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骆驼场村建筑用砂岩矿(K1矿体)采矿权出让公告
项目详情
SJ-2026-000006-C02
陕交矿出公告〔2026〕6号
为全面规范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行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神木市砂石土矿业权市场现状,现对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骆驼场村建筑用砂岩矿(K1矿体)采矿权实施挂牌出让。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麟州街道神华路中段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骆驼场村建筑用砂岩矿(K1矿体)采矿权出让
2.地理位置: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骆驼场村
3.矿区范围、面积及开采标高:
4.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矿。
5.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6.资源储量:已委托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骆驼场村建筑用砂岩矿资源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备案的项目区总计推断资源量为713.47万立方米(1612.51万吨)。
7.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项目为新立矿山,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拟设生产规模25万立方米/年。本项目成交后,竞得人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的《开采方案》实施开采,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复垦要求:本项目成交后,竞得人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或备案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治理恢复,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9.拟设生产规模:25万立方米/年。
10.拟出让年限:28.54年。
11.起始价:1612.51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的,均可申请参加。
(二)竞买人须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自然人申请。
(四)未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https://kyqgs.mnr.gov.cn/列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此处竞买人提供承诺书,说明不存在此情形)。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
(六)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22日10:00时止
网上地址:http://www.sxggzyjy.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交易大厅-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查阅项目公告。
与陕西佳仕德拍卖有限公司签订勘查确认书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矿业权,报名本项目并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报名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9月7日16:30时止,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17:00时止。
竞买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网上竞买活动,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竞买保证金金额:200万元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资料:
(一)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
(四)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新设立公司等缺少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出具情况说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扫描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五)本公告竞买资质要求中竞买人资质条件
(四)
(五)
(六)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新设立公司如无法提供上述信息资料查询结果的,应出具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缺失上述资料原因、具备本项目采矿权竞买资质条件要求的承诺);
(六)竞买人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治理能力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七)现场踏勘确认书。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采用不设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出让收益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并经专家审核通过。出让起始价为1612.51万元。采用增价报价方式,不允许起始价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人民币5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无人报价则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标的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矿石结构简单,主要加工成各类粒度等级的石子用于道路地基和场地基坑的碎石垫层。竞买人应充分评估该资源的产品市场定位、销售渠道及经济效益。
(二)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涉及环保、林业、应急、土地、水土保持、电力、道路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若因上述事项未能完成导致采矿权许可证不能办理或是矿山无法开采的,出让人、交易平台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三)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见的风险,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其储量核实报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其它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如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调整因素造成的无法开采矿山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出让人和交易平台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现状和挂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六)有关该出让项目采矿权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所需要的用水、用电、公路、基础设施等修建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取得或完善相关手续。
(七)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未提及的其他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挂牌截止前2小时以书面方式向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二)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三)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或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结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情节严重的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竞得的;
3.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出让前期工作费用
本次挂牌出让的项目拟将储量核实报告编制费、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费等前期工作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此部分费用不包括在采矿权出让收益内,由竞得人汇入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的账户。采矿权出让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如下: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骆驼场村建筑用砂岩矿(K1矿体)采矿权前期工作费:56.89万元(包含资源量核实报告编制费53.39万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费3.5万元)。
(二)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及《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陕财办综〔2023〕52号)的相关规定,具体按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相关约定缴纳。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未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视为竞得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需要自行或委托编制《开采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经评审或备案,竞得人应在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向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采矿登记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实施开采活动。
(四)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应按照部、省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五)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十二、联系方式
陕西佳仕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18629010107文女士
18602922756杨先生
省交易中心报名咨询电话:
029-88661314胡老师张老师
本次出让公告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神木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8日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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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交矿出公告〔2026〕6号
为全面规范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行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神木市砂石土矿业权市场现状,现对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骆驼场村建筑用砂岩矿(K1矿体)采矿权实施挂牌出让。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麟州街道神华路中段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骆驼场村建筑用砂岩矿(K1矿体)采矿权出让
2.地理位置: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骆驼场村
3.矿区范围、面积及开采标高:
| 序号 | CGCS2000 | 序号 | CGCS2000 | ||
| X | Y | X | Y | ||
| 1 | 4315125.00 | 37449198.00 | 7 | 4315521.76 | 37449430.63 |
| 2 | 4315351.84 | 37449023.91 | 8 | 4315417.12 | 37449514.64 |
| 3 | 4315333.27 | 37448959.48 | 9 | 4315211.76 | 37449551.78 |
| 4 | 4315369.47 | 37448938.59 | 10 | 4315166.89 | 37449613.61 |
| 5 | 4315902.15 | 37449297.64 | 11 | 4314938.68 | 37448857.01 |
| 6 | 4315710.31 | 37449403.78 | 12 | 4315011.28 | 37448822.60 |
| 核实区面积:0.3088km2 开采标高:+1044米至+1143米 | |||||
4.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矿。
5.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6.资源储量:已委托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骆驼场村建筑用砂岩矿资源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备案的项目区总计推断资源量为713.47万立方米(1612.51万吨)。
7.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项目为新立矿山,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拟设生产规模25万立方米/年。本项目成交后,竞得人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的《开采方案》实施开采,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复垦要求:本项目成交后,竞得人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或备案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治理恢复,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9.拟设生产规模:25万立方米/年。
10.拟出让年限:28.54年。
11.起始价:1612.51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的,均可申请参加。
(二)竞买人须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自然人申请。
(四)未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https://kyqgs.mnr.gov.cn/列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此处竞买人提供承诺书,说明不存在此情形)。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
(六)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22日10:00时止
网上地址:http://www.sxggzyjy.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交易大厅-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查阅项目公告。
与陕西佳仕德拍卖有限公司签订勘查确认书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矿业权,报名本项目并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报名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9月7日16:30时止,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17:00时止。
竞买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网上竞买活动,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竞买保证金金额:200万元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资料:
(一)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
(四)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新设立公司等缺少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出具情况说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扫描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五)本公告竞买资质要求中竞买人资质条件
(四)
(五)
(六)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新设立公司如无法提供上述信息资料查询结果的,应出具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缺失上述资料原因、具备本项目采矿权竞买资质条件要求的承诺);
(六)竞买人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治理能力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七)现场踏勘确认书。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采用不设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出让收益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并经专家审核通过。出让起始价为1612.51万元。采用增价报价方式,不允许起始价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人民币5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无人报价则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标的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矿石结构简单,主要加工成各类粒度等级的石子用于道路地基和场地基坑的碎石垫层。竞买人应充分评估该资源的产品市场定位、销售渠道及经济效益。
(二)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涉及环保、林业、应急、土地、水土保持、电力、道路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若因上述事项未能完成导致采矿权许可证不能办理或是矿山无法开采的,出让人、交易平台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三)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见的风险,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其储量核实报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其它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如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调整因素造成的无法开采矿山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出让人和交易平台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现状和挂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六)有关该出让项目采矿权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所需要的用水、用电、公路、基础设施等修建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取得或完善相关手续。
(七)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未提及的其他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挂牌截止前2小时以书面方式向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二)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三)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或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结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情节严重的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竞得的;
3.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出让前期工作费用
本次挂牌出让的项目拟将储量核实报告编制费、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费等前期工作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此部分费用不包括在采矿权出让收益内,由竞得人汇入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的账户。采矿权出让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如下: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骆驼场村建筑用砂岩矿(K1矿体)采矿权前期工作费:56.89万元(包含资源量核实报告编制费53.39万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费3.5万元)。
(二)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及《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陕财办综〔2023〕52号)的相关规定,具体按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相关约定缴纳。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未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视为竞得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需要自行或委托编制《开采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经评审或备案,竞得人应在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向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采矿登记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实施开采活动。
(四)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应按照部、省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五)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十二、联系方式
陕西佳仕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18629010107文女士
18602922756杨先生
省交易中心报名咨询电话:
029-88661314胡老师张老师
本次出让公告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神木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8日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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