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2026年昌福小区、佳福小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公告
项目详情
包头市青山区2026年昌福小区、佳福小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包头市青山区2026年昌福小区、佳福小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已由 包头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2026年昌福小区、佳福小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2.2建设地点: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辖区内昌福小区、佳福小区两个老旧小区,昌福小区东至阳光路、南至文化路、西至福宇小区东侧、北至都兰老旧小区南侧区间道,佳福小区东至赛汗路、南至文化路、西至阳光路、北至六合新城。
2.3招标规模:本次改造涉及青福镇辖区昌福小区、佳福小区,共涉及66栋住宅楼,2718户居民,总建筑面积约34.3万㎡。本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共改造污水管网7512m,污水井367座、道路拆除及恢复15024㎡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昌福小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DN300HDPE污水管435m、DN200HDPE污水管2897m、污水井135座及相关配套设施,道路拆除及恢复6664㎡;佳福小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DN300HDPE污水管720m、DN200HDPE污水管3460m、污水井232座及相关配套设施,道路拆除及恢复8360m2。
2.4项目计划投资:1001.55万元2.5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相关规定;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财务、业绩均予认可,信誉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投标,以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相关文件规定,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投标人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已换领资质证书的,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投标人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28 00:00 至 2026-08-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1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说明7.1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人民政府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与赛罕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刘利博
联系电话:0472-3617789
招标代理:内蒙古湖悦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1号天福广场 1-2001
联 系 人:杨丽丽
联系电话:13088568032
行业监管: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1号
联 系 人: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72-5243979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10.4、投标操作须知2026-07-28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1).pdf
公平竞争审查.pdf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包头市青山区2026年昌福小区、佳福小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已由 包头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2026年昌福小区、佳福小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2.2建设地点: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辖区内昌福小区、佳福小区两个老旧小区,昌福小区东至阳光路、南至文化路、西至福宇小区东侧、北至都兰老旧小区南侧区间道,佳福小区东至赛汗路、南至文化路、西至阳光路、北至六合新城。
2.3招标规模:本次改造涉及青福镇辖区昌福小区、佳福小区,共涉及66栋住宅楼,2718户居民,总建筑面积约34.3万㎡。本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共改造污水管网7512m,污水井367座、道路拆除及恢复15024㎡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昌福小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DN300HDPE污水管435m、DN200HDPE污水管2897m、污水井135座及相关配套设施,道路拆除及恢复6664㎡;佳福小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DN300HDPE污水管720m、DN200HDPE污水管3460m、污水井232座及相关配套设施,道路拆除及恢复8360m2。
2.4项目计划投资:1001.55万元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B15020020260723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2026年昌福小区、佳福小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855.6945 | 工期(日历天) | 75 |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相关规定;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财务、业绩均予认可,信誉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投标,以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相关文件规定,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投标人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已换领资质证书的,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投标人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28 00:00 至 2026-08-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1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说明7.1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人民政府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与赛罕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刘利博
联系电话:0472-3617789
招标代理:内蒙古湖悦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1号天福广场 1-2001
联 系 人:杨丽丽
联系电话:13088568032
行业监管: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1号
联 系 人: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72-5243979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10.4、投标操作须知2026-07-28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1).pdf
公平竞争审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