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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协同办公系统与内控系统对接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协同办公系统与内控系统对接服务项目(标段编号:GSBBFA202607240008),采购人为兰州飞天网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该项目用户现有协同办公系统已成为推动用户内部管理革新、促进跨部门高效协作的重要工具。当前协同办公系统与内控系统相互独立,未实现数据互通。用户完成协同办公费用报销、差旅报销审批后,需手动下载表单→登录内控系统→重新上传填报,存在重复操作、人工识别票据易出错、流程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无法满足财务自动化与内控合规管理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安排,采购与供应链部拟启动相关服务采购工作。
$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90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采购估算金额为80000.00元人民币(含税6%)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协同办公系统与内控系统对接服务项目
技术服务
-
1
用户所在地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和上线。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0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0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1]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5471.7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2.1.3  $  2.1.3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0年(含)以上。
(3)
 $  2.1.6    2.1.5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产品 $  2.3.3 产品 $  2.3.4  $  2.3.5  $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协同办公系统与内控系统对接服务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业务背景与目标
  当前 OA 系统与内控系统相互独立,未实现数据互通。用户完成 OA 费用报销、差旅报销审批后,需手动下载表单→登录内控系统→重新上传填报,存在重复操作、人工识别票据易出错、流程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无法满足财务自动化与内控合规管理要求。
(一)建设目标
1.通过构建“数据中转站”与接口适配层,实现OA系统与内控系统的无缝对接。
2.自动流转: OA审批结束后,数据自动同步至内控系统,无需人工干预。
3.免下载体验: 报销人仅需在内控系统界面选择对应单据,系统自动拉取数据,彻底取消“下载-上传”的物理操作。
4.灵活配置: 支持管理员自定义哪些表单需要同步,无需修改代码即可适应未来业务调整。
(二)功能需求详述
2.1 动态映射配置
为避免系统硬编码导致的维护困难,需开发表单映射配置中心。
1.配置灵活性:系统需提供后台管理界面,允许管理员自主设定哪些OA表单需要同步至内控系统。开发过程中严禁将表单类型写死在代码中。
2.字段映射管理:支持管理员通过界面配置OA表单字段(如“报销金额”、“事由”)与内控系统对应字段的映射关系。
3.后期扩展性:当未来新增报销类型(如新增“车辆维修费”)或内控字段调整时,管理员仅需在配置中心进行新增或修改,系统即可立即生效,无需二次开发。
2.2文单转换与生成
1.触发机制: 当OA系统中的流程(如费用报销、差旅报销)到达“审批结束”节点时,系统自动触发转换任务。
2.格式转换: 系统自动调用转换工具,将HTML页面或表单数据转换为内控系统要求的标准格式(如PDF或XML)。
3.附件处理: 自动识别报销单中的票据附件内容,并打包进转换后的文件中,确保数据完整性。
2.3数据中转站与自动同步
1.中转存储: 在服务器端构建安全的“数据中转站”,用于暂存已转换的文单。
2.自动推送: 数据打包完成后,系统自动通过加密接口将数据推送至内控系统的前置数据库或接口服务。
3.状态标记: 推送成功后,OA系统需标记该单据为“已同步至内控”,防止重复推送。
2.4内控端数据调取(免下载体验)
1.数据隔离: 推送至内控系统的数据应包含完整的表单信息、审批意见及附件,确保内控端无需回查OA系统。
2.用户操作: 报销人在内控系统发起财务审核时,系统提供“关联OA单据”功能。报销人仅需在内控系统界面选择自己名下(本部门)的OA已办单据,系统自动拉取数据,彻底取消“下载-上传”的物理操作步骤。
(三)业务流程说明
1.发起与审批: 用户在OA系统填写涉财务报销相关表单并提交审批。
2.表单审核: 审批流程在OA系统内部流转,完成所有审核环节。
3.自动同步: 流程结束,系统检测到该表单属于“需同步清单”(由管理员配置决定),自动将表单数据及附件生成标准文件,推送至内控前置库。
4.内控处理: 在内控系统中,通过“OA附件”功能,报销人员可直接调取该报销单据进行后续的财务审核与入账。
(四)非功能性需求
1.安全性:数据传输采用 HTTP或国密算法加密,保障财务敏感数据不泄露、不篡改。
2.数据一致性:OA 与内控系统单据金额、事由、附件等核心信息 100% 一致,内置数据校验机制。
3.可追溯性:全流程记录同步日志,包含同步时间、结果、操作人、失败原因,支持审计与故障排查。
4.稳定性:系统 7×24 小时稳定运行,同步失败支持自动重试与异常告警。
5.易用性:配置界面简洁直观,用户操作步骤极简,降低学习与使用成本。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  2.3.8  $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9日 09时00分00秒2026年08月03日 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 14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兰州飞天网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53号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邮  编:
730010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
王经理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
18919896515
电  话:
1991390516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874779673@qq.com
网  址:
www.chinatelecom.com.cn或“/”
网  址: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
 
 
账  号:
1219798424100010000000426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2026年07月28日
 
询比标包文件

协同办公系统与内控系统对接服务项目
 
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协同办公系统与内控系统对接服务项目(标段编号:GSBBFA202607240008),采购人为兰州飞天网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该项目用户现有协同办公系统已成为推动用户内部管理革新、促进跨部门高效协作的重要工具。当前协同办公系统与内控系统相互独立,未实现数据互通。用户完成协同办公费用报销、差旅报销审批后,需手动下载表单→登录内控系统→重新上传填报,存在重复操作、人工识别票据易出错、流程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无法满足财务自动化与内控合规管理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安排,采购与供应链部拟启动相关服务采购工作。
$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90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采购估算金额为80000.00元人民币(含税6%)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协同办公系统与内控系统对接服务项目
技术服务
-
1
用户所在地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和上线。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0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0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1]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5471.7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2.1.3  $  2.1.3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0年(含)以上。
(3)
 $  2.1.6    2.1.5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产品 $  2.3.3 产品 $  2.3.4  $  2.3.5  $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协同办公系统与内控系统对接服务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业务背景与目标
  当前 OA 系统与内控系统相互独立,未实现数据互通。用户完成 OA 费用报销、差旅报销审批后,需手动下载表单→登录内控系统→重新上传填报,存在重复操作、人工识别票据易出错、流程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无法满足财务自动化与内控合规管理要求。
(一)建设目标
1.通过构建“数据中转站”与接口适配层,实现OA系统与内控系统的无缝对接。
2.自动流转: OA审批结束后,数据自动同步至内控系统,无需人工干预。
3.免下载体验: 报销人仅需在内控系统界面选择对应单据,系统自动拉取数据,彻底取消“下载-上传”的物理操作。
4.灵活配置: 支持管理员自定义哪些表单需要同步,无需修改代码即可适应未来业务调整。
(二)功能需求详述
2.1 动态映射配置
为避免系统硬编码导致的维护困难,需开发表单映射配置中心。
1.配置灵活性:系统需提供后台管理界面,允许管理员自主设定哪些OA表单需要同步至内控系统。开发过程中严禁将表单类型写死在代码中。
2.字段映射管理:支持管理员通过界面配置OA表单字段(如“报销金额”、“事由”)与内控系统对应字段的映射关系。
3.后期扩展性:当未来新增报销类型(如新增“车辆维修费”)或内控字段调整时,管理员仅需在配置中心进行新增或修改,系统即可立即生效,无需二次开发。
2.2文单转换与生成
1.触发机制: 当OA系统中的流程(如费用报销、差旅报销)到达“审批结束”节点时,系统自动触发转换任务。
2.格式转换: 系统自动调用转换工具,将HTML页面或表单数据转换为内控系统要求的标准格式(如PDF或XML)。
3.附件处理: 自动识别报销单中的票据附件内容,并打包进转换后的文件中,确保数据完整性。
2.3数据中转站与自动同步
1.中转存储: 在服务器端构建安全的“数据中转站”,用于暂存已转换的文单。
2.自动推送: 数据打包完成后,系统自动通过加密接口将数据推送至内控系统的前置数据库或接口服务。
3.状态标记: 推送成功后,OA系统需标记该单据为“已同步至内控”,防止重复推送。
2.4内控端数据调取(免下载体验)
1.数据隔离: 推送至内控系统的数据应包含完整的表单信息、审批意见及附件,确保内控端无需回查OA系统。
2.用户操作: 报销人在内控系统发起财务审核时,系统提供“关联OA单据”功能。报销人仅需在内控系统界面选择自己名下(本部门)的OA已办单据,系统自动拉取数据,彻底取消“下载-上传”的物理操作步骤。
(三)业务流程说明
1.发起与审批: 用户在OA系统填写涉财务报销相关表单并提交审批。
2.表单审核: 审批流程在OA系统内部流转,完成所有审核环节。
3.自动同步: 流程结束,系统检测到该表单属于“需同步清单”(由管理员配置决定),自动将表单数据及附件生成标准文件,推送至内控前置库。
4.内控处理: 在内控系统中,通过“OA附件”功能,报销人员可直接调取该报销单据进行后续的财务审核与入账。
(四)非功能性需求
1.安全性:数据传输采用 HTTP或国密算法加密,保障财务敏感数据不泄露、不篡改。
2.数据一致性:OA 与内控系统单据金额、事由、附件等核心信息 100% 一致,内置数据校验机制。
3.可追溯性:全流程记录同步日志,包含同步时间、结果、操作人、失败原因,支持审计与故障排查。
4.稳定性:系统 7×24 小时稳定运行,同步失败支持自动重试与异常告警。
5.易用性:配置界面简洁直观,用户操作步骤极简,降低学习与使用成本。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  2.3.8  $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9日 09时00分00秒2026年08月03日 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 14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兰州飞天网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53号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邮  编:
730010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
王经理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
18919896515
电  话:
1991390516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874779673@qq.com
网  址:
www.chinatelecom.com.cn或“/”
网  址: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
 
 
账  号:
1219798424100010000000426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2026年07月28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7-28 17: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