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窑龙泉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通景通村公路项目(大窑至金村通村公路(路面和安全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886 发布日期:2026-07-28 阅读次数:261次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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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窑龙泉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通景通村公路项目(大窑至金村通村公路(路面和安全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龙建招2026-54B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窑龙泉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通景通村公路项目(大窑至金村通村公路(路面和安全防护)工程)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窑龙泉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通景通村关于大窑龙泉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通景通村》龙发改投资[2020]4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小梅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龙泉市小梅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龙泉天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龙泉市小梅镇,起于金村村,终点接大窑村高际头村道,路线全长8.95公里。
2.2技术标准: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24号会议纪要,大窑至金村通村公路建设工程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中的四级公路(1类)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小桥设计洪水频率:1/25。
执行情况:本项目技术标准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2111-2019)中的四级公路标准设计,一般路段路基宽度6.5米。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建设内容包括:硬化路面49541平方米、排水沟9537m、波形护栏与安全警示标志等工程内容,详见后附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7月2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345627731@qq.com,并同时电话通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7月31日16:00(北京时间)。招标人将于2026年8月3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4)本项目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丽水市公共
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
7.其他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关于深化探索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的通知》意见的函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8-7763596
联系人:毛女士
地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
邮编:3237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小梅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龙泉天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龙泉市小梅镇延庆路88号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83号2幢5楼
邮政编码:323700 邮政编码:323700
联系人:吴正龙
联系人:蒋君芳
电话:15024659698 电话:0578-7129658
备案单位: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28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浙江省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2).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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