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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购置驾驶式洗地机和电动托盘车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购置驾驶式洗地机和电动托盘车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购置驾驶式洗地机和电动托盘车项目
项目编号:B202601BA200177320849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2日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3日10时00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凌迪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101.6万元;含税投标总报价:114.808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康文斯叉车有限公司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104.02万元;含税投标总报价:117.5426万元

评标情况:正常
招标要求响应情况: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服务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6-7-28至2026-7-31 17:00:00(北京时间)止。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烟电子采购平台。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向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联系电话:18726392422。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

联系人:丁守峰
电    话:18726392422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