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中铁十九局穗莞深机前I标三工区警示标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中铁十九局穗莞深机前I标三工区警示标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1906JC-XJCG-2026-126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就十九局(项目简称)穗莞深机前I标三工区警示标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是穗莞深城际的重要组成,可经广深ш、V线至广州东站,经佛莞城际及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至广佛环线琶洲站,经新白广城际至白云机场、广州北站,并可进一步向南延伸至皇岗口岸。线路全长15.153km,全线地下敷设,设西乡、
宝安、前海3座地下车站。其中,宝安站为无配线车站,正线兼做到发线使用。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符合铁路标准和《深圳城际铁路安全保护区警示标识通用参考图》 图号:SZCJ-XL-10000。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采购物资的出厂合格证。
(二)合同交货计划
根据买方下达的采购计划进行发货
(三)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卖方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卖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现场验收外观质量及产品证明资料,点数验收。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单价,报价包含出厂单价、运杂费、安装费、税率。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付款周期:卖方在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7日内向买方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于开票之后15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买方在收到发票并进行认证无误后,在30天内分批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92%货款,剩余8%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质保金(质保金返还不免除乙方质保责任,质量保证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逾期付款约定: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付款的,买方除支付货款本金外,还应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1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卖方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自最后一期款项应付款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迟延履行利息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额的1%。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深圳市中铁十九局集团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标施工总承包三工区工程项目部机前线沿线工地(具体地点以买方采购计划清单为准)。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中标人自愿在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签章系统平台上完成自愿登记注册,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选购符合实际使用需求的合适套餐服务。同时,中标人郑重承诺,在后续与招标人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将全面接受并采用加盖有效电子印章的方式,以确认合同中的全部相应条款内容,确保签约流程的合法性、安全性与高效性。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10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7-101
联 系 人:丁春胜
联系电话:15841468575
电子邮件:2579209379@qq.com
2.采购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标施工总承包三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州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大道宾隆路6号中铁十九局穗莞深项目部
联 系 人:张蒙辉
联系电话:18747554575
电子邮件:289757613@qq.com
2026年07月28日
采购编号:CRCC-1906JC-XJCG-2026-126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就十九局(项目简称)穗莞深机前I标三工区警示标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是穗莞深城际的重要组成,可经广深ш、V线至广州东站,经佛莞城际及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至广佛环线琶洲站,经新白广城际至白云机场、广州北站,并可进一步向南延伸至皇岗口岸。线路全长15.153km,全线地下敷设,设西乡、
宝安、前海3座地下车站。其中,宝安站为无配线车站,正线兼做到发线使用。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 1 | 警示桩 | 混凝土 | 个 | 153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标施工总承包三工区项目经理部 | 广州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大道穗莞深机前I标三工区施工基地 | 根据订单计划 |
| 2 | 安全保护区公示图 | 800*500mm | 个 | 6 | |||
| 3 | 地面警示牌 | 高强度玻璃纤维树脂材料 | 个 | 72 | |||
| 4 | 水域警示牌 | 立柱式 | 个 | 5 | |||
| 5 | 墙面警示牌 | 不锈钢 | 个 | 7 | |||
| 合计 | 243 | ||||||
(一)技术要求
符合铁路标准和《深圳城际铁路安全保护区警示标识通用参考图》 图号:SZCJ-XL-10000。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采购物资的出厂合格证。
(二)合同交货计划
根据买方下达的采购计划进行发货
(三)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卖方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卖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现场验收外观质量及产品证明资料,点数验收。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单价,报价包含出厂单价、运杂费、安装费、税率。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付款周期:卖方在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7日内向买方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于开票之后15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买方在收到发票并进行认证无误后,在30天内分批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92%货款,剩余8%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质保金(质保金返还不免除乙方质保责任,质量保证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逾期付款约定: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付款的,买方除支付货款本金外,还应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1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卖方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自最后一期款项应付款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迟延履行利息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额的1%。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深圳市中铁十九局集团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标施工总承包三工区工程项目部机前线沿线工地(具体地点以买方采购计划清单为准)。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中标人自愿在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签章系统平台上完成自愿登记注册,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选购符合实际使用需求的合适套餐服务。同时,中标人郑重承诺,在后续与招标人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将全面接受并采用加盖有效电子印章的方式,以确认合同中的全部相应条款内容,确保签约流程的合法性、安全性与高效性。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10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7-101
联 系 人:丁春胜
联系电话:15841468575
电子邮件:2579209379@qq.com
2.采购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标施工总承包三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州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大道宾隆路6号中铁十九局穗莞深项目部
联 系 人:张蒙辉
联系电话:18747554575
电子邮件:289757613@qq.com
2026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