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霸州市再生水利用及江水直供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霸州市再生水利用及江水直供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霸州市水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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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霸发改招标核准[2024]62号 |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水利管理业 | ||||||||||||||||||||||||||||||||||||||||
| 所属地区: | 廊坊市-霸州市 | 招标内容: | |||||||||||||||||||||||||||||||||||||||
| 霸州市再生水利用及江水直供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再生水利用及江水直供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6】1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再生水管网项目输配水管网总长度85.96km,年可供应再生水600万m3,建设江水直供项目供水主管长度78.66km,年可消纳引江水800万m3, 主要材质为PE100管(De63~De200)及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DN300~DN800)。工程新建检修井39座,排气阀井72座,排泥阀井63座,一体化加压泵站2座。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20个月。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是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水土保持工程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相关设计服务等内容。(2)工程施工: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括:建安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不包含独立费、基本预备费)、水土保持工程(不包含独立费、基本预备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 3.1.5其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3.2.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3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6-07-29 08:30至2026-08-04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全省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技术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8.2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磊;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266号(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316-7285833。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异议受理人:王泽斌,异议受理电话:0311-83086836,异议提出方式: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邮箱:hbzb2@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霸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话:0316-7286919 电子邮箱:67032049@qq.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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