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卢氏县机关事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及租赁定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卢氏县机关事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及租赁定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mxgzjy.org/),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征集文件及其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6-32 | ||||||||||||||||||||||
| 2、项目名称:卢氏县机关事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及租赁定点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68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68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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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一标段: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标段:补充平台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一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备案,提供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官方有效电子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与从事该项目活动相匹配的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条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且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9、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10、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征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且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8、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9、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征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无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7月29日 至 2026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mxgzjy.org/),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征集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 ||||||||||||||||||||||
| 3.方式:办理CA证书:http://gzjy.smx.gov.cn/fwzn/004003/20201019/a8fae6a0-baed-499b-bb50-8ecc8828a2ca.html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8月1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mxgzjy.org/)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8月1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 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征集文件下载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的无法下载征集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入围保证金不再收取。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请完善主体库。 4、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5、在征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征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卢氏县机关事务中心 | ||||||||||||||||||||||
| 地址:卢氏县东明镇解放路东段老地税院 | ||||||||||||||||||||||
联系人:周安新 | ||||||||||||||||||||||
| 联系方式:0398-7189913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0号9层901号 | ||||||||||||||||||||||
联系人:周洋 | ||||||||||||||||||||||
| 联系方式:1883986772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 联系人:周洋 | ||||||||||||||||||||||
| 联系方式:188398677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