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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沛县汉源小学北地块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沛县汉源小学北地块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沛县汉源小学北地块工程项目监理(标段名称)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3203010380000730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汉源小学北地块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沛县行政审批局以沛政务办备(2024)4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沛县嘉秀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沛县汉源小学北地块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沛县汉源小学北地块工程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 徐州沛县红光路西侧,夏侯婴路北侧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38458平方米(约57.7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7991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633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6099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195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35625平方米,其中配套用房及其它约1462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约30742平方米。使用年限:70年,土地性质:住宅,1.0<容积率≤1.8,建筑密度≤35%,绿化率≥35%,限高36米。土地四至范围最终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之《出让宗地界址图》为准。具体规划指标以目标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216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住宅、商业、配套公建的土建、水电、装饰、设备安装;室外配套、景观、道路、智能化、室外消防、室外给排水;人防和非人防地下室;基坑支护降排水等施工措施;售楼部及展示区、样板间施工以及装配式构件驻工厂监理等项目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竣工备案、集中交付、总分包单位及监理结算完成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全过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各责任主体之间关系;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7 监理服务期:600日历天。符合工程建设总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同步,以实际工期为准,无监理延期费)。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特殊要求,中标人在在合同签订时监理人员配备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文件规定进行配备。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在建(在监)工程(在监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投标人2023年7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监理项目.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9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住宅小区)的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建筑面积作为类似工程业绩指标的需提供施工许可证(单项监理合同监理范围包括多个施工许可证的业绩,应当认可)。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要求的造价和面积等量化指标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要求执行:造价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4.2其他:
(1)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2)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2 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https://zhzj.jsszfhcxjst.jiangsu.gov.cn:40278/gcszh/SzjsWorkQY/normal/enterpris e/index) ”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60分                       
监理方案:24分
项目监理机构:6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6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
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1)
 
投标报价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扣减0.1?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
  
60分
2.2.3(2)
监理方案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每超过1页的,扣   分。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说明:监理方案一般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页数要求
分值
?质量控制方案
质量控制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不超过  / 页
 5 分
?进度控制方案
进度控制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不超过 /  页
 5 分
?投资控制方案
投资控制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不超过 /  页
 4 分
?安全控制方案
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和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不超过 /  页
 4 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不超过 /  页
 4 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
针对本工程的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相应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不超过 /  页
 2 分
2.2.3
(3)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①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资格得 2 分;
②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及以下(含5年)不得分,5年至10年(含10年)得0.5分,10年至15年(含15年)得1分,15年至20年(含20年)得1.5分,20年以上得2分。
③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注册监理执业(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5年及以下(含5年)不得分,5年至10年(含10年)得0.5分,10年至15年(含15年)得1分,15年至20年(含20年)得1.5分,20年以上得2分。
(注册监理执业年限以国监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时间为准,国监注册专业以国监证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注:以上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执业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的批准日期为准。
 6分
 
2.2.3
(4)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投标人承诺投入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回弹仪、裂缝测量仪(以上设备每种最低配置1台,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或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配备齐全的得6分,每少一种仪器设备扣1分,扣完为止。
 6分
 
2.2.3
(5)
类似工程业绩
1、投标人2023年7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监理项目。(每有一项工程得4 分,总分 4分)。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9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住宅小区)的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建筑面积作为类似工程业绩指标的需提供施工许可证(单项监理合同监理范围包括多个施工许可证的业绩,应当认可)。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要求的造价和面积等量化指标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要求执行:造价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此处加分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如为同一业绩,此处不得分。
4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 月 3 日 17 时  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沛县嘉秀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沛县阳光小区2号楼101号房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
联系人:   周工                          
联系人:       孟伟                    
电话:     0516-87382658                  电话:   0516-89648809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孟伟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10.2.1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6-68867881  
10.2.2 交易中心业务电话:0516-68162818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0512-58188503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异议
联系人:孟伟,
联系电话:0516-89648809 。
2026年7月 28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