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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青藏公路-京藏高速复合式立体交叉工程(EPC总承包) 交安工程

项目详情

青藏公路-京藏高速复合式立体交叉工程(EPC总承包) 交安工程
项目编号:GK2026072100163523(试)
发布时间:2026-07-28 12:00:00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青藏公路-京藏高速复合式立体交叉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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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青藏公路-京藏高速复合式立体交叉工程(EPC总承包) 交安工程发布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青藏公路-京藏高速复合式立体交叉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交安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K2026072100163523(试)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藏公路-京藏高速复合式立体交叉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交安工程 专业分包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含全线道路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管沟工程、施工场地建设等。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青藏公路-京藏高速复合式立体交叉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交安工程,包含交安工程、照明工程、信号灯工程、电子警察工程、视频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以及安全生产费,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包件,招标每个包件评出2家中标候选人。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8月30日 。
2.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包件。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收到本招标公告的法人单位,且信用评价结果在C级(含C级)以上,近三年内无任何法律纠纷、信用评价三年内任一年不能为D级,未在黑名单分包商库内,且投标单位在资金、业务能力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的协作能力要求。
4.  招标公告的发出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交建云商平台”(以下简称“交建云商” ,下同)(网址: https://emp.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 12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  月 03  日  12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交建云商” ,在所投保包件内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交建云商”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10 日 12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建云商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①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青藏公路-京藏高速复合式立体交叉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地 址 : 青藏公路-京藏高速复合式立体交叉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联 系 人 :  孙佳伟 
电  话 : 18846422275 
传  真 : / 
电子邮件:  78230987@qq.com  
网  址 : / 
 
 
2026年7月27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证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1)提供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注:最近年度是指2025年度,如在投标期间暂未出最新2025年度数据,可提
供上一年度,即2024年度证明。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1)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700万元以上的工程分包。(2026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可不做要求)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为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具备施工经验
安全负责人
1
安全员证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电焊机
ZX7-400

4
卷尺
10米

5
潜水泵
0.75KW-7.5KW

3
发电机
柴油发电机

2
水准仪
DSZ2 高精度水准仪

2
经纬仪
2″电子经纬仪

1
全站仪
常规型号

1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 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交建云商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3.2
工期目标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3.3
质量目标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优良
1.3.4
安全目标
零安全生产事故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5款规定
 
 招标人根据《范本》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原则上应直接引用,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的时间
时间:本次招标无投标预备会
形式:/
1.11.1
劳务分包
 
不允许劳务分包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合同范本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不含税×税率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内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 https://emp.iccec.cn/
3.2.3
报价方式
 
R单价 £总价
3.2.5
安全生产费
已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
3.2.7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为  含税18551635.85元 ,投标人报价的总价不能超限价。列示的清单项的招标限价供投标报价参考。
3.2.8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取“价税分离”。报价时按照 9 %税率报价。必须响应招标人的开票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提交
□提交
(1) 递交截止时间:同本包件投标截止时间
(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 / 
(4)其他要求: /
3.4.3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3.4.4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现围标、串标的。
(4)其他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时间要求: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的业绩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5.4
投标人信誉要求
详见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5.5
主要人员的证明材料要求
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5.6
拟投入本包件的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的证明材料要求
详见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4
另行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
份数: /  ,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退还安排:  / 。
5.1
组织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地点:  交建云商平台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人数: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专家确定方式:
☑从 项目及公司   专家库随机抽取。
□从 专家库直接确定。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不超过  3  个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
不少于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7.6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不少于  3   日
7.7.1
履约保证金
□不提交
☑提交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上一年度被中交一公局集团信用评价主管部门评为 A或AA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的签约合同价;A级以下,缴纳比例为合同额的5%;上一年度未参与信用评价的,按上上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如果连续两年未参与信用评价的,缴纳比例按A级以下执行。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采购人指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枫桥分理处
账  号: 32201988637050422066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8.5.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公司招标监督小组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市长江路876号中交名品商务广场
电  话: 0512-67371232
传  真:  无
邮政编码: 215000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包件招标代理  服务费:
□ 由招标人支付。
□ 由中标人支付:
支付标准: /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 。
10.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
1.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2.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3.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4.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5.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
支付时限: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缴纳电子采购服务费,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单位将被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的,将纳入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公司“黑名单”。
支付流程: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一发票下载”模块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