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财政局绩效管理服务机构选聘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海淀区财政局绩效管理服务机构选聘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8-1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82****200058400-XM001
项目名称:海淀区财政局绩效管理服务机构选聘
预算金额:21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1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组织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咨询、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监控、自评报告等资料进行核查;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其他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本项目一年预算金额720万元,三年预算金额为2160万元。
具体分包范围如下:
| 包号 | 工作范围 | 预算金额 (万元/年) |
| 1 | 第一部分业务范围内的组织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咨询、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监控、自评报告等资料进行核查;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其他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 60 |
| 2 | 第二部分业务范围内的组织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咨询、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监控、自评报告等资料进行核查;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其他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 60 |
| 3 | 第三部分业务范围内的组织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咨询、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监控、自评报告等资料进行核查;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其他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 60 |
| 4 | 第四部分业务范围内的组织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咨询、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监控、自评报告等资料进行核查;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其他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 60 |
| 5 | 第五部分业务范围内的组织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咨询、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监控、自评报告等资料进行核查;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其他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 60 |
| 6 | 第六部分业务范围内的组织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咨询、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监控、自评报告等资料进行核查;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其他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 60 |
| 7 | 第七部分业务范围内的组织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咨询、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监控、自评报告等资料进行核查;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其他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 60 |
| 8 | 第八部分业务范围内的组织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咨询、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监控、自评报告等资料进行核查;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其他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 60 |
| 9 | 第九部分业务范围内的组织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咨询、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监控、自评报告等资料进行核查;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其他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 60 |
| 10 | 第十部分业务范围内的组织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咨询、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监控、自评报告等资料进行核查;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其他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 60 |
| 11 | 第十一部分业务范围内的组织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咨询、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监控、自评报告等资料进行核查;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其他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 60 |
| 12 | 第十二部分业务范围内的组织专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咨询、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监控、自评报告等资料进行核查;组织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按要求开展其他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 60 |
| 合计:720万元/年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服务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可视服务情况与中标人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如续签两次,累计预算金额为216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7-28 至 2026-08-04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1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1.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1.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1.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1.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投标人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工具下载”一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工具下载”一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投标人无法参加相应包的投标。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投标人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4.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10-88488439;
联系人:马老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
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88482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603室
联系方式:廉芳芳、史红盼、乔宗瑾、李景康、苏声远、高晓晨、段森涛,010-58446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廉芳芳、史红盼、乔宗瑾、李景康、苏声远、高晓晨、段森涛
电 话: 010-5844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