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2026年巴彦(吉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投资)公告
项目详情
2026年巴彦(吉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投资)
项目名称:
2026年巴彦(吉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投资)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巴彦(吉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投资)2.服务内容2.1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内容2.1.1巴彦油田井筒地面一体化工程方案优化及应用:主要包括钻井工艺技术研究及方案论证评价、井筒措施方案论证、采油工程和试采试注方案设计及评价、储层保护药剂性能评价及油田化学治理方案对策研究、地面数字化工程方案优化等五个方面内容,以及相关工程技术工作。2.2吉泰勘探开发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内容油气工艺研究院根据吉兰泰油田钻完井工程、注采工程、压裂酸化、井筒工程、油气田地面工程、油田化学及试验检验和新能源业务等方面实际生产需求,按照业务需求,负责对重点措施井提供相关措施作业工程设计编写和现场技术服务,同时开展地层流体性质检测并对材料、药剂及工具性能开展第三方评价等工作。3.服务地点:巴彦(吉泰)勘探开发分公司所属管辖区域及乙方工作所在地。4.最高控制限价:本项目计价方式采用报取费系数下浮。暂定总金额1460万元(投资),其中巴彦分公司1100万元,吉泰分公司360万元,分别签订合同(本费用为不含税价格,涵盖了乙方为履行本技术服务项目及相关调查而发生的全部工作小时、成本和开销,以及购置设备或仪器的费用、知识产权及技术秘密相关权利获取、现场或异地培训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额外费用)。根据巴彦(吉泰)勘探开发分公司下达的任务书中确定工作量,最终双方签认的数据为准,据实结算。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6.技术服务方式:乙方独立完成项目服务工作。7.验收标准、方式及地点验收标准:按照相应设计规范和工程质量技术监督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并达到甲方要求的相关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满足甲方现场应用需求(确因地层或其他原因造成措施失败的,经双方协商而定)。验收方式:于2026年12月31前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审核实际完成工作量,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公报。验收时间和地点:按照进度要求的时间进行组织;验收地点:甲方所在地。8.结算方式2026年12月31日合同履约完成,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公报,依据验收公报在收到乙方发票60日内据实结算技术服务费。9.质保期:本项目无质保期。
项目类别分类:
采购范围:
服务内容1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巴彦油田井筒地面一体化工程方案优化及应用:主要包括钻井工艺技术研究及方案论证评价、井筒措施方案论证、采油工程和试采试注方案设计及评价、储层保护药剂性能评价及油田化学治理方案对策研究、地面数字化工程方案优化等五个方面内容,以及相关工程技术工作。2吉泰勘探开发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内容油气工艺研究院根据吉兰泰油田钻完井工程、注采工程、压裂酸化、井筒工程、油气田地面工程、油田化学及试验检验和新能源业务等方面实际生产需求,按照业务需求,负责对重点措施井提供相关措施作业工程设计编写和现场技术服务,同时开展地层流体性质检测并对材料、药剂及工具性能开展第三方评价等工作。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
(五)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
(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
经核查,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实际控制企业中,具备本项目所需管道完整性评估综合服务能力的相关企业能够自行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拟在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中选择2家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进行谈判。该项目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第十三条第
(五)项“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本规定第十二条第
(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可不招标事由。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7-28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7-31
项目负责人:
庞军锋
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
0478-7956094
项目负责人邮箱:
sc_xjm@petrochina.com.cn
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
刘鸿娜
招标管理部门固定电话:
0478-7956068
招标管理部门邮箱:
cy2_lhn@petrochina.com.cn
其他说明:
--
附件:
无
提出异议
报名入口: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index.html#/trade-info-detail?id=1531682662441058304¬iceType=17&publishStatus=2&systemStatus
项目名称:
2026年巴彦(吉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投资)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巴彦(吉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投资)2.服务内容2.1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内容2.1.1巴彦油田井筒地面一体化工程方案优化及应用:主要包括钻井工艺技术研究及方案论证评价、井筒措施方案论证、采油工程和试采试注方案设计及评价、储层保护药剂性能评价及油田化学治理方案对策研究、地面数字化工程方案优化等五个方面内容,以及相关工程技术工作。2.2吉泰勘探开发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内容油气工艺研究院根据吉兰泰油田钻完井工程、注采工程、压裂酸化、井筒工程、油气田地面工程、油田化学及试验检验和新能源业务等方面实际生产需求,按照业务需求,负责对重点措施井提供相关措施作业工程设计编写和现场技术服务,同时开展地层流体性质检测并对材料、药剂及工具性能开展第三方评价等工作。3.服务地点:巴彦(吉泰)勘探开发分公司所属管辖区域及乙方工作所在地。4.最高控制限价:本项目计价方式采用报取费系数下浮。暂定总金额1460万元(投资),其中巴彦分公司1100万元,吉泰分公司360万元,分别签订合同(本费用为不含税价格,涵盖了乙方为履行本技术服务项目及相关调查而发生的全部工作小时、成本和开销,以及购置设备或仪器的费用、知识产权及技术秘密相关权利获取、现场或异地培训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额外费用)。根据巴彦(吉泰)勘探开发分公司下达的任务书中确定工作量,最终双方签认的数据为准,据实结算。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6.技术服务方式:乙方独立完成项目服务工作。7.验收标准、方式及地点验收标准:按照相应设计规范和工程质量技术监督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并达到甲方要求的相关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满足甲方现场应用需求(确因地层或其他原因造成措施失败的,经双方协商而定)。验收方式:于2026年12月31前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审核实际完成工作量,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公报。验收时间和地点:按照进度要求的时间进行组织;验收地点:甲方所在地。8.结算方式2026年12月31日合同履约完成,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公报,依据验收公报在收到乙方发票60日内据实结算技术服务费。9.质保期:本项目无质保期。
项目类别分类:
| 序号 | 大类编码 | 大类名称 | 中类编码 | 中类名称 | 小类编码 | 小类名称 |
|---|
| 1 | S02 | 工程技术服务 | S0208 | 试油工程服务 | S0208000 | 试油工程服务 |
| 2 | S02 | 工程技术服务 | S0208 | 试油工程服务 | S0208004 | 排采工程服务 |
| 3 | S02 | 工程技术服务 | S0203 | 钻井工程服务 | S0203003 | 钻井技术服务 |
| 4 | S02 | 工程技术服务 | S0209 | 井下作业服务 | S0209007 | 井下作业技术服务 |
采购范围:
服务内容1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巴彦油田井筒地面一体化工程方案优化及应用:主要包括钻井工艺技术研究及方案论证评价、井筒措施方案论证、采油工程和试采试注方案设计及评价、储层保护药剂性能评价及油田化学治理方案对策研究、地面数字化工程方案优化等五个方面内容,以及相关工程技术工作。2吉泰勘探开发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内容油气工艺研究院根据吉兰泰油田钻完井工程、注采工程、压裂酸化、井筒工程、油气田地面工程、油田化学及试验检验和新能源业务等方面实际生产需求,按照业务需求,负责对重点措施井提供相关措施作业工程设计编写和现场技术服务,同时开展地层流体性质检测并对材料、药剂及工具性能开展第三方评价等工作。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
(五)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
(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
经核查,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实际控制企业中,具备本项目所需管道完整性评估综合服务能力的相关企业能够自行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拟在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中选择2家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进行谈判。该项目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第十三条第
(五)项“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本规定第十二条第
(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可不招标事由。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7-28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7-31
项目负责人:
庞军锋
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
0478-7956094
项目负责人邮箱:
sc_xjm@petrochina.com.cn
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
刘鸿娜
招标管理部门固定电话:
0478-7956068
招标管理部门邮箱:
cy2_lhn@petrochina.com.cn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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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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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index.html#/trade-info-detail?id=1531682662441058304¬iceType=17&publishStatus=2&systemSta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