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安徽六安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杭埠河航道综合开发工程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提问回复的通知

项目详情

标段信息 
序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方式估算价(万元)
1E341523001005048001杭埠河航道综合开发工程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公开招标3300.0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关于“杭埠河航道综合开发工程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提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各潜在投标人对杭埠河航道综合开发工程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项目编号:E341523001005048)招标文件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招标文件中:第3.4条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 2 家。本项目水运工程设计内容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本条内容表述“本项目水运工程设计内容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中“负责”是否可以理解为“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承担本项目水运工程中航道工程或码头工程或航道工程和码头工程设计工作”。条款歧义存在合规风险,澄清后消除审计隐患,原条款“水运工程设计内容”语义模糊。
回复: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本项目水运工程设计内容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现修改为“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本项目水运工程中航道工程和码头工程设计工作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变更,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更正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港航服务中心
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电子件名称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澄清与修改公告杭埠河航道综合开发工···变更公告.pdf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1小时45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0分0秒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提交人: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提交
提交节点:2026-07-28 16:02:08
提交用时:0天1小时45分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7-28 16:34:15
办理用时:0天0小时33分
见证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7-28 16:48:40
办理用时:0天0小时7分

网上报名
报价登录
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建议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