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镇七房董社区石头庵居民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皖B(AHJF)2026-038
二、项目名称:湾沚镇七房董社区石头庵居民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康勤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夫子阙社区办公楼203室
中标金额:1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湾沚镇七房董社区石头庵居民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项目 范围:湾沚镇七房董社区石头庵居民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项目 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时间:60日历天 标准:合格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计算低于4000 元的按4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4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7.2 中标单位业绩:
(1)东、西区标准化厂房园区路灯维修工程项目;
(2) 湾沚区新丰村新丰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及长效管护项目工程
7.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7.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508室。
联系电话:1822553010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7.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七房董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九连山茶场东南侧
联系方式:15922300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
联系方式:18225530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阳阳
电话:182255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