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2027年度液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2026-2027年度液氮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度液氮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2027年度液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液氮采购
2.2 招标范围:因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储配站生产运行的氮气需求,需采购辅助生产用液氮,预计月平均需求量约32吨,年用量约为380吨左右。本次拟招标确定2026年11-2027年10月,周期为一年的液氮供应。
2.3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限价1394元/吨,总价限价人民币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液氮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或其合作运输单位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复印件,提供合作运输单位运输证的则需提供运输合同或合作运输证明)
3.3 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证认可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 提供2023年7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如无发生请写“无”)
3.6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系统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在税务网站上查询到相关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以评标现场网上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3.8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
3.9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提供承诺函)
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他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3052824688@qq.com邮箱,并至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10室)现场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观光电梯楼四楼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上述材料须单独递交),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否则拒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材料概不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城建集团官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观光电梯楼四楼开标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
联系人:甘工
电话:025-831107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10室
联 系 人:胡毅刚、李欣阳、张成玉
电 话:025-83249912
邮 箱:3052824688@qq.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度液氮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2027年度液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液氮采购
2.2 招标范围:因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储配站生产运行的氮气需求,需采购辅助生产用液氮,预计月平均需求量约32吨,年用量约为380吨左右。本次拟招标确定2026年11-2027年10月,周期为一年的液氮供应。
2.3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限价1394元/吨,总价限价人民币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液氮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或其合作运输单位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复印件,提供合作运输单位运输证的则需提供运输合同或合作运输证明)
3.3 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证认可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 提供2023年7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如无发生请写“无”)
3.6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系统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在税务网站上查询到相关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以评标现场网上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3.8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
3.9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提供承诺函)
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他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3052824688@qq.com邮箱,并至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10室)现场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观光电梯楼四楼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上述材料须单独递交),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否则拒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材料概不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城建集团官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观光电梯楼四楼开标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
联系人:甘工
电话:025-831107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10室
联 系 人:胡毅刚、李欣阳、张成玉
电 话:025-83249912
邮 箱:30528246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