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公安局更换情指中心LED显示屏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营口 发布时间:2026-07-2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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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公安局更换情指中心LED显示屏项目询价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6-07-28 | 项目概况 营口市公安局更换情指中心LED显示屏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2546 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安局更换情指中心LED显示屏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2470.24 最高限价(元):992470.24 采购需求:查看 一、LED显示屏技术要求,数量1(12.6m*6.75m) 1.★点间距≤1.57mm;显示屏有效显示尺寸≥12.6m*6.75m,设计显示尺寸长和宽均不得小于规定长宽。 2.★封装方式:SMD表贴三合一金线封装。 3.★显示屏亮度≥1000cd/m2 4.最大对比度:≥20000:1 5.★功耗:峰值功耗≤380W/m2,平均功耗≤130W/m2 6.刷新率:3840Hz~7680Hz 7.模组和HUB采用三防工艺,有效防潮、防盐雾、防霉。 8.平整度≤0.1mm,拼装精度≤0.1mm,箱体间间隙≤0.1mm。 9.MTBF(平均失效间隔时间)≥200000小时,试验样本不少于30台,总试验时间不少于800小时。 10.防透光设计:箱体防漏光:箱体四边增加凹槽设计,放置遮光棉条,有效防止箱体间透光和漏光。箱体边缘台阶式设计,防止模组透光模组防透光:模组间增加凹槽设计,防止模组间透光 11.箱体后背自带测试按钮,支持红、绿、蓝、白纯色测试画面,支持横扫、斜扫、灰阶测试画面。 12.★为了确保产品制造商的研发能力可满足使用方对产品先进性、安全性、稳定性的要求,需对反映制造商LED显示屏校正技术水平相关(软件名称含“LED显示屏”及“校正”内容视为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供证书编号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二、拼接处理器技术要求(1台) 1.★输入不少于16路HDMI,输出不少于80路网口; 2.采用纯硬件模块化插卡式架构,无线缆、无源背板设计,无内置系统架构,可实时处理多路视频,图像信号无压缩、无失真实时传输,每路输出通道独立,切换过程中对其他信号无影响,确保系统整体性能不下降。 3.★分辨率最大支持 3840×1080@60Hz并向下兼容;支持 10bit 视频源输入和 HDCP 1.4;支持伴随音频输入。支持音频输入输出卡,单张音频输入输出卡支持不少于2路双声进音频输入,2路双声道音烦输出,音频采样率48KHZ,可支持音量调节及音频输出延时设置。 4.★内置7英寸触摸屏,可通过触摸屏实现设备状态查看、大屏亮度调节、场景切换、参数设置、固件升级、预监回显等操作; 5.★支持接入信号窗口可在显示范围内移动、缩放、多画面、切换、叠加、可进行画面漫游、跨屏、画中画、裁剪、局部放大,支持窗口任意位 置,任意大小开窗、叠加、漫游、拉大与缩放等显示模式。 6.图像重复开窗功能:支持任意输入信号重复开窗功能,支持信号窗口复制,支持4K信号窗口复制,单个信号源可以开多个窗口,窗口数不限,分辨率不限,信号显示帧率不受开窗大小及输入路数的限制。 7.在不增加外部设备的情况下,具有滚动字幕设置功能,支持不限拼接数量的拼接屏整屏字幕滚动,支持拼接屏任意位置显示字幕,支持字幕叠加,最大支持3条,并可在任意位置叠加,支持在输入叠加字符,可叠加文字、图片等信息,可自定义台标的内容、字体、颜色、大小、位置、背景色、背景透明度等以及台标的缩放。 三、配电柜技术要求(1台) 1.★功率:≥60KW 2.★具有过载、过流、过温保护; 3.可分步延时上电、远程设置、监控; 4.★带有温湿度、烟雾、门开关检测及报警功能; 5.★PLC智能控制,RS485通讯方式; 四、钢结构及技术服务要求:含原有屏幕拆卸运输,和钢结构拆装制作(钢结构按照屏幕配套标准),屏幕安装调试培训。 五、 ★售后响应承诺:1小时响应,3小时到达现场,质保期1年 交货与付款方式: 1、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 2、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4、 核心产品:LED屏幕。 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9日08时30分至2026年08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解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ykzfcgk@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公安局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55号 联系方式:0417-3611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5 邮箱地址: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10501108521000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先生 电 话:0417-297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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