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中心医院2026-2027年布草租赁洗涤服务社会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营口 发布时间:2026-07-2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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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中心医院2026-2027年布草租赁洗涤服务社会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7-28 | 项目概况 营口市中心医院2026-2027年布草租赁洗涤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800-03210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2026-2027年布草租赁洗涤服务社会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4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2026-2027年布草租赁洗涤服务社会化; 2、项目基本情况: 营口市中心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位于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目前开放床位约1500张。2025年,年住院病人数约5万人次、年门诊人次约94万左右,年手术10856台,职工人数约1242人,床位利用率90.5%,医院实行24小时无假日工作。关于医院地理位置、周围状况、交通情况、软硬件设施、营业状况等详细情况投标人可通过现场踏勘获得。 3、项目预算:150万 4、履约地点:营口市中心医院。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包括医院内所有布草装卸、运输、洗涤、消毒、折叠和熨烫服务、按甲方要求摆放在指定位置,并提供租赁服务,同时医院现有部分传统材质布草,在洗涤服务过程中,根据破损程度,逐渐报废并完成更新。布草洗涤、租赁目录如下表:
| 洗涤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位 | | 1 | 白大衣 | 全规格 | 件 | | 2 | 其它 | 全规格 | kg | | 3 | 工装衣 | 全规格 | 件 | | 4 | 工装裤 | 全规格 | 件 | | 5 | 被子 | 150*200(cm) | 床 | | 6 | 褥子 | 100*200(cm) | 床 | | 7 | 枕头 | 40*70(cm) | 件 | | 8 | 患者衣(长袖) | 全规格 | 件 | | 9 | 患者衣(半袖) | 全规格 | 件 | | 10 | 患者裤 | 全规格 | 件 | | | | | | 租洗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位 | | 1 | 床单 | 180*270(cm) | 件 | | 2 | 被套 | 160*200(cm) | 件 | | 3 | 枕套 | 45*75(cm) | 件 | | 4 | 手术衣 | 全规格 | 件 | | 5 | 患衣(长袖) | 全规格 | 件 | | 6 | 患衣(半袖) | 全规格 | 件 | | 7 | 患裤 | 全规格 | 件 | | 8 | 小包布 | 70*70(cm) | 件 | | 9 | 方巾(单层) | 130*130(cm) | 件 | | 10 | 中单 | 250*150(cm) | 件 | | 11 | 洗手纱 | 0.05 | 件 | | 12 | 洞巾 | 110*110(cm) | 件 | | 13 | 剖腹单 | 290*190(cm) | 件 | | 14 | 洗手衣 | 全规格 | 件 | | 15 | 洗手裤 | 全规格 | 件 | | 16 | 透析单 | 400*110(cm) | 件 | | 17 | 包布双层(白) | 110*110(cm) | 件 | | 18 | 包布单层(白) | 110*110(cm) | 件 | | 19 | 包布双层(白) | 70*70(cm) | 件 | | 20 | 包布双层(白) | 58*58(cm) | 件 | | 21 | 包布双层加绳(白) | 58*58(cm) | 件 | | 22 | 包布双层(白) | 55*45(cm) | 件 | | 23 | 包布双层(导) | 110*110(cm) | 件 | | 24 | 大包布 | 130*130(cm) | 件 | | 25 | 大包布 | 150*150(cm) | 件 | | 26 | 腔镜裤头 | 全规格 | 件 | | 27 | 其它 | 全规格 | Kg | 三、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从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遇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任何情况,中标价格单价均不调整(甲方规定的奖惩措施除外)。在洗涤服务期间,院方如发现中标人有不符合标书规定或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酌情扣罚中标人的当月洗涤服务费。经指出后屡教不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被服收取、发放地点及时间 1、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收发室,由中标人安排工作人员负责被服等洗涤布草的接送、清点核对工作,并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建立脏、净被服的收、发登记档案,每月移交医院管理部门。 2、由中标人负责被服等洗涤布草的装卸、密封运输,车辆及运输的各项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院方规定的制度及时间段要求(暂定每日北京时间8:00点前),完成洗涤物的接送、清点工作。 4、要求各类被服整齐摆放,并且有明显的标识,工作人员的服装与病人服装、污染严重的被服与正常洗换的被服等应分类堆放。 5、运输工具及工具的定期消毒维护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运输及停靠时需遵循医院内部的管理制度,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 6、要求中标人实行布草洗涤综合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免费向院方提供信息化工作软件。每月末向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医院各科室洗涤、使用品种及洗涤量、使用数等分类汇总报表的电子文件,以便院方及时掌握医院的租赁、洗涤数量及使用情况,有效实现对洗涤综合业务的监督、核查及管理。 五、技术需求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WS/T508-2025)标准进行医用布草的洗涤、消毒、烘干、烫平、折叠、运送等服务,如果国家有最新的标准、规范,按最新的执行。同时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一)医用织物—医院可重复使用的纺织品。 1、医用织物分类 : ---病人用医用织物(衣物、床单、枕巾、手术巾等):包括一般织物、污染织物及婴儿用织物。 ---医务人员用医用织物(工作服、手术衣):包括一般织物和污染织物。 ---特殊织物:带颜色织物和受热易变形织物。 注1:一般织物:包括外观无明显污渍,并判定为无生物污染风险的医用织物;污染织物:包括外观有明显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且含血源性病原体或者其他潜在传染性、多重细菌耐药性,并判定为有生物污染风险的医用织物。 注2:基于对婴儿的特殊性保护需将婴儿用织物做专门分类。 2、洗衣房的分类 a.宜独立设置于远离诊疗区域的地方,有专人从事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人数满足洗涤消毒工作需要。 b.有收取污物和运送清洁医用织物的两个分开通道,通道间不应有交叉;设置污染区(包括收物交接、分拣、洗涤/消毒和污车存放处)和清洁区(包括烘干、熨烫、修补、折叠、储存、运送以及洁车存放处),两区之间应有实际密闭隔离屏障。并有上下水设施,在进入污染区前增设更衣室,在清洁区增设质检室。 3、洗涤设备及用品要求 应选用专用洗涤和烘干设备,有条件的宜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烘干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和各种有机溶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卫生制度要求 ①医院应建立消毒隔离、污物/污水管理、卫生保洁、洗涤工作、定期检查清洗质量、从业人员定期体检保健及个人防护等制度。 ②分拣织物时应使用耐穿刺长手套,手卫生的要求,工作场所禁止吸烟、饮食,每日换工作服,离开时洗澡。 ③ 发生职业暴露时的处理程序见《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二)从业人员卫生及管理要求 1、上岗前需接受岗前培训,能熟练掌握洗涤、消毒技能;了解洗涤和烘干等相关设备、设施及消毒隔离基础知识,常用消毒剂使用方法。 2、应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口罩、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 3、各区域人员应相对固定。 4、污染区工作人员在进行用后医用织物分拣和装机洗涤过程中,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穿戴工作服、帽、口罩、手套、防水围裙和胶鞋,必要时穿隔离衣,并按要求加强洗手消毒。 5、在进行洗涤后医用织物烘干、熨烫、折叠、运送等过程中,应穿工作服、工作鞋,并保持手清洁卫生,防止二次污染。 6、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至少两年一次),患有痢疾、伤寒、肺结核、各类肠道传染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从业人员在患病期间不应参与直接与医用织物接触的工作。 (三)洗涤消毒后医用织物的卫生要求 1、感官指标:洗涤后的医用织物外观整洁,干燥,无污渍,无异味,无异物,无破损。 2、微生物指标
| 项 目 | 指 标 | | 细菌菌落总数/(CFU/100cm或CFU/件) | ≤200 | | 大肠菌群 | 不得检出 |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 | 真菌菌落总数/(CFU/100cm或CFU/件) | ≤100 | (四)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流程与要求 1、工作流程:在对一般织物实施分拣、洗涤/消毒时应由污到洁,不得逆行,并按照下列工作流程进行: 分类→收集→分拣(一般织品)→去污/消毒(必要时)→洗涤→烘干→修补(必要时)→熨烫与折叠→储存→运送。 2、分类要求 ①对使用后的医用织物应按要求进行分类。 ②应在各诊疗区的卫生处置间内设置医用织物的专用盛装容器,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宜设专用轮换库。 ③ 严禁在治疗区域对织物进行清点和处理,使用后的一般织物若需要清点和处理,应在足够的保护措施下密闭的诊疗区中卫生处置间或专用轮换库内进行。 ④ 使用后的污染织物应在病房内床边或就地进行分类收集并及时密封包装,再送入卫生处置间或专用轮换库暂存,并有标识。 3、分拣要求 ①医用织物中的一般织物的分拣、清点处理工作应在洗衣房污染区内进行。而污染织物在消毒前不能进行清点或分拣处理。 ②分拣时,应仔细检查各类织物内是否有金属等利器,防止意外伤害。 (五)织物包装要求 1、医用织物应及时装包封袋进行暂存、运送。 2、一般织物的收集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布袋进行收集包装。 3、污染织物的收集宜使用防感污水溶性收集袋,必要时包装后需外加套一个塑料袋,污染织物收集袋表面应有警示标识。 4、在收集污染织物的过程中,收集袋表面被感染物质污染后,须外加一个收集袋收集。 5、医用织物装载量不应超过包装袋容量的2/3。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废物包装袋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可重复使用的布袋必须一用一消毒,使用后的布袋应连同织物进行消毒洗涤处理。 7、洗涤后的清洁医用织物应使用可重复使用的专用袋(箱)。 8、用于盛装医用织物袋(箱)必须一用一消毒,各诊疗区卫生处置间盛装织物的专用容器应作定期(1次/周)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 9、用于盛装使用后的医用织物的包装袋(箱)宜为黄色,并有专用标识。 (六)清洗与消毒 1、水不能完全清除织物上附着的微生物、有机物等,通常推荐洗涤的水温在22~50℃。通过洗衣机的循环,洗涤剂的作用,以及严格控制含氯漂白剂的用量,微生物污染的载量会得到满意的下降。 2、普通织物在清洗的过程中,选择高温处理是最佳的消毒方法,推荐清洗的水温为75℃,并至少持续30 min。 3、明确感染性物质污染的织物,采用加氯清洗是安全的,可在漂白环节中,将余氯含量控制在250~500 mg/L。 4、对来自传染病房、烧伤病房的织物,推荐的清洗过程中所选择的高温为80℃,并至少持续25 min;或采用有效氯500 mg/L的消毒洗衣粉溶液洗涤30~60 min,然后用清水漂净。 5、有明显血、脓、便等污染的织物,被视为感染性织物。在使用高温水洗前,先用冷洗涤液或1%~2%冷碱水将血、脓、便等有机物洗净,再按传染性衣被洗涤消毒。洗衣房无完善的污水处理装置,应对该洗液进行消毒(如投氯消毒,总余氯含量不低于10 mg/L)处理后,方可排入下水道。 6、含氯消毒剂的使用能有效杀灭织物上微生物,其副作用是对织物有损伤,缩短使用周期;对着色织物有漂白作用;对现场人员有毒性;对环境中的金属类设备有腐蚀作用。因此,含氯消毒剂使用浓度应严格控制,并慎用。 7、在洗涤过程中,采用弱酸溶液中和洗涤用水、肥皂、清洁剂中的碱,使织物洗涤环境中的pH值快速由12降到5,这样也可以使部分微生物灭活。 8、织物洗涤的最后步骤—整熨环节,对微生物的杀灭也具有明显的效果,因此,应保证烘干、熨烫时间与质量。 9、中标人的洗衣场所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消毒剂,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并做好消毒登记,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七)烘干与整理 1、医用织物洗涤后按织物种类选择进行熨烫或烘干,烘干温度应≥60℃。 2、洗涤后织物整理包括熨烫、修补、折叠过程,其过程应严防洗涤后清洁织物的二次污染。为避免织物损伤和过度缩水,平烫机底面温度<180℃。 3、烘干与整理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例如烘干前应检查洗涤后的医用织物是否干净,发现仍有污渍的医用织物需重新进行洗涤等。 (八)储存、运送的要求 1、使用后的医用织物与洗涤后的清洁织物不得混装混运,应有专用车辆/工具和容器运输,车辆有独立固定的存放区域,并有明显标识。存放区域应有上、下水设施。每次运送使用后的医用织物完毕后,其专用车辆/工具和盛装容器应及时进行消毒。 2、医用织物应采取封闭方式运送,防止污染环境并有利于保洁。 3、运送医用织物时应采用可重复使用的、无毒、无害并便于清洁的专用盛装容器,并有标识。 4、洗涤后清洁织物应储存在清洁干燥处,储存过程中应防止二次污染,如被污染应重新洗涤。 (九)清洁织物的管理 1、清洁织物存放间应采用货架存放,货架离地、离天花板距离各为30 cm,离墙距离为10 cm;保持室内整洁与干燥,室内的湿度控制在60%以下为宜。 2、清洁织物存放间内严禁堆放污物以及无关的杂物;严禁人员在室内休息与饮食;保持存放间的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织物发放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3、不推荐对清洁织物进行常规微生物学采样检测;除非有流行病学证据显示发生医院织物相关性感染。 (十)资料的管理 医院洗衣房应注意加强相关资料的管理,其各项卫生制度、微生物和相关指标检测资料及所使用的消毒剂有效证照(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以及日常质检记录等资料需建档备查。资料保存期宜为三年。 (十一)其它技术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医院布草的特点,按照最新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的标准,有偿提供医用布草的洗涤、消毒、烘干、烫平、折叠、运送等服务,并免费为采购人提供洗涤医用布草的破损缝补服务。 2、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明确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不得使用腐蚀性洗涤材料(漂白粉、老碱等)。要求所使用的清洁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清洁剂包装物安全、无泄露。 3、洗涤设施、工作场所必须根据国家最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要求设置。中标人须严格物理划分被服净区和污区,不得混放干净被服和脏被服,员工也不得同时处理干净和脏被服。按照环境检测要求每半年对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进行1次卫生学抽检,符合GB15982三类环境规定。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洗涤设备及环境进行消毒与杀虫,方法参照WS/T367-368执行。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干净被服存放室每日要开窗通风换气,湿式清扫,减少棉毛、飞尘污染,每晚紫外线照射1小时,地面每日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置物架每周用清洁液擦洗1次。 5、为确保安全,要求中标人对医院布草按不同用途、品种分类分色包装,从源头分检,防止交叉感染。病人用品与医务人员用品分开洗涤、打包。医院指明有另外洗涤要求的污染物品要先进行消毒处理,再洗涤。 6、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集、分类、消毒、洗涤、烘干、折叠、储藏、使用,保证洗涤质量,所洗涤布草无污迹、无缺袋子和纽扣现象,所有有色布草无褪色,无染异色。 7、中标人每天定时对医院洗涤布草进行发送、登记、核对、交接、密封运输等,循环运作,做到及时、不错、不差,数量准确,保证采购人需求。 8、中标人负责布草洗涤后的分拣折叠工作,对各类布草按病人用品类、工作服类、值班被服类、手术布草类分类折叠后打包(其中手术室物品须按院方规范折叠),发现有破损或严重褪色、染色的(注意:手术室用品决不允许有破洞、缝补,应特别认真分拣),应及时更换,并报医院管理部门。对布草中小洞、脱线、掉纽扣等进行缝补所需辅料及人工费等均在中标价格中考虑。手术所租用包布、手术衣等布草应符合国家《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 第8部分:产品专用要求》(YY/T0506.3-2019)规定标准。 9、被洗涤物品若发生丢失或不应该的破损,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布草因顽渍太多,经多次洗涤仍无明显效果的,中标人应及时更新。 11、中标人应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有关医院感染知识、消毒技术、洗涤程序的教育,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2、中标人的洗衣场所每周要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工作。工作人员做到勤洗手,勤换工作服,每日有卫生值班人员负责洗衣房工作环境的卫生清扫、消毒并保持整洁。 13、中标人不得向医院发放破损及未清洗干净的被服。 14、保证洗涤布草质量,供货稳定;中标人应根据医院规定的颜色、规格、款式、质地、数量及制作工艺提供医用被服、敷料的租用服务,保证及时稳定的供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生产标准和卫生部门相关标准的医疗布草,不得影响医院的日常工作。 15、采购人有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人的医用布草和洗涤场所进行抽查和检验的权力,以确保医用布草及洗涤服务的质量。 16、向采购人提供的医用布草为采购人专用,不与其他客户的布草混用。 六、服务质量考核要求 为了更好地履行双方签署的洗涤服务协议,提高洗涤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要求,采购人将在确定中标人后制订详细的洗涤服务质量考核细则,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细则中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洗涤服务履行情况及月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 月工作考核标准 |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分值 | 扣分扣款标准(每分60元) | | 人员管理 | 工作人员培训后上岗(有培训记录),熟练掌握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 | 2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按照工作要求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保持手卫生 | 3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无串岗及脱岗现象 | 3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礼貌待人,服务热情,不与医护人员及病人发生争执 | 2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环境布局 | 布局合理,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与脏污织物暂存区独立无叉,各区域标识明显,物放有序 | 4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室内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工作区及办公区物表清洁 | 4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 | 2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清洁织物 要求 | 清洁织物分类放置,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有醒目的标识 | 5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清洁织物外观无污渍、血迹、异味、潮湿、变形,无毛絮残留 | 10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清洁织物干燥、平整、无破损 | 10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清洁织物按要求折叠到位,分类清楚 | 5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下收下送 | 每天按时下收、下送,必须保证临床日常及应急使用。一旦漏发、错发及时处理。 | 10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分类接收:工作人员与病人分开;普通病人与感染病人织物分开;成人与婴幼儿织物分开;脏污织物和感染织物分类收集,收集时减少抖动,有血液和体液的织物应置于防水袋内封闭运送 | 10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清洁、污物车应分开,不可交叉使用,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并有记录 | 5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下收下送做好核对,有交接登记 | 5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运送 | 转运清洁织物使用笼车包装材料应清洁、完好无损,完全覆盖清洁织物;脏污织物的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及时清洁或消毒 | 5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运输过程中应使用密闭车辆,运送车辆应洁、污分开,不应交叉使用,每日清洁消毒并有记录 | 5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管理 | 公司应按医院临床需求配备所有织物,按需配送,如不能满足临床正常使用周转应及时补充 | 6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织物交收时做好交接记录,内容包括织物的名称、数量、外观、洗涤消毒方式、交接时间等,有质检员和交接人员签字,记录保存期6个月 | 4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七、付款方式 按月付款,服务期满一个月后,乙方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考评,按照考评结果,次月的一个月内付上月结算服务费,一年合同期满后次月的一个月内付完结算后的合同全款,按合同规定的扣款在支付服务费的同时扣除。付款以非现金方式支付,同时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服务费发票。 八、投标要求 1、本服务需求中“布草”与“织物”具有相同含义。 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租赁和洗涤数量结算,中标的单价不得改变。 3、采购人现有部分完好的医用布草,须继续使用,并根据破损情况逐渐淘汰,是否淘汰最终由采购人决定,该部分采购人仅支付洗涤费用;更新后的医用布草,须同时支付洗涤及租赁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自行充分了解本医院的业务状况、合同包含的工作内容,结合企业自身管理能力进行报价,今后不得以不了解医院实际情况、实际发生金额与项目预算偏差较大为由对中标的单价进行调整。 5、投标人除按规定进行报价外,还需制订出详细的租赁、洗涤服务综合服务方案,工作计划、措施等,以及配合采购人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等,从而保证医院各科室被服布草的正常使用。 6、租赁、洗涤服务综合服务方案和计划应包括:人员安排、工作职责、岗位培训、洗涤工序、工艺标准、洗涤设施、工作场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服务承诺等。 7、中标人保证采购人医护人员工作服、患者服、手术室、供应室等医用布草分类洗涤、专机洗消。工作服、床单、被套等烫平。传染病类医用布草洗涤、消毒及其它专项处理符合院内感染相关要求。采购人根据《标准》中有关清洁布草卫生质量要求感官指标经检查检验,发现未达到要求,中标人负责免费重新洗涤或更换新品。全年出现三次检查检验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中标人严格执行采购人各类医用布草分类洗涤过程的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污染,采购人可不定期对中标人医用布草洗涤流程及洗涤质量进行检测,如属中标人医用布草洗涤程序不当或不按质量交货导致交叉感染,中标人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中标人在为采购人提供有偿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一切意外过失、过错、事故等情况均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10、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及时给所有的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以及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等全部责任。 11、因中标人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2、如中标人服务质量不能满足院方的要求,影响医院工作运行的,按违约处理,发生损失时,医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服务费中按损失的双倍扣除违约金;严重的,医院可直接解除服务合同。 13、在考核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均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①采购人(使用科室及员工)自行目检目测中发现一次污渍、血清或严重破损、折皱、扣带缺损等影响正常使用的布草,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换,中标人须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标,中标人须支付违约金500元。 ②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提供的清洁布草进行检测,如发现检测结果不达标,可要求中标人重新洗涤、消毒或申请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认,确属中标人不达标,中标人须支付违约金5000元。如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③中标人提供的医用布草被有关监管机关在检查检测中认定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而责令整改的,中标人须支付违约金10000元。如监管机关对采购人进行经济处罚,则由中标人承担(支付)全部罚款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从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遇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任何情况,中标价格单价均不调整(甲方规定的奖惩措施除外)。在洗涤服务期间,院方如发现中标人有不符合标书规定或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酌情扣罚中标人的当月洗涤服务费。经指出后屡教不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8日17时00分至2026年08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jy2829979@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供应商应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解密时间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响应报名,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方式:0417-2955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甲11号 联系方式:0417-2829979 邮箱地址:jy2829979@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营口学府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550500102000009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尹春花 电 话: 0417-282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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