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年北仑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房屋零星工程维修项目施工单位年度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6年北仑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房屋零星工程维修项目施工单位年度服务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总预算:暂估200万元(招标年度施工任务量根据招标年度实际情况而定,暂估金额仅作为招标参考,不构成承诺性支付上限,招标方可依据实际运维需求在年度间灵活调剂),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其中包括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的“以旧换新”收购房源出租前一次性基础性维修(具体维修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费用据实结算)和日常零星维修(出租后运营期)。
招标范围: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的“以旧换新”收购房源的零星工程,招标年度施工任务量根据招标年度实际情况而定,中标单位根据委托约定负责实施;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承接采购人所委托的施工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脱。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量标准:并确保不低于原有工程的施工质量且与原工程保持风格一致。维修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对原有工程的保护工作,若有破损,须立即恢复原状,且不计入收费项目。
安全要求:合格。
服务期限: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开标前近3月连续社保证明、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07月29日9:00至2026年08月03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4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6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北仑区大碶灵江路366号1幢15楼1517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78599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电话: 0574-88090338、0574-88090336
联系人: 胡栋、徐军、高书焓、梁慧强、叶旭楷、陈露、林申杰
异议、投诉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86788578
未开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总预算:暂估200万元(招标年度施工任务量根据招标年度实际情况而定,暂估金额仅作为招标参考,不构成承诺性支付上限,招标方可依据实际运维需求在年度间灵活调剂),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其中包括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的“以旧换新”收购房源出租前一次性基础性维修(具体维修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费用据实结算)和日常零星维修(出租后运营期)。
招标范围: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的“以旧换新”收购房源的零星工程,招标年度施工任务量根据招标年度实际情况而定,中标单位根据委托约定负责实施;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承接采购人所委托的施工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脱。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量标准:并确保不低于原有工程的施工质量且与原工程保持风格一致。维修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对原有工程的保护工作,若有破损,须立即恢复原状,且不计入收费项目。
安全要求:合格。
服务期限:3年。
| 序号 | 服务范围 | 招标内容 |
| 1 | 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的“以旧换新”收购房源 | 服务范围内“房屋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维修、改造”等项目的施工任务(除采购人另行公开招标实施或特殊项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开标前近3月连续社保证明、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07月29日9:00至2026年08月03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4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6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北仑区大碶灵江路366号1幢15楼1517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78599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电话: 0574-88090338、0574-88090336
联系人: 胡栋、徐军、高书焓、梁慧强、叶旭楷、陈露、林申杰
异议、投诉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86788578
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