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高速数科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机电工程材料采购(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机电工程材料采购(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机电工程材料采购(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机电工程材料采购(第二次);
标段名称: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机电工程材料采购(第二次);
1.2采购编号:G99425368260728121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高速公路,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摄像机、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视频管理服务器等机电工程配套设施材料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19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最新现行标准及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1.8 其它:/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3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
7.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
8.联系方式采购人: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1楼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027-87156960转80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监管部门:楚天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3楼
联系人:凡主任
联系方式:027-87576666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响应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包含多个项目业绩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机电工程材料采购(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机电工程材料采购(第二次);
标段名称: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机电工程材料采购(第二次);
1.2采购编号:G99425368260728121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高速公路,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摄像机、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视频管理服务器等机电工程配套设施材料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19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最新现行标准及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1.8 其它:/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3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
7.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
8.联系方式采购人: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1楼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027-87156960转80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监管部门:楚天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3楼
联系人:凡主任
联系方式:027-87576666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 |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响应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 近3年独立承担过1项70万元及以上的监控设备及配套设备供货业绩。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包含多个项目业绩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