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餐饮中心楼负一层智慧校园服务大厅商铺租赁交易公告

项目详情


24966011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餐饮中心楼负一层智慧校园服务大厅商铺挂牌租赁交易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明细表》

项目编号
土地地址
出租面积(平方米)
年评估价值 (万元)
租期(年)
年租金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备注
名称
地址
标的
1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餐饮中心楼负一层智慧校园服务大厅商铺
双鸭山市尖山区迎宾大道公立街1号
90平方米
2
3
2
0.6
2
0.1
 

 注:意向受让方将保证金缴纳到省交易中心网络的指定账户,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必须受让方银行卡转账,否则保证金系统无法退回)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屋出租经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党委 会议决策批准,已经  财政局 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双力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黑双力评字[2026]D0007号 资产评估报告,以2026年 4 月15日为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 2 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关从业经验和资格的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可申请参加。
2.法人单位报名需上传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名者还需上传具有同类项目经营业绩证明(如合同)材料以及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企业成立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信用中国公开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为准),提供公告期限内网站查询文件盖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18日16时00分)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中下载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
2026年7月28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18日16时00分。
(二)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8月19日9时至2026年8月21日9时。
(三)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6年8月21日9:30时。
(四)意向竞买人可于2026年8月18日16时(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书》——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应在2026年8月18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选择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竞价阶梯。
4.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7.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必须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达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指定账户后,竞买保证金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1.拟出租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权属为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位于双鸭山市尖山区迎宾大道公立街1号,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餐饮中心楼负一层,出租面积约90㎡,商铺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无产权纠纷。
2.意向承租人需要实地踏勘时,学院将配合现场踏勘工作,一旦参与承租,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现有状况。
3.租赁标的房屋内部分集成吊顶存在损坏情况;尚存前期基础装修及遗留杂物未清理需承租人自行处置;经营所需装修事宜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4.承租人在租赁标的所在辖区内有经营国家许可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资质,若有其它要求双方另行商定。
5.承租人中标成交后需要对所租赁区域以及所在餐饮中心楼整体提供免费无线网络覆盖服务,保证出租人智慧校园业务正常运行。
6.承租人未取得学院允许不得转租,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有转租转借情况,出租人有权收回,并要求承租人进行赔偿。
7.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前因自身原因解除合同,出租人将不予退还租金。
8.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和造成损失的(或如遇国家省市政策、政府征用、政府没收等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9.餐饮中心楼负一层智慧校园服务大厅商铺租金底价  2 万元/年,承租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年租金的10%,租期三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一年一付;第二年租金须按合同签订日期提前两个月支付,如承租人未能按期支付须按每日3‰向出租方支付利息,如不缴纳租金及利息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10.竞买保证金  0.6 万元,竞买增价幅度  0.1  万元。
11.承租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经营期间无安全事故、消防安全违规或其他违法犯罪记录。
12.承租人用水、电按双方协议规定由出租人另行收取,所需表具、布线等相关施工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需保证安全用电用水。
1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搬迁退租时,不得擅自拆除、拆卸固定装修及与房屋形成不可分离的附合装饰装修部分。若承租人违规拆除造成房屋墙体、设施损坏的,按照事件发生时租赁物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照价赔偿。
14.承租人消防维修、改造、验收等问题,由承租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出租人不负责此事项。
15.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准在出租标的内用电、燃气等各种方式起火做饭。
16.承租人要按国家、地方和学院相关规定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严格遵守校园资产、安全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经营期间接受学院全程监督与考核管理。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承租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承租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需在约定时间、地点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承租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承租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承租人:
1.意向承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承租人逾期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2. 在被明确为承租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出租涉及的税费由  承租人负责承担。
(六)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租标的有疑问或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邸先生
联系电话:0469-2610080
标的物查看地点: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二)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469-4252110
(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服电话:4009980000
保证金业务咨询:0451-87220710、87220753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 附件: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商铺租赁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