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然博物馆北疆博物院旧址建筑群安防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LZC2026008)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天津自然博物馆 北疆博物院旧址建筑群安防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LZC2026008)竞争性磋商公告)
相关公告:·[采购意向公告]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政府采购意向公告Tue Mar 31 13:59:58 CST 2026
| 天津自然博物馆 北疆博物院旧址建筑群安防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LZC202600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8日 发布来源:天津自然博物馆 项目概况 北疆博物院旧址建筑群安防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C2026008 项目名称:北疆博物院旧址建筑群安防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0万元 最高限价:106.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8月15日至2026年9月30日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 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 1月 1 日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 1月 1 日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7.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任命书;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及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并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8日到 2026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领取。注:建议供应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自然博物馆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1号 联系方式:022-23260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联系方式:022-24344868-8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玥、聂玉泉、马钰洁、杜炎、兰军、张殿龙 电 话:022-24344868-802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8日 |