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动力部系统工段制氮机配件框架协议 | 动力部系统工段制氮机配件框架协议: 详见《采购明细清单》 | (2026年8月) | 一、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向前3年内,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违规冻结”的;或“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品类受控”,且受控品类为本次招标相关品类的; 3)投标人在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供应商管理模块”中“供应商风控管理”的“企业快捷查询”结果显示的登记状态为“存续”之外的其它情形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中国海油内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10)供应商属性: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收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供应商。 三、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制氮机配件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1)合同和2)到货验收证明材料。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服务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结算发票或业主验收文件或能证明合同履约的其他文件)。(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 四、制造商具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