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县中心红安县高新区106见市集项目工程总承包HAJ2026032(HBHA-202607FJ-01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项目详情
| 红安县高新区106见市集项目工程总承包HAJ2026032(HBHA-202607FJ-01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 招标编号:HBHA-202607FJ-012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高新区106见市集项目工程总承包HAJ2026032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606-421122-04-01-72195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金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湖北金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红安县成套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项目位于红安县高新区金山大道 | ||||||||||||||||||||||||||||||||||||||||
|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26374m2,拟建6栋集装箱商业建筑、1栋框架结构商业、1栋酒店。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9873m2,计容建筑面积为18000m2,设置机动停车位166辆,非机动停车位180辆。本项目一期用地22559.36m2,拟建6栋集装箱商业建筑、1栋框架结构商业。一期总建筑面积为8484.56m2,计容建筑面积为80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84.56m2,地面设置166辆机动停车位,180辆非机动性停车位,配套完成给排水管网、消防、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二期建筑面积为11388.44m2,拟建1栋酒店,配套完成室外配套工程等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 合同估算价:7823.12万元 | ||||||||||||||||||||||||||||||||||||||||
| 其他:/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自2021年7月至今)(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所提供的资料须体现合同额或总建筑面积、盖章等关键页,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具备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至少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9000平方米或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提供),②至少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9000平方米或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提供),③至少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9000平方米或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工程投资额不低于7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19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所提供的资料须体现合同额或总建筑面积、盖章等关键页,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③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并注册于本单位。 (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情况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 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② 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4其他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7月31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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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7月28日 |
附件: 招标正文106定稿07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