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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福路通汽车服务(福州)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服务供应商征集

项目详情


福路通汽车服务(福州)有限公司根据业务拓展需要,现向全国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服务供应商发出征集,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服务供应商征集。
(二)征集时间:2026年7月28日起,长期有效。
(三)用车场景:省内各类基建工地土石方转运,运输品类包括但不限于隧道弃渣、路基土石方、建筑垃圾、再生砂石、回填土料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依法登记注册、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暂不接受分支机构报名);近3年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能够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货物运输或相关物流服务。
(三)资质与运力:
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企业可配备自有车辆或签订长期服务协议的合约车辆(土石方作业配套设备,含装载机、渣土自卸车等),合计保有总量不低于30台。
(四)财务与业绩:
能够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近2年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年交易额均达到1000万元/年及以上。
(六)合规履约:完全接受征集方设置的最高运价限额;无因违法或不良行为被限制参加采购活动的记录。
(七)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供应商均可参与。
三、提交材料内容

序号
材料模块
具体内容及规范要求
1
基础申请材料
① 供应商入库申请书(详见附件2);
② 履约承诺书(详见附件3)。
③ 供应商准入申请表(详见附件4);
 
2
身份及主体证明
①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距离有效期截止时间须大于90天,证件清晰完整);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使用二代身份证)。
(境外法人可提供护照及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的中文翻译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
银行账户信息
①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开户基本信息表;
② 账户主体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对公账户)。
4
企业信用证明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基础信息及违法失信信息截图(在页面左侧目录点开所有项目后截图);
②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网页全幅截图。
③提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如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
运力资质证明
① 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② 车辆证明:企业可配备自有车辆或签订长期服务协议的合约车辆(土石方作业配套设备,含装载机、渣土自卸车等),合计保有总量不低于30台。
 
6
业绩证明材料
① 近3年内从事过相应专业类别的项目业绩证明(附件5):包含近3年中任意2年交易额达1000万元/年的证明,每个项目应附合同复印件或确认单、结算单、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法定代表人授权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详见附件6-1);
②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详见附件6-2)。
供应商须按以上内容要求准备入库资料,并按附件7的顺序及要求整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纸质版需胶装成册)。除特殊说明外,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或电子公章):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规范:
按附件7序号顺序将所有入库审查资料胶装成册,并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二)电子材料规范:
将所有已加盖公章的胶装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份 PDF 格式文件(确保字迹、公章清晰可见);
提供可编辑的 Word 电子版文件。
以上电子材料存储于U盘内随纸质文件一同寄送。
(三)打包命名:将PDF文件及相关附件打包压缩,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服务供应商+公司全称”。请务必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对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四)资料真实性: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征集方有权取消其本次及后续的所有准入资格。
(五)保密约定:征集方承诺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泄漏,仅用于本次供应商入库审查。
五、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次征集且具备履行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本项目所要求提交材料发送至征集方邮箱:mgsfltqc@163.com,并将纸质材料及存储电子版材料的U盘寄送至征集地址,需在邮件内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无效。征集方在收到材料后,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将在福路通城乡发展(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入供应商库。
本供应商库实行常态化季度征集机制,常规每季度末最后一日统一收集供应商申报材料。首次征集3日,若首次征集后入库合格供应商不足5家,将启动实时补充征集,持续接收申报材料,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直至合格供应商数量达到5家及以上即停止当期补充征集;达标后恢复原有周期,统一按每季度末最后一日开展常规材料收集工作。
供应商入库后,将被纳入公司统一的履约评价体系,实行信用评级管理(评价标准详见附件8《供应商综合履约评价表》)。公司每半年开展一次履约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合作的重要依据。
六、联系方式
征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6楼
联 系 人:业务发展部 李先生 
电  话:1528077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