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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谢通门县青都乡纳强村至申扎县巴扎乡公路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谢通门县青都乡纳强村至申扎县巴扎乡公路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谢通门县青都乡纳强村至申扎县巴扎乡公路工程代建(项目名称)已由西藏谢通门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谢通门县青都乡纳强村至申扎县巴扎乡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谢发改字〔2026〕1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谢通门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本级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一般债券资金及本级投资100%,招标人为西藏谢通门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谢通门县青都乡纳强村至申扎县巴扎乡公路工程代建;
2.2建设规模:全长13.12公里,其中主线11.045公里,支线2.075公里。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主线采用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6.0m,0.25m土路肩硬化,支线采用路基宽度为4.5m,路面宽度3.5m,0.5m土路肩硬化及附属设施(详见最终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代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期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设施、技术咨询等参建各方的管理,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工程资料、档案编制、归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材料,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配合项目法人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及工程移交、项目审计及后评价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等;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一般债券资金及本级投资,已落实;
2.5建设地点:谢通门县;
2.6标段划分:代建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建设工期:9个月;
2.8代建服务期:自本项目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结束为止;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组,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人员资格要求(如有)见附表一至附表六,并具有相应的代建服务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如下: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在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代建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3、2024、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如下: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今指该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下同))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业绩。(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网上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今指该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下同))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至今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仅以以上网站平台查询数据为准,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工程部负责人1名:具备公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监理企业或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24年度公路监理企业或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
3.3.1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最多可中1个标段;
3.3.2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投1个标段,最多可中1个标段;
3.3.3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的投标人最多可投1个标段,可中1个标段;
3.3.4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投标时,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可能出现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8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4日0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组织或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
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其它事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成功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各投标人关注项目报名时须仔细核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因投标人人员信息与系统平台推送不一致等问题,造成3日内无法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有权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代替,依次类推,招标人也可以组织重新招标。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审计过程中发现因代建单位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人员信息不一致,其后果由代建单位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谢通门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谢通门县
联系人:扎顿
电话:17830939196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珠峰国际小区七栋一单元501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7889329979
监督部门: 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18898046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