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建语音道信系统及电话标识项目-新建语音通信系统及电话标识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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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新建语音通信系统及电话标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委托,对新建语音通信系统及电话标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兹请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语音通信系统及电话标识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总部(中山南路 865 号)及全市 16 个区分中心,合计 19 处办公点位。须全域落地一体化 UC 融合语音通信系统,全面实现全市社保窗口语音通信集中管控、统一政务对外服务形象、全量通话录音完整留存、IVR 智能话务分流、全网通信可视化运维,全部建设内容不得缺项、漏项,建设覆盖无任何点位遗漏。(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用户预算:98.00万元,报价超过用户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且符合: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2.投标单位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07月28日至2026年08月04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 -- 15:30(北京时间),登入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云平台(https://wenhui-swhec.sh-yuanzhu.com/)获取采购文件,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原件;
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采购文件资格。凡愿参加公开招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在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云平台(https://wenhui-swhec.sh-yuanzhu.com/)进行免费注册和登录报名的供应商,需同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如因供应商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21-60761336,021-60761337;紧急联系方式:详见平台网站首页最下方(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本次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四、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6年08月0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以邮件(需加盖公章)的形式向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如有),邮箱:tangying@swhec.com.cn。
五、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26年08月1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998号金天地国际大厦3A楼会议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确认开标资格。
(2)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纸质一式五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经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扫描件或盖有电子章的响应文件>1份)当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或电子版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本文件为准。
(3)无疑问函原件或(在有效时间内提出的)疑问函原件(如有)。(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将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6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6368990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998号金天地国际大厦3A楼
联 系 人:唐莹
联系电话:15802125808
传 真:021-61418986
邮 箱:tangying@swhec.com.cn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采购公告
新建语音通信系统及电话标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委托,对新建语音通信系统及电话标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兹请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语音通信系统及电话标识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总部(中山南路 865 号)及全市 16 个区分中心,合计 19 处办公点位。须全域落地一体化 UC 融合语音通信系统,全面实现全市社保窗口语音通信集中管控、统一政务对外服务形象、全量通话录音完整留存、IVR 智能话务分流、全网通信可视化运维,全部建设内容不得缺项、漏项,建设覆盖无任何点位遗漏。(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用户预算:98.00万元,报价超过用户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且符合: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2.投标单位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07月28日至2026年08月04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 -- 15:30(北京时间),登入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云平台(https://wenhui-swhec.sh-yuanzhu.com/)获取采购文件,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原件;
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采购文件资格。凡愿参加公开招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在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云平台(https://wenhui-swhec.sh-yuanzhu.com/)进行免费注册和登录报名的供应商,需同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如因供应商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21-60761336,021-60761337;紧急联系方式:详见平台网站首页最下方(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本次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四、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6年08月0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以邮件(需加盖公章)的形式向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如有),邮箱:tangying@swhec.com.cn。
五、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26年08月1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998号金天地国际大厦3A楼会议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确认开标资格。
(2)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纸质一式五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经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扫描件或盖有电子章的响应文件>1份)当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或电子版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本文件为准。
(3)无疑问函原件或(在有效时间内提出的)疑问函原件(如有)。(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将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6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6368990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998号金天地国际大厦3A楼
联 系 人:唐莹
联系电话:15802125808
传 真:021-61418986
邮 箱:tangying@swh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