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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6年惠山区“5510”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提升工程(智能交通设施)2026HS-ZNSS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2026年惠山区“5510”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提升工程(智能交通设施)2026HS-ZNSS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惠山区“5510”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提升工程(智能交通设施)施工图设计已由 无锡市惠山区交通运输局 以 关于2026年惠山区“5510”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惠交计复[2026]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无锡市惠山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无锡市惠山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年惠山区“5510”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提升工程(智能交通设施)2026HS-ZNSS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惠澄大道(锡洛公路-钢铁路)为一级公路,路段长约5.0公里;中惠大道(秦林路-风奇路)为一级公路,路段长约4.5公里;锡西大道(梅巷路-张杨线)为一级公路,路段长约4.6公里;惠洲大道(站北路-G312)为一级公路,路段长约4.9公里;钱洛路(洛兰路-文良路)为一级公路,路段长约4.8公里;锡澄路(中惠大道-堰畅路)地面段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路段长约5.4公里。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智能交通设施提档升级。
2.1.3 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2026年惠山区“5510”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提升工程(智能交通设施)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8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公路机电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交通信号或电子警察或监控系统);(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信用等级(施工类)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自2022年8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交工时间为准)在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公路机电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交通信号或电子警察或监控系统)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以投标报表“表3、4”中的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自2022年8月1日(以投标报表“表 4”中的交工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公路机电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交通信号或电子警察或监控系统)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且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6年4月—2026年6月)中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 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8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惠山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惠山区西漳西新路100号
招标代理:江苏成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人民东路311号21楼2108
电  话:15852759015
联系人:张工、胡工
邮  箱:jscjzbb2108@163.com
监督部门:无锡市惠山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西漳西新路100号
电话:0510-83597962
10、其他
(1)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6年 08 月 04 日17:00。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 08 月 25 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08 月 25 日15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3楼开标1室(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①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②“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③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④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⑤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特别提醒: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规定,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②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7)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本项目腾讯会议的会议号:749-916-251,会议名称:2026年惠山区“5510”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提升工程(智能交通设施)2026HS-ZNSS标段开标会,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修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9)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了《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字段及投标报表更新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5〕375号),此通知内容包含对投标报表数据项更新等内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首页平台客服(400-6666-101)咨询解决。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6年07月28日
11320000014000810H-1
E4301000001038120014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