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监理公告
项目详情
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S20260617FJSZ0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6〕1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农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26415㎡,总建筑面积39439.6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537.09㎡,地下建筑面积5902.51㎡。主要新建博士研究生公寓4栋,各栋公寓内设置单人间寝室、无障碍居室、门卫、淋浴、卫生间等。
2.3招标范围:依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本项目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强弱电、消防、智能化、电梯、室外管网及配套附属工程实施施工准备、施工全过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全周期监理;包含图纸会审、施工方案/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审查、人员/设备/材料进场核验、测量复核、巡视旁站、平行检验、隐蔽及分部分项验收、进度造价管控、安全文明施工与扬尘环保监督、合同信息管理、参建各方协调、监理例会组织;负责工程报监、竣工预验收、五方竣工验收配合、监理竣工资料编制整理归档、配合项目联合验收、协助竣工结算审核、配合审计核查;保修期内跟踪质量缺陷整改验收,履行法律法规及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监理职责。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校园内。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最高投标限价:147.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无在监工程,并提供无在监承诺书,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均无在监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需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注:中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人员的,应经建设单位同意,所更换人员必须是中标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资格、条件不低于被更换人员。投标人拟派的人员须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人员,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退休人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退休证明及与投标人存在工作关系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本企业银行对公账户在2026年1月至今转出为其发放任意一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证明。
3.3近三年(2023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19日)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投标人近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企业进入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需按照《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吉建办〔2023〕32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19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7月29日09时00分至2026年8月4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8月20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定标。
7、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投标人出现《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文件第十五条第一款所列异常投标情形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农业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联系人:安凌锐
联系方式:0431-845332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人:李洋
电话:0431-8168583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60617FJSZ01002001]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监理.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