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东莞)智能制造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集中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6-05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香港城市大学(东莞)智能制造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集中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及调整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11 09:30:00,更正为:2026-08-1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8-11 09:30:00,更正为:2026-08-13 09:30:00。
一、招标文件“
三、主要标的”备注(★发债单价限价)更正补充单价限价金额;
二、招标文件“
五、包1/包2商务要求”★付款方式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并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足额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应在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50%,中标人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附件与约定的实际交货内容及时间完成相关交货后,中标人开具的正式足额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本合同金额的50%作为交货款;
3期:支付比例20%,采购人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附件的约定进行相应批次履约评价及验收,相应批次的履约评价完成且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足额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应在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剩余金额的20%。
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发债资金),相关付款程序严格遵守东莞市(或项目所在镇街)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的,上述约定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要求均执行10个工作日内支付。因政府原因造成迟延支付的,采购人不构成违约,无需向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项目费用。按照东莞市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程序,本项目计划列入2026年第三季度付款,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具体付款以财政资金支付审批结果为准。
三、招标文件“
五、包1/包2商务要求”报价要求更正为:
1.投标人应按货物需求的要求逐项报价。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报价除另有约定外已包含购买货物费用及售后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税费、货物运至香港城市大学(东莞)货物安装指定地点的如运输费、保险费、叉车费和装卸费;配套资料费、安装调试费、服务培训费、项目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用以及免费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用等。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价格之和。与总项目相关的上述安装调试等费用须分摊计入各分项,不得以单项计费。【若项目转为免税进口项目后,合同签订金额更改为中标人进口设备报价基础上扣除设备进口相应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及惩罚性关税),外贸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必须根据主要标的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分项预算单价、分项预算总价、★发债单价限价,报价超出相关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香港城市大学(东莞)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高雄路8号香港城市大学(东莞)
联系方式:0769-21183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联系方式:0769-8883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润膺
电 话:0769-88839111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8日
相关附件: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智能制造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招标文件(202607280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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