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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政储出【2025】135号地块开发项目(瓶窑镇C19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A3300000090001788002001]

项目详情


<span >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杭政储出【2025】135号地块开发项目(瓶窑镇C19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
项目代码:
2601-330110-04-01-749682
招标人:
名称:杭州余杭溪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18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200号圣奥中央商务大厦26楼
联系人:舒志成
联系人:李新财
电话:0571-86235030
电话:15057185532
标段(包)名称:
杭政储出【2025】135号地块开发项目(瓶窑镇C19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01788002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提一:资格业绩及打分业绩(注:不包括住宅类建筑的工程业绩)提出质疑)回复:除住宅外予以认可;提二:疑问一:资格业绩和资信评分的企业业绩是否可以重复使用。 疑问二:资信评分的企业业绩和资信评分的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同一业绩是否可以重复得分。 疑问三:我司项目业绩属于《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第37页类别“公共建筑H类综合类“:不同业态共处一个场所,2种及以上功能的场所、类别综合体。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工程用途为:新建商业办公及住宅项目。请问本业绩是否满足资格业绩。 疑问四:技术标页数是否需要同时满足投标文件3.7.3
(2)”2.篇幅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超过100 页。“和10.1
(2)”⑦技术标文件超过 100 页的(为包含封面、扉页、目录、正文等内容的技术标文件总页数,以PDF文件显示的总页数为准)“回复:1.认可;2.认可;3.除住宅外予以认可;4.满足技术标文件超过 100 页的(为包含封面、扉页、目录、正文等内容的技术标文件总页数,以PDF文件显示的总页数为准)。提三:招标文件155页,项目标化工地暂列金574587.56*1.09=626300.44元(含税),为整个项目计取税金。招标文件提供的“fj-1784276980.xml”导入计价软件中,实际软件中的税金是按照单体分别计取,每个单体应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终金额为5626300.43元(含税),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回复:详见澄清文件。
行政监督机构: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1-89163765
信息来源: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7-28 16:3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