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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濮阳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县招标采购-2026-9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濮阳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7月24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4日 - 2026年08月13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8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8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变更为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投标人为分公司等特殊情形时,对于集团公司、分公司可共享共用的资源,招标人予以承认,视为投标人所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事项不变,无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给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5、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8日12时5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濮阳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地址:濮阳县红旗路政府南院

联系人:王帅
联系方式:0393-3329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濮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濮阳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段周鹤
联系方式:0393-3329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王帅
联系方式:0393-3329178

附件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