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投标方资格条件更正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深天使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YG26ZY0045977 |
| 标段名称 | 深天使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标段编号 | YG26ZY0045977-01 |
| 变更澄清类型 | 澄清补遗 | ||
| 澄清答疑内容 | 深天使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函中投标方资格条件更正为: 1.投标方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若其授权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须独家授权分公司参加投标。投标方或投标方总公司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营业范围须包括本次招标采购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相关服务,如团体人寿保险业务、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等。 2.投标方应当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若其授权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授权的分公司应当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投标方2025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间至少具有1个有效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不得挂靠。 | ||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 |
| 澄清答疑文件 | 【邀请函澄清】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医疗保险采购投标邀请函.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