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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6年度实验室设备检定校准服务调研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2026年度实验室设备检定/校准服务调研公告 项目编号 CD-1785252798163
项目内容 设备检定/校准服务 调研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开始时间 2026-07-28 08:00:00 结束时间 2026-08-03 17:30:00
序号 包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品牌型号
1 11
采购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邓老师
联系电话 0756-8818810 电子邮箱 360393255@qq.com
参与方式 请前往https://pw.choicelink.cn/zhxzcdc/#/进行线上参与
项目需求
一、检定/校准服务机构项具有以下资质及证书:
1.检定服务提供机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2.校准服务提供机构应符合ISO/IEC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并取得国家认可委(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机构具备校准能力范围应覆盖我中心需校准设备总数90%以上
3.第三方计量检定校准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
4.服务机构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在近三年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二、服务要求
1.清单所有设备需出具检定证书或带CNAS标识的校准证书。
2.取回检校的设备,需整批取走及整批送还,检校时限少于15个工作日,如检校时限如超过15个工作日的,需在联络单上注明。
3.对取回设备提供免费上门收检、送还服务(不接受物流快递方式送还仪器,如有特殊情况再另行商议)。
4.现场及取回检校设备如有故障,均需出具设备故障通知单。
5.检校完毕,设备和纸质证书同时送回,且均需提供电子版证书。
6.一台设备只具备部分参数校准能力时,需提前与我中心商议后方可开展校准服务。
7.计量检定校准收费须等于或低于发改价格(2009)2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的收费标准。
三、该市场调研并非采购行为,各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仅有助于提高本单位对该项目的认知,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调研期内参与报价。
四、市场调研期内上传报价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五、其他说明:各单位应严格遵守诚信、廉洁纪律,否则取消资格并列入我中心供应商黑名单,有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项目附件 计量仪器设备清单(2026).xlsx

珠海市香洲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