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覃塘区城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覃塘区城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贵港市覃塘区城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
项目招标编号
E4508002851004432001
招标人
贵港市覃塘区城市管理监督局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贵港市覃塘区城市管理监督局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1.体育中心南面至旱河段工程:改造排水管网dn400-dn1500总长838m,改造雨水检查井29座。2.旱河排涝通道整治工程:旱河排涝通道整治总长约350m、宽40m,原混凝土加铺沥青道路1947㎡、新建透水砖步道1484㎡
。3、甘化小区改造工程:改造G358国道(甘化小区至福龙桥)dn400-dn1500排水管长1912m。(具体详见审定后项目施工图)
开标时间
2026年7月27日
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 7 月 28 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6年 7 月 31 日
预中标人
/
联合体
牵头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广西万基祥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广西万基祥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25431736.82元
 
工期
180日历天,定额工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潘永业(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0495 ;身份证号: 4521**********0319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覃金梅(身份证号:4508**********2141)【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1.柳州市洛维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工程七期市政道路工程
2.南宁市农产品交易中心配套道路-兴工路(长堽路延长线-屯里路)、屯里路(兴工路-松柏路)工程施工
3.柳州市白沙堤后路(河东大桥~风凰岭大桥)道路工程
4.南宁市盘龙路(佛子岭路一向明路)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分: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盛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巨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25429361.82元
工期
180日历天,定额工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何家华(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1343;身份证号: 4526**********301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叶梅华(身份证号:4508**********5644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1.贺州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标段)--光明大道排水防涝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分:10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腾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25431759.50元
工期
180日历天,定额工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黄尚兵(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0895 ;身份证号:4527**********4372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于晓蕾(身份证号:3710**********1025)【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1.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路网工程项目
2.南宁市排水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分: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5-4861411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
: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