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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市群艺馆公共文化云学才艺课程拍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市群艺馆公共文化云学才艺课程拍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7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AK26010
项目名称:市群艺馆公共文化云学才艺课程拍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群艺馆公共文化云学才艺课程拍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音像制作服务音像制作服务1(批)详见采购文件1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群艺馆公共文化云学才艺课程拍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群艺馆公共文化云学才艺课程拍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9)提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8日至2026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省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鼓楼街126号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鼓楼街126号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各投标人须在报名期间内将加盖公章的有效的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964513718@qq.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确认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群众艺术馆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鼓楼街126号
联系方式:0915-3213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省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北段天汉龙城写字楼五楼北
联系方式:15909173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省鑫经办
电话:15909173141
省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7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 (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