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艾坪山片区内涝治理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艾坪山片区内涝治理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艾坪山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审[2026]15号 (项目代码:2512-500116-04-01-43544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代建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区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津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DN400-DN2000排水管道2.28km, DN1000-DN2000顶管0.93km,DN2800顶管1.23km,雨水边沟0.78km,1.5mx2.0m-2.0mx2.5m截洪沟2.88km,水、电、气、通信等综合管线迁建。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3784.6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7040.984955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一标段)范围内雍山郡分流段、鼎山丽景分流段、鼎山大道西侧分流段、鼎山大道东侧分流段、污水工程共5个子项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以及水、电、气、通信、综合管线迁建等内容。
2.5 工期要求:4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8-03 09: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8-04 17:3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2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6年07月28日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艾坪山片区内涝治理工程(一标段)-挂网.rar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艾坪山片区内涝治理工程详细勘察报告.rar
[50011620260724002010101].cqzf
招标公告.pd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艾坪山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审[2026]15号 (项目代码:2512-500116-04-01-43544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代建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区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津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DN400-DN2000排水管道2.28km, DN1000-DN2000顶管0.93km,DN2800顶管1.23km,雨水边沟0.78km,1.5mx2.0m-2.0mx2.5m截洪沟2.88km,水、电、气、通信等综合管线迁建。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3784.6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7040.984955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一标段)范围内雍山郡分流段、鼎山丽景分流段、鼎山大道西侧分流段、鼎山大道东侧分流段、污水工程共5个子项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以及水、电、气、通信、综合管线迁建等内容。
2.5 工期要求:4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8-03 09: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8-04 17:3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2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江津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鸿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西苑路1号 | 地 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渝高未来大厦23-2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陈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王老师 |
| 电 话: | 47588612 | 电 话: | 1301839908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812204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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