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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温宿项目处、喀什项目处采购4吨电动洗扫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非依法)公告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项目温宿项目处、喀什项目处采购4吨电动洗扫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34-264XZ3QH0227),招标人为乌鲁木齐新安利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为进一步提升温宿新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喀什新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洁服务质量,满足甲方厂区道路常态化清扫、洒水、降尘的保议题洁作业需求,新安利公司拟全额出资为温宿、喀什两个棉纺项目处各购置1台4吨全新纯电洗扫车。具体规范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2.4招标限价:66万元(33万元/台)
2.5质量标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本项目招标设备生产、供货、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3)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有1个以上同类或类似产品(纯电动环卫洗扫车、清扫车、路面养护车整车供货)等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出具 。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新安利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新疆白云棉纺厂10号楼
联 系 人:潘云峰
电  话:17611330053
电子邮件:a9581145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 789 号金融大厦 11 楼
联 系 人: 闫伟
电  话: 15160911771
电子邮件: 4103329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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