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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康生物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金开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健康生物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JCG-2026-128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及服务要求
招标数量
服务期限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1
健康生物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运营服务项目
1.项目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设计日处理工业污水能力0.9万m3/d,由中标人负责技术改造,改造完成后在指定的委托运营期内负责健康生物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的运营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履约)模式: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运营场地(具体场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及技改范围,中标人自行投资实施本技改项目、负责完成相关环保验收及后续日常运营。
1家
本项目委托运营期限共计8年,采用'5年基准期+3年续约期'的分期实施模式。
18元/m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本次采购活动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26年8月3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就同一事项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三)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四)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六)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09:30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3开标
七、开标时间:2026年8月19日09:30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3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
(一)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二)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三)递交要求: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四)①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②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b.zhengcaiyun.cn)。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39)。中标(中标)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中标)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金开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方式:0579-83188379
(二)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继豪
联系电话:15105798554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质疑
联系人:张小弟
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