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电科院成都分公司仪器设备维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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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电科院成都分公司仪器设备维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电科院成都分公司仪器设备维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519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5194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25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玉林 电话:025-86728657
邮箱:16170264@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电科院成都分公司仪器设备维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519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5194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湖州兴迪电气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95.000000 | 100.00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业绩 | 1、国网浙江淳安县供电公司2023年生产工器具及仪器仪表检验维修、国网浙江淳安县供电公司、2023.02 2、国网山东青岛供电公司变电检修中心变频串联谐振试验仪等仪器仪表维修工程、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供电公司、2024.5.24 3、国网临汾供电公司2024年变电检修中心试验仪器维修服务(2024年第3次授权服务招标)、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临汾供电分公司、2024.6 4、国网甘肃酒泉供电公司2025年变电运维仪器仪表校验维护维修技术服务、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酒泉供电公司、2025.4.21 5、国网浙江超高压公司生产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维修技术服务合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分公司、2024.9.29 6、成都2023-2025年设备检定维修-仪器设备维修、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23.5.24 7、国网孝感供电公司变电运检分公司2025年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维修、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孝感供电公司、2025.10.30 8、国网定西公司2023年变电运检中心仪器仪表检测维保、国网定西公司、2023.04.23 9、变检仪器设备维修技术服务、浙江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5.07 | 1、国网上海浦东供电公司仪器仪表维修技术服务合同、国网上海浦东供电公司、2023.04.06 2、国网上海浦东供电公司2024年仪器仪表维修(继保专业)合同、国网上海浦东供电公司、2024.04.19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605194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25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玉林 电话:025-86728657
邮箱:16170264@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