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重点库及附属基础设施大型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重点库及附属基础设施大型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见上述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也可以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GJZ2026-0541-0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重点库及附属基础设施大型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45号;
2.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3.项目概况: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重点库于2005年建成,至今投入使用21年,目前重点库屋面防水、楼顶女儿墙、屋面排气管、排水管、院区围墙及路面、台阶等出现不同程度老化、损坏等问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亟须修缮改造;
4.采购范围:包括重点库、附属综合楼及武警楼原屋面防水拆除及重新铺设,屋面太阳能设施拆除,屋面排气管、排水管更换,院区围墙及路面、台阶翻新等,具体以第三章《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日,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建筑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8日 至 2026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代理机构见上述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也可以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现场获取
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获取采购文件信息(获取采购文件信息除电汇截图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发送至Lngcdd@163.com: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开具发票信息(写明专票或普票),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汇款信息:收款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06135601040003330;汇款摘要:GJZ2026-0541,单位或个人汇款均可,个人汇款的应在邮件中备注汇款人姓名),无需提交其他材料。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纸质采购文件可邮寄。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代理机构见上述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也可以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现场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成功以同时收到供应商采购文件费用电汇凭证及合格邮件(或现场获取)为准,即供应商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内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或未通过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合格邮件(或现场购买)的,均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导致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8号
联系方式:张军024-23440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徐佳、岳彤024-23383567-801、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张军
电 话: 024-23440485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重点库及附属基础设施大型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见上述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也可以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GJZ2026-0541-0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重点库及附属基础设施大型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45号;
2.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3.项目概况: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重点库于2005年建成,至今投入使用21年,目前重点库屋面防水、楼顶女儿墙、屋面排气管、排水管、院区围墙及路面、台阶等出现不同程度老化、损坏等问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亟须修缮改造;
4.采购范围:包括重点库、附属综合楼及武警楼原屋面防水拆除及重新铺设,屋面太阳能设施拆除,屋面排气管、排水管更换,院区围墙及路面、台阶翻新等,具体以第三章《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日,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建筑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8日 至 2026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代理机构见上述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也可以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现场获取
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获取采购文件信息(获取采购文件信息除电汇截图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发送至Lngcdd@163.com: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开具发票信息(写明专票或普票),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汇款信息:收款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06135601040003330;汇款摘要:GJZ2026-0541,单位或个人汇款均可,个人汇款的应在邮件中备注汇款人姓名),无需提交其他材料。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纸质采购文件可邮寄。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代理机构见上述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也可以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现场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成功以同时收到供应商采购文件费用电汇凭证及合格邮件(或现场获取)为准,即供应商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内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或未通过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合格邮件(或现场购买)的,均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导致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8号
联系方式:张军024-23440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徐佳、岳彤024-23383567-801、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张军
电 话: 024-23440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