求,确保通过行政审批部门的论证批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定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报告编制、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备案等相关服务,确保通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论证批复。
7.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定州市经开区滨河路与长安路交叉口东行500米定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响应人须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提供响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1)资质要求: 1.①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同时提供:①财务要求承诺书加盖公章;②最近3年(2023、2024、2025)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每年年末最后一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①报价人无企业信用不良的情况,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环保安全质量问题等。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及信誉要求承诺函加盖公章。 ②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的“黑名单”“黄名单”“灰名单”; ③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核评价不合格。 4.报价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含)至响应截止日2项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5.报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响应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响应报价,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报价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采购组织人有权取消其响应报价资格。须提供资格要求声明函加盖公章。 7.与响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须提供不分包、转包情况承诺函加盖公章。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7-28 00:00:00~2026-08-04 23:59:59
1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13.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8-05 09:30
15.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免收。
16.平台操作说明
16.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方可办理平台服务费缴纳及采购文件获取。
16.2供应商须在注册后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慧采云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慧采云平台操作指南栏目。
16.3慧采云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17.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18.异议与投诉受理
18.1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向采购组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线提出。
18.2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投诉受理机构: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琨
联系方式:0791-88156567
19.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 |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大道71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1#楼 | |
| 联系人:袁琨 | |
| 电话:0791-88156567 | |
| 邮箱:cecepjx@163.com | |
附件:
20260728000058003询比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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