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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市交易中心)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秣陵互通改扩建工程声屏障施工MLHT-SPZ1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Title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辖区)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秣陵互通改扩建工程声屏障施工MLHT-SPZ1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GL2600776-02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秣陵互通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审批文号:苏发改基础发(2021)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该项目声屏障施工MLHT-SPZ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声屏障施工MLHT-SPZ1标段。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内的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秣陵互通改扩建工程声屏障施工,涉及路段包括:A匝道桥右侧AK0+452~AK0+642段(长度190米)、B匝道至机场高速右侧BK0+284~MK15+342段(长度740米)。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声屏障的基础施工及声屏障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4,7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秣陵互通改扩建工程位于机场高速与正方大道交叉处,交叉桩号为K14+771.264,本互通改造采用苜蓿叶+双定向匝道形式原位改扩建,同时对正方大道(将军大道-苏源大道段,含将军大道、苏源大道平交口)约 2km 路段改扩建,并在正方大道(将军大道至苏源大道段)南侧设置独立的人非系统,解决正方大道东西向的人非通行需求。
本项目秣陵互通主线长2181m(MK13+269~MK15+450),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被交路正方大道改造范围长2047.222m(NK0+000~NK2+047.222),采用双向十车道一级公路兼顾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互通匝道总长4428.222m,设计速度为40km/h。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声屏障工程施工业绩。


信誉要求: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2)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指定牵头人,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7-28 18:00:00 至2026-08-04 23:59: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公告的媒介

9.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
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
联系电话: 0512-58188512 

(4)国信CA
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
(1)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3)资格审查资料及评标资料的要求:
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优先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的内容一致。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需按《公路工程标准文件》“投标人须知”中“3.5资格审查资料”提供其他扫描件。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且能够清晰完整显示网址名称、查询网址与关键业务信息,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相关信息在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证明材料。
②“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非第①款要求的《投标报表》。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5)招标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
联系电话:025-83194554。
本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金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莉萍1505035727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
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

联系人:
朱启天

联系人:
丁莉萍
电话:
025-85616883
电话:
1505035727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25-83194554)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