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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部-安装)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用车租赁询比价公告

项目详情

询比价公告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部-安装)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用车租赁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6-07-28 09:56:27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1761000-XJ-2026-0854
采购单位: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31 11: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7-31 15: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7-31 11: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7-31 15:00:00
采购类别:工程项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1761000-XJ-2026-0854)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1761000-XJ-2026-0854)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租赁服务 租赁服务 1.000 详见询价文件 唐山盾石建筑

收货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
┃详情描述

一、询价单位: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名称: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用车租赁
三、租赁物:租赁标的物为生产用车(皮卡车)一台(不含司机,以下简称租赁物),以满足项目部生产使用。
四、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估为 5 个月,租期以包月为准,实际支付金额以租赁事项结束后的甲方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2.租赁期满甲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5 日内通知乙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乙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乙方需提前 60日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4.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若甲方在租赁期间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 5 日通知乙方,合同终止后,乙方可根据甲方对租赁物的实际使用期间收取租赁费用,剩余部分须返还甲方。
五、项目地点: 咸宁市咸安区
七、租赁物要求: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
八、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具有本工程施工能力且通过srm供应链系统准入审核的合格供应商,并应同时同意本询价文件-合同样本中的所有条款。
(1)独立法人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未列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黑名单的单位;
注:(2.1)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系统内企业5年内不得与其进行业务往来,采购人不得与黑名单供应商和相关人员合作。
(2.2)发布中标公告前,招标人应对拟中标人信息与供应商黑名单库进行严格核查比对,属于供应商黑名单范围内的主体,不得确定为中标人。供应商中标后被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招标人有权终止相关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供应商必须提供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并将上述材料作为投标响应的实质性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5)报价时提供询价所需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联系人
甄海宇 / 15033913064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8633123275
监督举报邮箱:dsjzflh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